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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考——宋玉辞赋地名考之一

 黑龙江波涛 2021-05-31
摘要:宋玉在《笛赋》中提到了“衡山”,旧注以为指湖南衡山,实误。考先唐典籍,衡山有四:一在河南,一在江苏,一在安徽,一在湖南。先秦及西汉的典籍中所记的衡山,偶指河南和江苏的衡山,而绝大多数指安徽之衡山,且视之为古之九镇中荆州之山镇,五岳中之南岳;至于湖南衡山,东汉班固《汉书》中才以为是《禹贡》所记之衡山,班固后郑玄《周礼·职方氏》注中才以为是古九山镇之一,东晋郭璞《尔雅》注才视之为南岳,其被文献记录,被指认为五岳四镇中之名山,均晚于安徽衡山。据此,我们认为,《笛赋》中衡山,是指今安徽之衡山。

关键词:宋玉;笛赋;衡山;考辨

宋玉在《笛赋》中提到了衡山,宋章樵《古文苑》卷二《笛赋》注说:衡山,南岳。属荆州。以为文中衡山指的是今湖南省衡阳市北面的衡山。此说一出,古今人皆从之,然此注却是一条误注。

据《隋书·地理志》记载,衡山凡有四处:《南阳郡·武川》有雉衡山;《庐江郡·开化》有衡山;《吴郡·吴》有横山,一称衡山;《衡山郡·衡山》有衡山。这就是说,现今河南省南阳市北、安徽省合肥市西南、江苏省苏州市西南、湖南省衡阳市北均有古称衡山者。

考先秦典籍:《尚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伪孔安国注:“北据荆山,南及衡山之阳。”以为此衡山乃今湖南之衡山。其实此衡山当指安徽之衡山。“因为禹别九州,随山溶川”,是以山川来划定九州之间的界线,只有衡山指安徽之衡山,使荆州的标识一在西面、一在东面才有界定性,才能东与扬州划界,北与豫州划界,西北与雍州、西南与梁州划界,而荆州南方之界不与其他八州接壤,是无需划界的;即便划界,以衡山之阳这种向南无限延伸的划界法去划界也是毫无意义的。《禹贡》界说荆州的话,应理解为从西面荆山到东面衡山,它们的南面是荆州。《禹贡》又记:“岷山之阳,至于衡山,过九江,至于敷浅原。”伪孔安国注:“言衡山连延过九江,接敷浅原。”又注:“衡山江所经,在荆州。”这个“江所经”、“过九江”的衡山,只能是距长江和九江较近的安徽之衡山,而不可能是远离长江的湖南之衡山。《周礼·职方氏》:“正南曰荆州,其山镇曰衡山。”郑玄注:“衡山在湘南。”不确。此处“山镇”的叙述当从《尚书·禹贡》,实指安徽之衡山。《逸周书·职方解》:“正南荆州,其山镇曰衡山。”与《职方氏》文字全同。二者的下文,言川,举江汉;言薮,举云梦;言浸,举颍湛;所举或在江北,或临长江,对江南水系无涉,故其举衡山亦当在江北,当为安徽之衡山。《左传·襄公三年》:“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克鸠兹,至于衡山。”杜预注:“衡山在吴兴乌程县南。”这个衡山指江苏之衡山,《隋书》亦称横山。《战国策·魏一》记吴起的话说:“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这个西南是洞庭,东南是彭蠡(今鄱阳湖北)的衡山,实为安徽之衡山。《吕氏春秋·求人》:“(禹)北至人正之国,夏海之穷,衡山之上,犬戎之国,夸父之野,禺强之所,积水、积石之山。”陈奇猷释:“衡山当即《大荒北经》之衡石山,与南岳衡山异。”这个衡山不是我们讨论中的衡山。《管子·轻重戊》也提到了衡山,但是作为方国名出现的,位置在鲁国之北,齐国之南,所谓鲁削衡山之南,齐削衡山之北是也。这也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衡山。可见,传世的先秦典籍还未言及河南和湖南的衡山。

