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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对学习方法的第一本书》书评 ------论记忆与英语学习的关系

 象忆图书馆 2021-06-03

《找对学习方法的第一本书》书评

------论记忆与英语学习的关系

        最近在研究英语学习方法,尤其是记忆术与英语学习的结合,因此读这本书。读书之前的预期与阅读之后的感受有巨大的落差。读之前是想找到独门秘籍,读之后才发现原来本书是要否定各门秘籍;读之前以为记忆术在学英语的路上是无上利器,读之后看到作者不仅否定记忆术的作用,甚至否定我们理解的长期记忆的作用,不论你是靠记忆术,靠死记硬背,还是凭借理解分析,作者引经据典,引用各位专家,论证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的程序记忆能力,就像骑自行车,弹奏乐器,英语的学习似乎不是靠我们的大脑,而是靠我们的肌肉。

何以如此说呢?作者首先给出了他认为的学习英语的错误观念:

1. 有外语环境,最好能出国;

2. 最好能多跟外国人交流;

3. 有人能纠正我说外语时的错误;

4. 背单词太难,单词量不够;

5. 语法熟练,说句子就正确了;

6. 要多背诵,外语主要靠记忆力;

7. 一定要模仿纯正的外语发音;

8. 一定要练习连读和吞音;

9. 学外语必须重复练习再练习;

10. 书上教的英语都过时了。

        作者的结论是在中国,90%以上的人,英语学习方法都是错误的。所以,这本书的许多观点难免充满争议。尽管有时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但更多时候,故意哗众取宠,标新立异,显得特立独行,众人皆醉我独醒也并不鲜见,沽名钓誉而已。最重要的还是我们拿出自己的眼光,思考自己的经验,斟酌作者的观点意见,采取拿来主义的做法,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这篇文章主要就作者在针对第六个错误观念------要多背诵,外语主要靠记忆力展开的论述,做出述评以及思考。

        文章分为三个部分:

1,阅读本书之前我对英语学习方法的思考

2,书中关于记忆与英语学习关系的看法

3,我与QQ群友对于书中观点的评论

1. 我对英语学习方法的思考

1.1  我自己的英语学习经验

        我的英文水平一般,初中高中属于认真听老师上课,早自习大声朗读的听话学生,但英语高考成绩也就中等偏上,不拖后腿,也没法帮我提高多少竞争力。

         读大学背单词书考四级,看英文原版小说后,没背单词,裸考六级,倒是都一次通过,但成绩也就一般。大学期间没有考虑过出国,也没系统上过新东方,倒是陪着表哥体会过新东方的大课。最后也还是为了考研,而继续努力学英语,就像高考,成绩过得去,不拖后腿,也不惊艳。读研究生期间,因为学术研究的缘故,英语也没落下,主要是看学术论文,看不懂的单词就查词典,学校也有专门的英语学习课程; 最后临近毕业,还要完成毕业论文,要用英文写摘要,甚至要考虑用英文发表文章。这些都是很好的英语训练,不过因为我在学术研究上走的不顺利,没有深入进去,获得的锻炼也有限。

          后来工作,担任新思维培训老师,研究过一段时间记忆术记单词;听潘郑学习法,介绍过一些针对中学生学习英语的方法,譬如自然拼读法,一些靠谱的辅导资料,也没有深入研究。再后来,去美国,深入英语母语国家,反倒是考了GRE,数学部分满分,阅读理解与作文成绩比较难看,但也够申请资格了,只是后来没有申请高校读书,而是考虑赚钱养家:当过秘书,销售员,家庭财务规划师,中文学校老师,用英文与人交流也比较频繁,并不发憷。而且因为喜欢看书,经常逛社区的图书馆,借一堆的书翻阅。自我感觉英语表达的胆量倒是提高了不少,但水平也就呵呵罢了。

