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永乐年间,周新出任浙江按察使,府衙设在杭州。因为周新为官清廉,判案公正,受到当地百姓们的称颂。 一年夏天,在连续几天的炎热之后,终于下了一场大雨,雨过天晴,洗去了几天的暑热,使人觉得格外清爽。周新在府衙里,正忙于处理公务,这时听到衙门外传来一阵吵闹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周新对值班的衙役说:“速到外面查看,看是什么人在衙门外吵闹?” 衙役出去不久,回来说:“报告大人,是两个人在争一把雨伞,他们正吵着要进衙来诉讼呢!” 听说有人要诉讼,周新对衙役说:“马上把他们带进来。” 两个市民模样的人被带了进来,他们共同扯着一把雨伞,互不相让。 这个说:“这是我的伞!”那个说,“这是我的伞!'不停地吵嚷着。 周新看了觉得好笑,心想到底这些人是市井小民的见识,为了一把雨伞,也值得吵上公堂。 他把惊堂木用力一拍,对两人说道:“你们两人为何要争夺一把雨伞,快快如实说来!” 两个争伞的人听到问话,立即停止了争吵,可仍然各自拿着伞的一头,谁也不愿放开。 其中一个穿白衫的人连忙说:“启禀大老爷,这把伞本来是小人的,刚才下雨时,小人打伞上街,雨停了,小人上茅厕,把伞放在墙边,不料他拿了我的伞就走。”说着用手指了指穿蓝衫的另一个人。 “你说得不对,伞是我放在墙上的,被你拿了,硬说是你的。”穿蓝衫的人理直气壮地争辩说。 两人都说伞是自己的,又没有第三者证明,到底是谁的伞,还确实难以下判断。 周新让人把伞拿上来,撑在手中看了看,这是一把簇新的雨伞,用黄油布与竹子做成,看上去挺结实,可又没有什么特殊的标志,只是一把普通的雨伞,下雨天上街,很多人都打这种雨伞。别看这是小事一桩,可一时却很难办。 周新故意把雨伞拿在手中,反复掂量着,装出仔细查看的样子,似乎要在伞上发现什么线索。其实他心中正在思考着判案的办法。 周新把伞看了几遍,装出很生气的样子对两人说:“这不就是一把普遍的伞吗?有什么值得争夺的,既然你们都说这伞是自己的,那就把这把伞平分给你们吧。”说完,命人把伞劈成两半,命两个人各拿一半。 两个人感到很奇怪,伞劈成两半还怎么用呀?这个老爷真是糊涂。但看到周新那生气的样子,谁也不敢说什么,只好各拿一半伞,垂头丧气地走出府衙。 两个争伞的人刚走出府衙,周新就叫过来一个衙役,对他说:“你悄悄跟在这两个人后边,听听他们说什么,马上回来告诉我。'衙役听命而去。 两个争伞的人走出府衙不远,就听穿蓝衫的人对穿白衫的人说:“你这人真不讲理,拿了我的伞硬说是你的,这下好了,弄得我有伞也用不上了。” 穿白衫的人讥笑地说:“你如果不与我争夺,这伞不就是我的了吗?好吧,现在我把伞还给你!”说着把一半伞扔给穿蓝衫的人。 “呸!你现在把伞还给我,我也没法用了。”穿蓝衫的人气哼哼地说。 衙役赶快跑回衙内,把两人的话告诉了周新,周新立即命人把两人重新抓回,带到大堂。对穿白衫的人大声喝道:“刁顽之徒,你为什么强赖别人的雨伞,快说!” 穿白衫的人吃了一惊,但马上又镇定下来,装出很冤枉的样子说:“大老爷,这伞的确是小人的,您可不能冤枉好人呐!” “哈哈,冤枉好人?那么你刚才在路上说的什么?难道你忘了?再不老实招供,大板子伺候!” 穿白衫的人听了,知道露了马脚,连忙跪下叩头请罪,说:我招!我招!是小人强拿了他的伞,还望大老爷饶恕小人!” 真相大白,周新作出裁决:命穿白衫的人出钱给穿蓝衫的人买一把新伞,然后责打二十板子,作为惩罚。穿白衫的人偷伞不成,还陪了一顿打,捂着被打得红肿的屁股,一瘸一拐地走出衙门,而穿蓝衫的人则怀着感激的心情,拿着新伞,千恩万谢地走了。 参考资料《西湖游览志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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