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离婚不要生病儿,痊愈却来争抚养,这是什么人呀?

 苍木先生 2021-06-04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孩子有个头疼发热的,父母就会着急得不得了。为了孩子,父母是愿意承担世间的一切苦难。所以,才有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爱是最无私的爱”。

古话说:“虎毒不食子。”父母对孩子或许有恨铁不成钢,但不会伤害孩子。现实中也大抵如此,宠溺维护孩子的多,对孩子恶劣的少;而孩子对父母不孝顺的不少,啃老的也屡见报道。

应该说,绝大多数父母对孩子是全心全意的,但也不乏有一些狠心的父母,只顾自己,对孩子带着厌烦、嫌弃或者憎恨,特别是当孩子出现一些问题时,父母更是想与孩子撇开关系。

近日,一宗“男子离婚不要患癌儿子,孩子痊愈又反悔”的民事案件,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爱情的梗概是,孩子3岁患上罕见的节细胞神经母细胞癌,不久后孩子的父亲执意离婚,并约定由孩子的母亲抚养孩子。

既然已经约定,本也无可厚非,然而,奇迹发生,5年后孩子的病情竟然神奇痊愈。这时,这位曾经抛弃妻儿的男子突然跳出来,想变更抚养权,也就是说想向前妻要回儿子。

理由也是相当充分,因为前妻已经再婚,且又生下儿子,家庭经济状况也不算好,这样对孩子的抚养不算好。而自己是个高学历高收入的人,有良好的居住和抚养条件,儿子应该让他来抚养。

如果真这么好,早干嘛去了?离婚的时候,前妻的经济条件好吗?真好心,当时怎么不争取抚养权呢?现在是孩子病好了,又长大了,抚养起来没那么多麻烦事了,就按奈不住要跳出来了?

这样一个自私的父亲,孩子跟着他真的好吗?万一将来有个头疼发热的,岂不是又会被他嫌弃,甚至丢弃。所幸,孩子的母亲坚决不放弃抚养权,孩子患病期间都能做到悉心照顾,现在更不可能放弃。

当然,也不能完全由孩子的母亲说了算,法理有法理的考量,而被抛弃的孩子已经8岁,也有自己的意见,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虽然还不是成年,但是还是愿意坚守在母亲身边。

抚养权的归属,与经济条件的优劣有关,但不能完全由经济条件决定,更多考虑的是情缘之间的情感诉求。母亲的不离不弃,父亲的临阵脱逃,让孩子有对待情感亲疏和情缘深浅的看法。

父母离婚,孩子跟谁,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更多是各方意见的问题。从孩子父亲在孩子患病前后的反差表现看。孩子的父亲并非是一个好父亲,更不是为了孩子的生活,以及自己是高收入高学历有高素质的人。

这个社会,不爱自己的孩子的父亲肯定会有,但绝对不多。如该男子抛弃患病儿子,孩子痊愈后又反悔,这样的也存在。不是男子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是他爱的是健康的孩子。

其实,我们更多看到的是父母为了自己的患病孩子,操劳一生,把自己置于艰难的境地,哪怕是自己吃苦受累,也要让自己的孩子少受一点苦。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也是最深沉的。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