         总结起来,学习了解英文从初一开始,有了23年的历史,最得意的也不过是看小说裸考通过六级。

1.2 我耳闻目睹的英语学习方法

       刚入大学,见高中好友托另一好友购买《英语词汇的奥秘》,现在也觉得认真学好词根词缀应该是掌握大量单词的捷径,所以购买了这位作者的一系列记忆英语单词的书。

       我的大学舍友有一位英语达人,他高中的时候英语水平甩我们一条街,大学已经在背韦氏词典,准备GRE考试,晚上常看到他背单词,嘴里念念有词。最后他大学毕业,找了一家外企工作,因为英语水平出众,也善于与人打交道,事业发展的很不错。他的经验是要想办法进入英语学习正循环。英语牛,于是很喜欢,于是肯花时间并且有信心,于是更牛,更喜欢,更有信心,更愿意花时间的正循环。

       再能说说的就是看书中、他人提到的英语学习方法了。粗略概括,有背诵派,应试派,应用派,逆向派,疯狂派以及够了派。

       背诵派的信奉与实践者众,包括背单词,背词根词缀,背短语句型,背文章经典。市面上这样的书籍可谓汗牛充栋,不要太多。新东方校长俞敏洪的经典作品红宝书是关于如何背诵GRE单词的,提供了足够而精到的单词以及背诵方法。文章经典包括新概念英语四册以及读经倡导者倡导的莎士比亚经典作品,像仲夏夜之梦。记忆术大牛们,尤其是搞实用记忆术的大神们,一般都会在英语背诵上下功夫,像申一帆可做到点背GRE,托福单词书,并与武大的小伙伴开发了图样背单词;张介公,黎鸿,叶瑞财,周宇都是背诵过牛津高阶英语词典的牛人。

       应试派的典型代表就是各个英语培训机构,考雅思,考托福,甚至考研,不报一两个英语培训课程,你都不好意思与人打招呼。他们研究待考的题型,得分的技巧等等。

       应用派的典型代表一是学术研究者,要看论文,写论文,模仿前人表达句式,修改词句的表达都是家常便饭。学术论文有套路,掌握套路就轻松多了。二是真正的英语应用实践者,李笑来是典型代表,他号称不看翻译过来的非小说类书籍,而是啃原版。

       逆向派,典型代表是钟道隆老先生,以听代背,从慢速,中速到高速,很了不起,也是亲身实践,颇见成效的方法。

       疯狂派,典型代表是李阳先生,不疯魔,不成活。一位好友送了我许多疯狂英语杂志,里面有许多精彩的学习内容,可惜我也没有深入研究。

       够了派,我指的是市面上推介自己学习英语经验的书籍,往往冠以够了的书名,体现作者对于英语学习、教育多年摸索,精炼得出的经验,这样的包括学习英语这本书就够了,日常英语这本书就够了,一生够用的英语单词,英语单词1368个就够了....

       这就是我耳闻目睹的基本英语学习方法了。作为我个人感情上的倾向,我最希望背诵派的经验可以复制,譬如熟背新概念英语四册,过四六级不成问题;譬如背诵派一大观点是背诵文章是掌握英语的捷径。

1.3   我觉得何种英语学习方法合适?

 首先要搞清楚自己的目的

其实学习英语的目的是有不同的。

是为了应试?考中考,高考,四级六级,考研、雅思、托福还是GRE

是为了实际应用,阅读,沟通,谈判交流?

是为了文学趣味,提高文学修养?

是为了了解各国文明?

是为了对语言的爱好与兴趣?

是为了搞科研,写学术文章?

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牛逼,彰显自己的记忆能力出众?

抑或其他工作需要,譬如口译,翻译,外事工作?

或者如我现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训他人,帮助他人更容易的达成目的?

然后是针对不同的目的,对标牛人,榜样的做法

就我作为培训师的目的,我会建议为了应试成功的学员,他们主要是初中,高中的学生,可以采用上中下三策:

上策是建立英语学习的信心,乐趣,

像我大学舍友一样,成为高手再不断精进。

我觉得方法是在英语上有些拿得出手的绝活,既可以炫耀,又可以滋养自己英语方面的学识,例如熟背新概念英语的所有文章就是个办法。怎么熟背呢?我觉得用思维导图做简化,归纳,提取关键词,利用记忆宫殿,科学复习,最终内化于心是比较好的办法。

中策是查缺补漏,题海战术

为了应对惨无人道的应试挑战,就要惨无人道地应对,拿来真题,反复死磕,死磕找出自己的缺陷所在,弥补缺陷,找老师,问同学,看参考书,这些工作都不可或缺。对于知识的整理,点拨,其实现在的好参考书,好老师也都有了十足的准备。