考秦汉的典籍:《史记》卷二《夏本纪》:“荆及衡阳维荆州。”此引《尚书·禹贡》文,所指当与《禹贡》同指安徽之衡山。《夏本纪》又言:“汶山之阳,至衡山,过九江,至于敷浅原。”亦引《禹贡》文,所指亦当与《禹贡》同指安徽之衡山。卷六《秦始皇本纪》:“乃西南渡准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上自南郡由武关归。”从秦始皇的巡游路线看,此衡山当指安徽之衡山无疑。卷二十八《封禅书》:“五月,巡狩至南岳。南岳,衡山也。”此引《尚书·尧典》:“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岳”文,“南岳,衡山也。”是司马迁随文注释语,《封禅书》又言:“上巡南郡,至江陵而东,登礼潜天柱山,号曰南岳。”是知此衡山当指天柱山,秦汉人也称之为霍山,亦即安徽之衡山。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楚共王伐吴,至衡山。”此引《左传·襄公三年》文,此衡山当指江苏之衡山。此外,《史记》中屡屡提到“衡山王”,“衡山”作为方国名出现。卷七《项羽本纪》:“(项羽)故立芮为衡山王,都邾。”邾,《集解》:“县名,属江夏。”又卷一百二十九《货殖传》:“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是南楚也。”又卷一百一十八《准南衡山传》:“庐江王徙为衡山王,王江北。”三者都证明衡山国在长江以北,即今安徽省西南部,实因安徽之衡山而得名。

《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荆及衡阳惟荆州。”又“崏山之阳,至于衡山,过九江,至于敷浅原。”二者均袭引《尚书》《史记》文,前已论及,此衡山乃安徽之衡山。又言:“正南荆州,其山曰衡。”此袭引《周礼·职方氏》文,前亦论及,亦当指安徽之衡山。又言:“南阳郡……雉,衡山,澧水所出,东至衡山考——宋玉辞赋地名考之一入汝。”此无疑指河南之衡山。又言:“六安国,故楚,高帝元年别为衡山国,五年属准南,文帝十六年复为衡山,武帝元狩二年别为六安国。”此又证衡山国在长江以北,今安徽西南部。又言:“长沙国,……湘南,《禹贡》衡山在东南,荆州山。”此衡山,指湖南之衡山。此条记述最值得注意,班固认为《禹贡》所记之衡山,乃湖南之衡山,且似指荆州之山镇。然而,班固亲撰《白虎通·巡狩》中却说:“南方为霍山者何?霍之为言护也。言太阳用事,护养万物也。小山绕大山为霍。”以南岳为霍山,与其前言相诋迕。尽管如此,这条记述却是认为《禹贡》所记之衡山为湖南之衡山的最早的记述。

考上引《尚书》、《周礼》、《战国策》、《史记》、《汉书》注疏中关于衡山为湖南之衡山的注释者,有伪《孔安国尚书传》、郑玄《三礼注》、贾公彦《周礼注疏》、鲍彪《战国策注》、裴駰《史记集解》、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颜师古《汉书注》,及《史记正义》引录的萧德言、顾胤的《括地志》。郑玄,东汉人,晚于班固近百年,伪《孔安国尚书传》出自魏晋人之手,裴驷南朝刘宋人,司马贞、张守节、颜师古、萧德言、顾胤、贾公彦皆为唐人,鲍彪则为南宋时人,这些人都晚于班固。

其实,班固记述“长沙国湘南县”情况说:“《禹贡》衡山在东南,荆州山。”实是据《尔雅》为说,《尔雅·释山》:“河南华,河西岳,河东岱,河北恒,江南衡。”这是《尔雅》对上古“九州山镇”的举要性解说。《尔雅》虽说衡山在江南,但并未具体界定其地理位置。前已言及,江南衡山有二,一是江苏之衡山,一是湖南之衡山。《尔雅》所说的到底是哪座衡山呢?以班固言“《禹贡》衡山”看,哪座衡山与传说中的大禹事迹有关,哪一座就是《尔雅》之所指。虽然以传说为据有失科学,但有些地名确实与传说有关,如果从地名学的角度看问题,也不失是一种地名溯源的方法。《禹贡》所记,“荆及衡阳惟荆州”。“岷山之阳,至于衡山,过九江,至于敷浅原。”经我们分析,认为是指安徽之衡山,此不赘述。除《尚书·禹贡》和《史记》外,记述大禹事迹的典籍颇多,若泛言之者不计,记述大禹南方行迹比较具体的有《墨子》、《吕氏春秋》和《吴越春秋》。《墨子·兼爱中》说:“禹治天下,南为江汉准汝,东流之注五湖之处,以利荆楚越与南夷之民。”句中所言汉水、准河、汝水皆在长江以北,所言五湖,一说指太湖,一说以太湖及附近隔、洮、射、贵四湖为五湖,一说以洞庭、青草、彭蠡、具区、洮隔为五湖。无论以哪一说为据,其虽在江南,但均与长江相近。可见,《墨子》言大禹治南方之水未涉及湖南之衡山一带。《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说:“禹伤父功不成,七年闻乐不听,过门不人,冠挂不顾,履遗不蹑,功未及成,愁然沉思。乃案《黄帝中经历》,盖圣人所记,曰:'在于九山东南天柱,号曰宛委,赤帝左阙,其岩之巅。承以文玉,覆以磐石。其书金简,青玉为字,编以白银,皆瑑其文。’禹乃东巡,登衡岳,血白马以祭,不幸所求。”语中“九山”,《准南子·地形训》释说:“何谓九山?会稽、泰山、王屋、首山、太华、岐山、太行、羊肠、孟门。”据此,位于座标四方的九山中之东南者,于四处衡山中,当数江苏之衡山最为适合。这也合于“禹乃东巡”的方向。《禹贡》衡山若指湖南之衡山,那该说“南巡“。这说明《尔雅》所说的“江南衡”,是指江苏之衡山。因此,《汉书》以为《禹贡》衡山在湘南县东南,实是个误会。

