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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朝设“明史馆”考析

 风吟楼 2021-06-03
顺治元年(1644),清朝“定鼎燕京,以绥中国”,新朝初建,为确立王朝“正统”,修前朝历史为当务之急。于是,清廷迅速组织史官,纂修《明史》。清修《明史》,历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近百年时间方完成。负责纂修《明史》的机构,学界称之为“明史馆”。关于明史馆最初开设时间,学界形成了“顺治二年设明史馆”的结论。笔者爬梳资料发现,顺治朝并未如康雍乾三朝那样设置专门的明史馆负责纂修《明史》;所谓“顺治朝设明史馆”是今之学者渲染构建出来的;整个明史纂修活动,均是由内三院负责,馆址也选在内三院中的“玉芝宫”。
“顺治二年设明史馆”形成辨析
在百年清修《明史》研究中,学人往往都默认且使用“顺治二年设明史馆”,但在浩瀚的清朝文献中却并无明确记载。考察这一话语形成的依据主要有二。其一,《清史列传》卷八中记载侍读学士朱之锡的奏议:“自国家定鼎以来,开馆纂修《明史》。”这里出现的“开馆”成为学界构建顺治朝设立明史馆的孤证。其二,顺治二年五月,清廷首次任命纂修明史的史官群体,据《清世祖实录》载:以大学士冯铨等六人充总裁官;学士詹霸等八人,侍读学士高俨,侍读陈具庆、朱之俊共十一人为副总裁官;郎廷佐等九人为纂修官;石图等七员为收掌官;古禄等十员为满字誊录官;吴邦豸等三十六员为汉字誊录。此次任命,是因之前四月份时,御史赵继鼎曾奏请纂修明史,“博选文行鸿儒,充总裁、纂修等官”。但无论是赵继鼎的建议,还是在史官任命中,均没有提及“明史馆”。而今人仅是把职掌明确、人员定额的组织方式视为成立了明史馆。这样,“顺治二年设明史馆”的结论也由此产生。
但细加考证这两个依据,均值得商榷。首先,朱之锡所奏“开馆”,是在顺治十二年二月。因此,“自国家定鼎以来”这一较为模糊的时间记载,从范围来看是指顺治元年至顺治十二年之间,将其默认为“顺治二年”显然不合适;而就“开馆”而言,也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开明史馆”,把开馆纂修《明史》等同于开设明史馆,混淆了两个概念的内涵。因此,这一“孤证”并不能解释明史馆的存在概况。其次,在顺治二年五月的史官任命中,《清世祖实录》记载:“钦奉圣谕,总裁明史”;《东华录》载:“纂修《明史》。”仔细品读有关这段历史的叙述,几乎都如清人杨椿在《孟邻堂集》中所载:“《明史》之纂修,起于顺治二年。”也就是说,诸多文献并没有关于“明史馆”的只言片语。这也为解开顺治朝设明史馆的神秘面纱增添了诸多困难。
顺治朝纂修明史是国之大事,开设史馆事关修史进展。今人以史官任命时间为开明史馆时间,从而形成明史馆存在的意图,值得怀疑。因为最大的漏洞是,既然已经开设了明史馆,那么,明史馆具体馆址在哪里?学界往往忽视这个问题。探寻明史纂修活动的地点,才是解决明史馆是否真正存在的关键。
明史纂修于内三院玉芝宫
关于顺治朝纂修《明史》的机构,清宫档案和官方文献中并无记载。幸运的是,在当时参与明史纂修史官的私人撰述中可以窥见蛛丝马迹。顺治朝尚书金之俊曾撰文《贺学士彦升陈公副纂修总裁序》,祝贺好友陈之遴(字彦升)任职纂修明史副总裁:“学士彦升陈公,直亮洽闻,具良史才。新朝聿兴,取镜往代,命辅臣某某,充总裁官修《明史》。”据《清世祖实录》载,顺治四年五月,“以故明编修陈之遴为内翰林秘书院侍读学士”。陈之遴成为“学士”不早于顺治四年五月,因此其参与明史纂修的时间是在顺治四年五月之后。而他在参与明史纂修之初,就曾作诗《初入国史院修史院故玉芝宫也时所编皆万历事》记录其事:“桂殿诸儒集,芝房故册开。”“诸儒”是指纂修明史的史官群体。从陈之遴的记载来看,参与明史纂修的史官均集中在内国史院中的“玉芝宫”。若顺治二年已经开设“明史馆”,又怎么会空置不用,却选择在内三院纂修?