下策是背单词,不择手段背单词

这是培训老师,尤其是记忆术培训老师最常做的。我们哄着逗着,拆着编着,归类整理着,让学员记忆单词更容易,更简单;让单词更形象,更有趣,总之就是要帮助学员,或者指导他们把单词给背了。譬如初中三年的单词2182个,很多都非常简单,现在要把它们变得更加简单,或者通过转化变得更加有趣。总之,就是聚焦于单词这个拦路虎下功夫:)

2, 书中关于记忆与英语学习关系的看法

这一部分,作者给出了如下的标题进行展开介绍:

四十而不惑
慢就是快,少就是多
不一样的记忆
老大不努力,少壮徒伤悲
读书何必要郎朗
大驴子发言人喜欢这一个
活得不容易

其内容分别对应:

记忆与年龄的关系,破除儿童记忆力,模仿能力好于成人的观念

为啥儿童各项能力不如成人,却在外语学习的表现上更加优异

记忆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工作记忆,三种长期记忆与英语学习的关系

我们鼓励儿童背诵,让儿童超负荷学习的教养方式是错误的

大声朗读的学习英语方式是错误的

背诵句型,文章的英语学习方式是错误的

运用谐音记忆法,编码记忆法记忆单词的方法是错误的

我将文中的核心观点摘录、总结如下:

分享一些关于记忆与年龄的研究:
加州大学以及欧洲的Swanson为期十年的研究,发现如下几个事实:
1
,人的短期记忆45岁最好,然后缓慢下降
2
,人的长期记忆,最高峰是35岁到50岁之间,到75岁前都没有明显衰退的现象
3
,对于前瞻记忆,就是记得要去做某事,18-30岁组和61-80岁组的成绩居然是相同的

  成年人宣称自己健忘或记忆力不好,很多是为懒得动脑筋去记忆找借口,而自我暗示的结果还真让你总记不住

小孩记忆好,源于两个误读:
1
,小时候记的一些事情,很长时间都没有遗忘;
2
,看似很难的记忆任务小孩子做到了
作者的反驳是:
1
,你没看到更多时候,他忘记的事情;三岁前长期记忆力几乎是零,

  五岁以下的事基本不记得
2
,成人真正用心记,比小孩还是要厉害许多。

  成年人比儿童具有更强的解决问题,演绎推理和完成记忆任务的能力。

作者认为这也不是因为孩子模仿能力强,也就是说认为语言学习是模仿行为也不正确。具体说有这么一个现象,不管成人说多长的句子,儿童模仿出来的句子长度,都只能重复保持同样的有限长度。

Newport基于儿童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低,学语言能力却反而强;成年人记忆能力和理解分析能力高,学语言反而差,提出了“Less is more”理论。该理论认为,儿童因为记忆力和理解力的局限性,造成他们在学语言时,不使用分析、理解和死记硬背的成年人学习方式,并且每次只处理很小量的信息输入量,反而学得好。Elman1993年通过计算机按脑神经结构模拟这种语言学习过程,与理论相符合。

那么孩子是如何学习语言的呢?
他们先观察和聆听,不急于模仿别人说话。开始并不去急于尝试说外语,而是保持沉默。一般在来到外语环境半年后,才开始正式说外语,并且越说越流利,而成年人则到外语环境后立即开始说外语,但交流水平一般都很快会停滞不前

画成图表示,就是儿童,成年在外语环境的表现是这样两条线:

背诵其实可以将知识存放到大脑中的陈述记忆区域,可以作为知识储存,但并不能顺利将他们转移到程序记忆区,即不能形成自动的”“内化的能力,做到会自动使用。

下意识学会外语,并将外语存储于程序记忆区中的能力,成年人并不比儿童差,但因为成年人依赖于使用陈述记忆区来背诵学习外语,才导致学外语上比儿童落后了。

背单词和分析语法规则上,使用的正是陈述记忆区,是成年人最擅长和拿手的。但到了使用词汇,组织句法,纠正发音等应用能力上,即需要依靠程序记忆区的时候,成年人就杯具了,他们表下的往往还是依赖陈述记忆区,所以说外语时一边想一边说,磕磕巴巴,犹犹豫豫,错误百出

那么大声朗读学习的效果如何?这不是一边学,一边又听自己的声音来加深印象吗?凭直觉听起来不错,但专家的研究表明,朗读的学习效果非常差,因为大脑这时的注意力放在了朗读这项任务上,此时并没有什么信息输入的效果,只是徒增噪音而已。

在大声朗读的时候,朗读者基本上是忽略所朗读内容的含义的,大脑只是在执行单一的将字形转为语音的处理工作。所以大声朗读式的学习,从50年代起就受到西方教育专家的广泛批判

为啥背诵句型没有作用呢?