然而,由于班固以著名史家身份在世人推崇的《汉书》中作出了《禹贡》衡山在长沙国湘南县东南的判断,致使班固个人的一个误会影响了后世注释家对衡山的诠释。仅以先唐著名的注释家为说:东汉郑玄注《周礼》,以为“衡山在湘南”,完全承袭班固之说。晋郭璞《尔雅·释山注》于“江南衡”下注说:“衡山,南岳。”于“霍山为南岳”下注说:“即天柱山,潜水所出。”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引郭璞注《尔雅》云:“霍山,今庐江潜县,潜水出焉。别名天柱山。汉武帝以衡山辽旷,故移其神于此。今其土俗人皆呼之为南岳。”以此知,郭璞受班固影响以为汉武帝前南岳指湖南之衡山,汉武帝始改南岳为安徽之衡山。考《史记》、《汉书》只有汉武帝巡狩封禅南岳天柱山之文,而无有诏改字样。实则《战国策》、《史记·项羽本纪》早有安徽之衡山的记述,天柱山、霍山,又称衡山,并不始于汉武帝。不知郭氏所据为何,或为悬度之说,但足证郭氏注“衡山”时已陷于迷惑之中。然而,郭氏《尔雅注》却成为把湖南衡山视为南岳的最早的文献。又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湘水》:“湘水又北经衡山县东,山在西南,……《山经》谓之峋嵯,为南岳也。……禹治洪水,血马祭山,得金简玉字之书。”又《水经注·渐江水》:“又有会稽之山,……山下有禹庙,庙有圣姑像。礼乐纬云:禹治水毕,天赐神女,圣姑即其像也。……又有石匮山(此山即《吴越春秋》所说的宛委、衡岳),石形似匮,上有金简玉字之书。言夏禹发之,得百川之理也。”这里的石匮山、会稽山,一在《隋书》所记的吴郡,一在与吴郡毗邻的会稽郡,即今江苏省南界和浙江省北界。会稽又是传说中禹终老的地方。可见,由于班固的影响,郦道元对《禹贡》所记之衡山,是在湖南,还是在江苏,也难定夺,只好两处并录而存疑之。

