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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碑帖鉴赏5-​清拓苏唐卿篆醉翁亭记

 攒菁堂 2021-06-06
篆书《醉翁亭记》全文,北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刻石树碑于山东临沂费县。末署“大宋嘉祐七年冬十月庚寅,苏唐卿上石于费之县斋”。据《费县志》记:碑“高公尺六尺九寸,广三尺一寸”,“字径一寸八九分”。
据传世拓本可知,原碑碎身(含额)约230cmx104cm.碑阳篆额3行9大字“滁州琅琊山醉翁亭记”,碑文篆书记文全篇15行并署款1行,满行27字。又,碑阴刻录欧阳修、赵概书礼各一通以及苏唐卿与友人唱和诗七首,应是治平元年(1064)或稍后补录上石。原碑于抗战期间碎为数石,后碎石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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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展示拓本为石家庄市博物馆馆藏碑帖文物,为清朝末期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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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碑自刻立以来,自宋金至元明鲜见著录,或因树立未久即遭塌埋。直至明弘治十年(1479)春,知县杨惠在衙院内发现碑石,遂命人重新树立于县仪门下,并在篆额左方楷书作跋,曰:“苏唐卿,欧公故人也。知费时公巳去滁,而位相以书请公所作《醉翁亭》记而篆之。立石于费。宋嘉祐七年也。予以弘治十年春来,篆刻土覆,微露其末,起之磨洗乃知。顾谓僚吏曰:欧名相也,苏名宰也,佳章善篆,沉二百年而金元人未知。是可慨也!遂命众抗竖于县仪门之下,庶风雨之不剥落云、伊洛杨惠识。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知县李沣任职来费,见仪门坍塌、碑亦倾覆,重为兴修仪门、安置名碑,并在篆额右方行书作跋,曰:“宋苏唐卿篆书《醉翁亭》记。后二百年明邑侯杨公直出土中。扛竖县之仪门至今又三百四十余年。今道光廿四年秋,奉檄来费,衙署内外仅存败垣。仪门坍塌,碑亦倾覆。次年春,指廉购料募工,自头门至四堂并署东之。□□拜神之祠,及贵美苏公之□。一律兴修仪门三间,焕然一新。碑旁,用石镶砌,建竖如初。广欧苏二公之佳章善篆,永垂久远。而杨公之志益不朽云。道光廿五年,岁次乙巳,小为春月,知费县事係。阳郡李沣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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