        因为使用词汇的能力是要使得词汇变得活,而不是死,书中举了一个例子,用来否定背句型的作用,因为英文单词有多义,所以选择正确含义就不那么容易,可以从各种翻译软件的蹩脚得知一二。这句话是

A big-ass speaker like this one...

          翻译软件会翻译成:一个大驴子发言人喜欢这一个。我查了百度翻译,有道翻译以及爱词霸翻译,它们的翻译结果见下图,百度翻译以及爱词霸翻译都挺靠谱,有道翻译则栽了跟头:

A big-ass speaker like this one...

        实际应该翻译成一个大号的音箱比如这一个吧...,但作者成书时的翻译软件会翻译成:一个大驴子发言人喜欢这一个。这里面,有两个词big-ass,like都有多义,要想准确理解句子,就必须掌握对于词汇何时选择何种释义。

关于使用词汇,组织句法的问题

        对于句法组织的能力,我认为这大概与所谓的英语思维相关,而不是中文翻译过来的英语。在书中与这部分相关的内容不在记忆这个模块,但很有趣,牵涉到语义的神经网络学说以及扩散激活模型。

        譬如鸡,鸭这两个词,对于成年人来说,与这两个词的存储单元同时紧密联系的还会有“歌厅”“扫黄”“东莞”等区域,而在儿童的头脑中并不存在这种联系。所以作者说,对英语词汇的学习和记忆如果是单纯的中文解释和孤立的知识,则无法做到正确的使用,因为大脑缺乏这些外语概念的各种实用条件以及和其他概念间的有机联系。

       作者还举了一个有关厕所的例子予以说明,表示厕所的词汇有:toilet, washroom, restroom, bathroom  lavatory, water closet等等。 在公共场合,一般用washroom,restroom,不用bathroom,那听起来好像想要洗澡;更不用toilet,那以为在问“马桶在哪里”。但我们最熟悉的单词是toilet, 所以容易闹笑话。

       英语思维的另一个体现是语言敏感性的问题,我们对于某些英语敏感词不敏感,像shit(),我们在餐厅吃饭,听到朋友说出来没什么感觉,而隔壁的外国人恐怕就要怒目而视,吃不下饭。

    作者在讲语言学习理论中提到的MIF,让我觉得很有共鸣。所谓MIF,就是Mental Image Flash,认为用语言的时候我们会在头脑中闪过相关的图片,有时快到我们无法察觉。引用索绪尔的话语言符号本质上是语言使用者头脑中某声音与该声音所代表的概念之间的联系,说我思故我在的笛卡尔认为人的思维主要是图像的思维,而语言是转化这些思维图像的媒介。

       之所以说MIF这个概念我很有共鸣,是因为我曾经下过功夫研究Major system这套规则编码体系,制定了00-99的编码图像,尽力去熟悉,但发现整个熟悉过程还是存在要依靠翻译成母语来形成图像的问题,这自然就影响了反应的速度。

       作者提到真正做到掌握一个单词的使用,是一个多维立体的概念,其本质就是大脑神经元的正确“链接”方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使用中的迅速,自然和流利的状态。

       我们对母语中词汇的理解完全没有速度上的障碍,应用时处于下意识,不假思索的自动状态,首先就是因为我们对母语词汇的认识是多维度,多层面的。这个多维度,多层面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能听清楚发音

2,寻找分类

3,显示图像

4,其他特性

5,社会文化联想

6,用于表达词汇的文字拼写

        最常用和在某情景下最可能用到的特性是最先或最高程度的激活,在此状态下我们的大脑在自动“预测”下一个可能出现的相关词汇,并随时“准备接受”沿着上面六种任何一个分支途径继续讨论相关话题的新信息

        我感觉正是因为上述道理,所以中文材料,对于我提取关键字比针对英文材料容易太多。对英文的概括,归纳就显得很笨拙

为什么记忆术不适合用于记忆单词?

