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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交通事故伤残构成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勇说车险 2021-06-12
人伤交通事故构成伤残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作者:勇说车险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人员受伤并构成伤残的,从侵权角度讲,机动车方需要赔偿哪些损失呢?本篇就进行详细介绍。


伤残赔偿金额项目
释义
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伙食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营养费(诉讼可赔)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抚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需提供证明)
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残疾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续医费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因损伤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鉴定费(诉讼可赔)
为确定事故原因或损失金额有权威机构评定产生的费用
其他财产损失
医疗费以外的直接财产损失
营运损失费(诉讼可赔)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其中,“诉讼可赔”是指保险公司不赔的,但如果诉讼,法院大概率会判赔。至于赔偿的标准,各个地区都有差别,因此需要参考当日的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水平。上述项目基本包含了涉及交通事故人员伤残后的所有赔偿项目,车主或伤者可以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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