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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家理论,水木是否是一家

 蒲云易学 2021-06-10

春天之后是夏天,木奔火去,木的目标是火,木旺之人跟火旺的人合作共事,很忠诚,是因木成为火是目的。

同理,秋天之后是冬天,金向水生,金的目标是水,所以金水是一家。

木火是一家,金水一家,是先天本象,先天本象是自然之象,代表事物的本质属性。当八字组合后,因为金的出现来克木,抑制了木气,土得自由,则土能抑水而存火,所以后天把金克木当作护阳看。但八字如果没有金克木的组合,而是金水成势者,又当以少阴成阴之阴看,所谓易学,是简易、变易、不易,代表事物从萌发到终结,又从终结开始萌发新生机,代表着一种变化规律。

那么水木是否为一家呢?四象为少阳、老阳、少阳、老阴,由少阳逐渐转化到最后的老阴,又由老阴转化为少阳,所谓冬至一阳生,是冬至之后,由阴开始转阳,阳气开始萌动。

水为老阴,木为少阳,春天之阳气萌发,体现在外,是表象,比如春天有太阳时,也不觉得热,是因为春天由冬天转变而来,而阴气内藏,当八字中木火旺,即便生在冬天,火能转化水阴带来的阴气。但是,当生在冬天而八字有木无火,则不能转化阴气,而是水之老阴侵少阳,伤了木中微弱的阳气,比如说八字生亥月水旺,生寅日则寅亥相合,实则是亥中的壬水克了寅中的丙火,所以有寅亥合,又有寅亥相破的说法。

所以水木不能看作一家人,在有情时为一家,无情时是损害。

例一女:甲寅 乙亥 壬戌 己酉

壬水生亥月,老阴旺,本应该用土制水,以存火气之阳,然八字中木旺有根,克制土气,而木旺不得金制,水木成势,此时的水侵伤了木中少阳之气,显得无情,命局一无火转化阴气,而不见金制木,虽有戌土,但不能抵定中流,水乘木势,阴旺无制,伤阳明显。

命主实际并无成就,婚姻也是反复挫折。

例二女:己卯 乙亥 戊寅 癸亥(日空申、酉)

亥月透癸水乙木,立阴为体;以阳为用。

象:柱中水落实在地支二亥与癸水上,并且八字中木旺无金制,土被木克,水阴无制,伤阳。

阴旺伤阳,一是体现身体先天素质可能不太好;其二是表面事业为正当的,暗地事业上赚钱不光明,容易干违反法律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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