       上述多维度,全方位的联想,作者关于记忆单词上,又采取了相反的态度,他不看好编码记忆法,这种记忆法在学界曾被单独提出来,叫keyword method。作者指出研究表明,这种方式记忆与其他记忆方式相比,短期具有显著的优势,所以对考试前的临时突击背诵比较有用,但经过一段时间后,这种方式的忘却速度和程度,比一般的死记硬背还要高,因为编码本身是好记,但这个外语单词当时使用的是哪些编码故事很容易忘,即单词与编码的联系容易丢失。

        这里面有个有趣的故事,一个外事人员,在伊朗工作,马上要回国,想学会再见这个词Khodahafez,他用了谐音记忆法,编码为“活得好费事”。但分别的时候一下子卡壳,只出现了一个开头“活得...是活得什么来着?”越着急,越紧张,越想不起来。他突然万念俱灰,觉得命运真是捉弄人,学一句外语怎么就这么困难啊!这样想的时候,他觉得对了,好像就是这个,这个.....想起来了,于是兴奋地大声跟伊朗朋友说“活得不容易啊”:)

关于纠正语音的问题

   作者论述为啥去国外的外语环境,也学习不好外语。在作者看来,去了国外,听得懂的是早就懂了的,听不懂的还是听不懂,有些像我们听阿拉伯语录音机,听个一年也学不会阿拉伯语。

   作者论述为啥听标准发音不是学会标准发音的关键,而是要学会听不标准的发音,然后想办法纠正。不标准发音不是因为没有听到过标准发音,而往往是因为我们自己母语的影响。这里有个有趣的故事,就是嘲笑日本人学英语发音发不准r,l,在抗战期间,美国人用Lollazooza骡拉路杂做口令区分是否日本人假扮中国人:)现在日本人听到指路:Turn right at the next light还会抓瞎:)

3,我与QQ群友对于书中观点的评论

       以上摘录、总结的只是书中的一小部分内容,但就是这部分内容就足够引发深入地争论思考了。QQ群里,有两派观点,一派支持,一派持保留意见:

1,支持作者观点并进一步引申的

      我觉得照帕的意见属于这一派。兹摘录他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记忆法学语言是走弯路
有一种记忆要求叫条件反射,想达到条件反射,只有一条路----无数次重复
骑车、开车都一样,训练的方法就叫操作动用身体,无数次重复

因为这个东西的本质 不是记忆,不是脑记忆,是肉体记忆,

少量反复重复大量听,精听,每天听3小时以上

朗读者基本上是忽略所朗读内容的含义的----我赞成
但是五四以前中国人的读书法--吟诵跟朗读不一样

以中国人学习英语的精神,只要口语听力过关,读写都不是个事。口语听力好比恋爱上床,读写好比办婚礼

背单词是次要的,好比成语接龙,你整天练成语接龙吗
成语接龙+词语接龙=学汉语吗?
下意识的本质就是超右脑

照帕推荐的书以及学习方法的文章见下:

《英语学习第一本书》《原典英语》 《逆向法学英语》

全脑是什么概念?对,就是左右兼修,就是左边练出两个CPU,右边还怎么样?右边要有一个扩大存储器。(背诵圆周率)没完啊,右脑开发得不够,刚才我那一串是来自于左脑,右脑,这跟左脑没有什么关系。(背诵古文《狼》)哪里来的?你要想扩大你的右脑,一定要博闻强记,而且要背,背什么?从《古文观止》里面找一篇你喜欢的来背。一般我们公司给的要求是三个月背一篇。背不出来的话,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在公司里干活。三个月在《古文观止》里面你随便挑一篇,三个月将它背下来,这样就可以开发你大量的右脑细胞,脑细胞始终处于一种激活状态,光是说激活是激活不了的。当然我介绍的方法比较凶猛,一定要博闻强记这样来开发右脑。关注右脑的同时确实应该要关注左脑,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这样问的。