衡山,属于五岳之一,我们也可以从五岳的角度考查衡山。关五岳,始见于《尚书·尧典》,其记说:“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岳。”“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十有一月,朔巡狩,至于北岳。”记中仅指出东岳为岱宗(泰山),余者均未举其山名。于后,在先秦典籍中,《周礼·大宗伯》、《大司乐》提到了“五岳”,《左传·昭公四年》提到了“四岳”,亦均未举出其山名。五岳的具体名称最早见于《尔雅》,《尔雅·释山》:“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嵩高为中岳。”此后,两汉的典籍多有释说,《毛诗传·崧高》:“东岳,岱;南岳,衡;西岳,华;北岳,恒。尧之时,姜氏为四伯掌四岳之祀。”刘向《说苑》卷十八:“五岳者,何谓也?泰山,东岳也;霍山,南岳也;华山,西岳也;常山(恒山),北岳也;嵩高山,中岳也。”班固《白虎通·巡狩》:“东方为岱宗”,“南方为霍山”,“西方为华山”,“北方为恒山”,“中央为嵩高”。许慎《说文解字·山部》:“东岱,南霍,西华,北恒,中大室。”以上释说举出了先秦典籍所记“五岳”的具体名称,但尚未标出方位。应劭《风俗通义·山泽》:“东方泰山,……岱宗庙在博县西北三十里”;“南方衡山,一名霍山,……庙在庐江潜县”;“西方华山,……庙在弘农华阴县”;“北方恒山,……庙在中山上曲阳县”;“中央曰嵩高,……庙在颍川阳城县”。应劭的释说,不仅举出各山的名称,还举出了五岳祠庙的所在地,这就使我们对五岳的认识更为明了。应劭在此段文字后还特意注明《尚书》提及的“四岳”说:“岱宗,泰山也。”“南岳,衡山也。”“西岳,华山也。”“北岳,恒山也。”“中,嵩高也,王者所居,故不巡焉。”明确释说了《禹贡》五岳的所指及其所在。又《汉书》卷二十五《郊祀志》:“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潜山于潜,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恒山)于上曲阳。”这说明班固在注湖南衡山为《禹贡》衡山的同时,也承认安徽衡山为南岳。或以为安徽衡山,只名为霍山、天柱山、潜山,无“衡山”之称谓。从《尔雅》及两汉典籍来看,其所记“南岳”,或为“霍山”,或为“衡山”,似两难难定,但《风俗通义》点破了迷津,“南方衡山,一名霍山,……庙在庐江潜县”。这就是说所谓的南岳,在先秦两汉之时,被认为是在庐江郡潜县,衡山、霍山为一山,也就是我们说的安徽之衡山。为了强调这一点,应劭更明言:“南方衡山,一名霍山。”“庙在庐江潜县。”“谨按《尚书》:……'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岳。’南岳,衡山也。”看来,班固《汉书》认为“《禹贡》衡山”在长沙国湘南县东南的误记,在东汉当代,就遭到了应劭的批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河南之衡山,又称雉衡山,与古人心目中的五岳四镇无关;江苏之衡山,又称横山,也有人以为即会稽山,为四镇山之一,虽有待详考,但已知与五岳无关;安徽之衡山则属《周礼·职方氏》和《逸周书·职方解》所说的九镇之一,又在东汉以前(起码在《尔雅》和《史记》中)被视为“五岳”之一;而湖南之衡山,在东汉班固《汉书》中才被认为是《禹贡》所记之衡山,在东汉郑玄《周礼·职方氏》注中才明确地被指认为九镇山之一,在东晋郭璞《尔雅注》中才被视为“南岳”。可见,湖南之衡山,被文献所记录,被指认为五岳四镇中的名山,是晚于安徽之衡山的。

关于湖南之衡山,其名称可能古已有之,也可能是在战国后才被命名。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钱穆先生曾提出三个考辨历史地名的原则,其中第二个原则是“地名迁徙”,他说:“地名迁徙,必有先后,决非异地同时可以各得此名不谋而合也。地名迁徙之背后,盖有民族迁徙之踪迹可资推说。”考安徽之衡山,本古之三苗之北疆,《战国策·魏一》:“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恃此险也,为政不善,而禹逐之。”《尚书·尧典》:“窜三苗于三危。”三苗之迁是向西至古雍州,与今湖南无涉。春秋战国时,安徽之衡山属楚;秦统一六国后,设衡山郡,即以郡中有今安徽之衡山而命名;项羽灭秦之际,立鄱君吴芮“为衡山王,都邾”;刘邦称帝时,“徙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都临湘”。据《汉书》卷三十四《韩彭英庐吴传》记载,吴芮为衡山王4年,徙为长沙王后,传四世,历45年。或以为,湖南衡山之名由西汉之初吴芮迁临湘后始有之。钱穆《史记地名考》卷三《禹贡山水名上》“衡山”条案说:“至隋开皇九年,始诏定长沙衡山为南岳。”这又是朝廷祭封湖南之衡山之肇始。湖南衡山当由此而显于世。《初学记》卷五《衡山》说:“徐灵期《南岳记》及盛弘之《荆州记》云:五岳之南岳也,其来尚矣。至于轩辕,乃以潜霍之山为其副焉。故《尔雅》云:'霍山为南岳。’盖因其副焉。至汉武帝南巡,又以衡山南远,道隔江汉,于是乃徙南岳之祭于庐江潜山。此亦承轩辕副义焉。”其说难以服人,东岳、西岳、北岳、中岳皆无副,何独南岳有副?徒说“其来尚矣”,而未举一证。其说湖南之衡山被视为南岳,“其来尚矣”,实为臆说也。而其说安徽之衡山被视为南岳,“至于轩辕”始,却接近事实。

由上述考辨可作结论:宋玉《笛赋》中衡山,一名天柱山,一名霍山,在今安徽省合肥市西南。古称南岳。旧注以为湖南之衡山,实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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