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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慢慢玩,别随便代表我

 世界语之窗 2021-06-15

不知何时起,每个居民区的主人不再是业主而是物业,哦,应该是地产商最开始交房时,打包给业主的。然后物业就开始宣宾夺主成了业主的主人,而业主呢,倒有点像花钱买罪受,把自己搞成被管制的对象,至于服务么……

晚上在小区内散步,看着小区扯的横幅,上面的内容大致为(6.16-6.30)号投票。投票,好像搞了几次,自己并没有参与,不是不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而是认为那种投票对我来说,没有多大意义。

第一次是业委会成立,看着那一系列列出的候选名单,讲真,一个不认识,更不明白其将选的和成立业委会的目的。要知道他们以后是会代表业主的利益与各方周旋的,我都不了解,就贸然投票,谁知道以后会怎么去代表我们这些业主呢,个人没弄明白,当然不能随便同意别人代表自己 。

再说业主当初买房进小区,没有非什么员,以及在自己工作单位有什么职务,年龄限制等条件,才可以买房。这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的是业主的根本利益,那些当选业委会成员的罗列条件、要求,有些风马牛不相及。这业委会成员,有这么去要求的么。

在我看来,业委会成员是为业主服务的,应该是有时间,有精力,有热心,有一定知识素养的才是,竞选成员应该拿出自己的竞选方案,你做了业委会成员,会给小区带来什么变化或改善!一切都是糊涂的,我投谁呢,当然放弃!

第二次,是业委会成立起来了,据说达到成立的规定投票人数,然后搞了一个换物业,列举了一批竞标的物业公司,让业主投票的活动。不知道他们竞标的都是什么“标”,对小区的服务各有什么优势,对业主的利益是否最大化?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当然也不会去参与投票……诸如此类,自己应该是懂点法律常识的,大凡没弄懂的情况下,是不会投什么票的,我尊重自己的投票权。

现在很有意思,许多时候的选举或投票,给你的选择都是既定的二选一,他这个二,在自己都不清楚,不认可的情况下,只能是都不选的放弃了。我不参与总可以吧,请不要随便就代表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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