真正要练厉害左脑你就要注意写字、写文章。我们不喜欢写作文就是我们经常不用左脑,一定要写,如果你愿意写,如果你愿意训练,我告诉你先从这本书开始《用脑拿定单》,读完以后写500字的读后感。做营销部的销售人员有五本必看的书,看完了我指点的五本书,你可以胜过任何一个MBA。搞营销,我只说搞营销,不说别的。哪五本?是吧?我给你一本和给你五本,哪个你看的可能性大呢?所以我只给一本,我交换条件是无价。你看完第一本,写一个读后感,我要求800字。写一个读后感给我,我告诉第二本。然后再写读后感,那个时候我会对你有要求,我说这一本,你看得不到位,回去以后重新看第几章。如果你跟着我,五本书都写完读后感,跟我读完这五本。我告诉大家,我从01年开始做这件事情,跟我读完的,各个已经都是25万以上的年薪,搞营销,搞销售都是这样。 

我不讲太多了,还是不希望占用大家太多的时间,左脑开发和右脑的开发原理在这里,右脑是什么方法?背诵古文。我已经给了一个,可能给的越多,用的就越少,大家学英语是怎么学的?你们查字典?不查,就是生背,我告诉你,你这是用左脑学习,你试想理解那个英语词而去学习,而左脑不是内存的,所以英语很难学习,所以我告诉你学英语用右脑去学。怎么用右脑学习,想知道吗?如果我收费的话,你们愿意学吗?你愿意出什么价?你现在决定你愿意拿多少来买这个东西?我告诉你,

我给你的方法人人都可以用,但是你未必能坚持,我给你的方法没有一样不是凶猛。听起来很简单,用右脑学英语就是看英语电影,这个电影一定要看一百遍,不许换,而且在看的过程当中,不许查字典,你可以在头十次的时候记住它的大体内容,你再看一百遍,这就叫做用右脑学习英语。在众多的选择当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答案,哪个最好呢?取决于你的兴趣爱好。我当初上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我的父亲是中央电视台的,他当时给我看的是《埃及艳后》。当时还是一个卡带,我父亲将这个电视屏幕都围起来,我天天听啊、听啊,到最后我全部都明白了。结果我出国到澳大利亚以后,别人说我这是古埃及背景的英语,我赶紧就改了。

如果你真的想用右脑来学英文,我告诉你就拿这个来看一百遍。只要你做到了,你英语的语感、语言整个就是电影了。你花两年的时间对这部电影这样做,你的口语听力百分之百过关了。就四部一部一百遍,你知道看完十天之后你是什么感觉吗?看完十天以后,你第十一天还要做其他的事情,不再看电视和电影,你这个时候你的脑海里面不断地闪回你没有懂的部分,那个女的说了什么,他就这样做了。这就是用右脑去学,你不断地在回顾那几句话。一百遍,上一句是用他的语气来说,下一句又是用他的语气来说话,我是这样过来,我脑子全部都是这样的。我们的传统是传男不传女的,我不耽误大家太多时间了

2,认为作者观点偏颇的

譬如关于孩子的记忆力不如成年人

【悍卒】愢迈傲(474304873) 16:37:41
成人比过小孩,痴人说梦
【悍卒】愢迈傲(474304873) 16:37:47
我不信

譬如质疑为啥在外语环境孩子进步比大人大的:

我觉得有些其他的解释,譬如成年人的关注点不可能只是语言水平,还要赚钱养家等;以及成年人背负的负担更重,以前学习的语言习惯,要纠正比要形成新的正确的习惯也许更难,这些都是儿童具有的优势

譬如将记忆术用于记单词的实践者冰豆小李:

中文语言一音多字的特点最适合编制谐音编码

他编制了易音大典,颇下功夫;针对英语辅音,元音音标,编了谐音诗助记,也颇为有趣。在他的文中,指出:

英语基本音素和汉语基本音素的相同部分超过90%。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如果能够找到二者之间的相同之处,我们只需要另外加多10%的努力,就能将一门新语言语音纳入囊中。同时也意味着,如果我们无视二者相同之处,就会白浪费许多努力,重复劳动!