实际上,顺治朝的明史纂修由内三院负责。《清世祖实录》记载,顺治五年八月:“谕内三院,今纂修明史,缺天启四年、七年实录,及崇祯元年以后事迹。”清廷将纂修明史的谕旨下发到“内三院”,且所有纂修明史的资料也送至内三院收藏,“上下文移,有关政事者,作速开送礼部,汇送内院,以备纂修”。顺治十年二月,世祖皇帝入内三院御览明史纂修进展,“上幸内院览明史”。这进一步明确了纂修明史的机构是内三院,而不是所谓的“明史馆”。顺治十六年闰三月,御史姜图南上奏朝廷:“《明史》一书,虽事属前代,而纂修之典,则在本朝。请发金匮藏书,敕内阁、翰林诸臣,开馆编摹。”为何此时姜图南上奏“开馆”?通过考证史料可知,恰是内三院被撤,而新设置的内阁和翰林院不能独自承担纂修明史的任务所致。
顺治十五年七月,清廷下旨废除内三院,设立内阁,并把隶属于内三院的翰林院独立出来,成为与内阁并行的衙门,“内三院旧印俱销毁,照例给印。内阁满字称为'多尔吉衙门’,汉字称为'内阁’;翰林院满字称为'笔帖黑衙门’,汉字称为'翰林院’”。新成立的内阁和翰林院均参与修史,内阁的职责之一是“纂修实录等项书籍”。翰林院的两项职责是“纂修翻译各项书史”和“开列纂修职名,送内阁具题”。因此,在内三院被撤后,修史工作由多个衙门共同参与完成,这就亟须设置新的史馆接续内三院主导史书纂修。
综上论证,以首次任命史官为明史馆开设的证据并不能成立。事实上,在顺治朝,不仅是《明史》纂修,其他诸多修史活动也均在内三院中进行。
内三院是唯一史馆
内三院成立于天聪十年(1636)三月,由“文馆”改设而来,是处理国家政事的综合性中枢机构,史称内三院大学士为“命相之始”。崇德朝,内三院负责纂修《旧满洲档》和《太祖武皇帝实录》,成为重要的修史机构。清入关后,清廷继续沿用内三院,并定为正二品衙门,与六部相同,设典籍厅。以翰林官员隶属内三院,称之为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和内翰林弘文院。至顺治十五年成立内阁后,内三院暂时退出历史舞台。
顺治朝史馆建置与后世单独开设“明史馆”“实录馆”“会典馆”不同,史书纂修活动均在内三院中进行。顺治五年,给事中魏象枢奏请纂修《大清会典》,由内三院负责:“皇上敕下该部,先令各该衙门折衷前代,参酌满汉,确议详明,汇送内院裁定。”顺治十年正月,“上幸内院,阅通鉴,至唐武则天事”;二月,“上幸内院,览诸奏章及万历时史书”;三月,“上幸内院,阅部中奏疏及翻译五经”。纵然是宗人府负责的皇家“玉牒”纂修,内三院也参与其中。顺治十二年十月,“敕内院、翰林官同宗人府、礼部纂修”。顺治六年,纂修《清太宗实录》;顺治十二年,纂修太祖太宗两朝圣训,也均是“谕内三院”,由其负责。可以说,在顺治朝,内三院在纂修史书上有着唯一且不可替代的地位。
民国学人方甦生在内阁档案中发现一份关于顺治十三年内三院典籍厅的“呈各馆应收供事数目说堂帖”,其中涉及“圣训馆”“大训馆”“诰命房”“教习堂”“通鉴馆”和“孝经馆”等,是这一时期史馆运行状态的准确写照。这些“馆”以各自承担纂修的书籍命名,以示区别,实际上,就是内三院中的各“群房处”。
总之,学界渲染的“顺治二年设明史馆”这一表述是不确切的。这种渲染或是受到康雍乾三朝专设“明史馆”的影响,从而虚构出顺治朝亦有明史馆的话语。在顺治朝,内三院总揽各书纂修,成为唯一的“史馆”。正如方甦生所言:“顺治二年,以翰林院官分隶内三院,此曰'史馆’,当指内翰林国史院。”这也彰显出其与后世史馆修史的根本不同之处。今之研究,称之为“明史馆”则需慎重,容易与康雍乾三朝开设的明史馆相混淆,且弱化内三院在明史纂修中发挥的重大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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