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多知网 文|张心笛 编辑|王上 图片来源|Pixabay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始正式实施。 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制定以及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措施,如明确国家监护制度、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不满16周岁不得开通网络直播等。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了未成年人分级预防、教育矫治机制。 两则针对未成人的新法均在“网络”这个关键词上有诸多强调和拆件。《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将“网络保护”设置了专章,这些可以说为教育行业的发展和产品设计提供了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 不过,专门针对教育培训行业的政策还没完全落地。接下来,还需要等《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细则出台。 01 “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三章“学校保护”中特别提到了对幼儿的保护和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时间的安排。
针对校外培训的法律条文在第三十三条提到: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培训机构的合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多知网了解到,此前,各家K12在线大班课均有幼儿园大班的相关课程,而目前,各家网校均已经下架了学前学科类的课程。 (各网校学前学科课程均已下架) 对于启蒙类的课程是否属于小学课程教育,目前来说难以下定论。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家启蒙类的平台已经在美术、音乐等素质教育课程拓展,各家的品牌知名度已经建立起来,且有一定的用户基础,已经具备快速扩科的能力。 02 “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这一章也会涉及到在线教育的经营。 在第五章“网络保护”中,专设了17条内容,包括信息内容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网络游戏沉迷风险、网络欺凌风险保护等。 “网络保护”一章还对学校、家庭以及网络服务方都有相关的要求:
可以看到,在网络保护专章中,有很多强制性规定,操作性规定和细化规定。例如,对于学校方面,在学校可以进行网络教学,但学生不能带电子产品进入课堂,如带入学校应当按情况统一管理。这就将自主权交给了学校。 在线教育可以参照第七十四条,产品中不能有网络游戏,也不能有打赏功能。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到,网络保护三个大方向出发,第一,未成年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获取信息,但是如何获取是关键;第二,保护未成年不受不良内容的侵害,包括网络欺凌;第三,保护未成年人不沉迷于网络,保护视力。 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副处长赵光为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进行解读。他提到,《未成年人保护法》此次修改增加网络保护一章是对网络社会崛起立法上的反映,在正式实施及管理过程中,需要国家、学校、社会等一起完善。 03 对未成年人进行分级预防、教育矫治机制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进行了界定,其中包括多次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
此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提到,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此外,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提到家校合作。
可以看到,家庭教育是学生成长中重要的一环,未来围绕家庭教育的产品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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