注意,要先正音后谐音,方能避免汉语发音腔调,请务必在谐音时保证英语腔调。也就是英文音素发音和汉语谐音音素音位一样,但是在发音时长、轻重方面不一样,英语音素时长更短,气流更轻。

譬如结合自己的英语学习经验,小游指出:

我之前下载了扇贝,记了半个小时,很多单词我简单的用记忆法处理了一下,虽然在初始记忆的时候花费的时间略多,但是在后续回忆的时候,非常的迅速而且错误率低,而且在一遍一遍的重复中通过记忆术加深了印象,应该说在回忆的时候基本上没有错过。

机械记忆本来和记忆术就是和谐并存互相促进的,何必一副水火不容的样子
语言的输出,包括口语和书面,虽然我们总被诟病哑巴英语,但是很多人能写,已经比英语母语国家的文盲高明多了。

我自己感觉过来,听说是一个系统,读写是一个系统。读写的输入是读,背单词,是建立一个数据库。而听说的输入就是听了,在听的过程中,把声音的信息成立成一个数据库。而单词数据库和单词声音数据库是关联的,在日常使用中他们开始匹配,只听不背单词,或者只背不听听力,最后形成的都是独立的数据库,所以会有英语文盲和哑巴英语,听说读写是平行又有交集的一套学习方法。


学校侧重不同,所以我们的英语表现就更倾向哑巴英语,之前照帕复制的方法,就是情境,但是很浪费时间,而且我觉得这样学会的英语,也只能满足日常交流的需要,而真正想对学业有促进,想通过这门外语看到更大的世界,还是要背大量单词啊。

虽然没法输出,但是能像母语那样的吸收英语原文信息,语言作为工具的意义就实现了大半了,只会说也就是文盲了,拿着文盲的成就沾沾自喜,就是我现在看到的很多人学英语走向的误区,我们早就过了和老外对话就兴奋半天的年纪了。

中国人的英语是用来读文献的。

每天花半小时背单词,花半小时听听力,或者碎片时间听,当积累了超过一万单词量,并且听的材料基本上都能听懂,跟得上语速的时候,就可以找文章来看,让词汇和语义的联结更加紧密,而这个过程也会加深语音和语义的联结,在有了足够的累积后,可以试试一些英语社交的软件,这个时候基本上就有底气和信心表达自己了。

说和写,是输出,本来就是积蓄足够资本以后的事。听不懂还强听,人都是趋易避难,以为光听听什么也不记比起又记又背更轻松,其实比这个更难过
主动的学习就是比被动学习效率高。

就好像佛祖讲经,座下的佛灯不知不觉都能成道,但是比起佛祖真正的门徒,这点修行算什么,那种不顾单词语法只知道打通耳朵的学习方法,不就是成仙的佛灯么

儿童学习快,是真的快么,从牙牙学语到真正流畅的表达自己,至少要到六岁吧…你六年时间,真的用心学,雅思托福都考出来了…

中国人说英语倾向中文思维,是因为输入和输出都太少了。我们在学习英语的年纪,其实或多或少已经会母语的高级表达了,但是英语的高级表达我们是不会的,所以通常情况下,我们就是一个蹩脚的翻译,没办法用高级词汇去表达我们想表达的意思。中文在学习英语的时候,就是一根拐杖。你走的不多,就离不开

我的学习经历让我感觉到,外国小孩说英语,是拿现有的积木搭房子。而我们,则是有心搭一个房子,砖头在工厂里。我们知道中文怎么表达,就好像知道房子需要水泥,砖头,钢筋,各种工地用车,而我们的积蓄,就买得起手头的一堆积木.而我们的老师,恨不得我们平地起高楼…

  总之,关于记忆在英语学习中的作用,是真如作者所言主要靠程序记忆,还是陈述记忆也发挥了重大的功效,还是在英语不同能力上各自发挥作用,前者在听说,后者在读写,我倾向于后者。

  至于学习英语的目标是什么?什么才算学好英语了?我的看法是因人而异,其实书中他人写的序言也是这个意思,认为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人要采用不同的策略。目标是自己确定的,要结合自己的需要,才不会被忽悠。

  最后,关于记忆术的作用,关于背诵课文的作用,姑且承认作者引用的专家的看法,至少他们对于短期通过考试,对于写作中字斟句酌还是有作用的,我认为也是某种捷径。我个人还是相信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能吟的。这本书也没读完,而且作者好像还出了第二本,且学且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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