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例来源: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机处〔2019〕20201900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主要违法事实:微信公众号“广发卡上海”(gfc-sh)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注册运营的微信订阅号,主要面对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推送营销活动。 2019年5月31日,当事人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的广告推送,其中图文内容为“尚悦湾”购物中心部分餐饮商户的优惠活动,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通过抢购优惠券,可享受最多五折的美食优惠。 当事人于2019年8月20日删除该则广告,累计阅读量198次,粉丝推送人数42466个。 该广告标题及内容由上海厚美广告有限公司制作并设计,交由当事人审核后自行发布,单条广告制作费用为1800元人民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场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以上案例供学习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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