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某县城传来新消息,当地某电动车车行有人涉嫌非法买卖废旧铅酸蓄电池,民警掌握线索后立即展开行动。 获悉,收购电池者已经从电动车行老板处违法收购了三十四个废旧铅酸蓄电池,另外还从拾荒人手中收购了六个电池。收购电池者还交代,其他处的一家电动车行也是他收购电池的场所。 随后,民警在另一家电动车行又查获废旧铅酸蓄电池二十八个。经调查,两家电动车行在没有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向他人大量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然后非法出售。 违法行为人表示:废电池小号30元,中号50元,大的90元,自己并不知道买卖废电池需要资质。 尽管已经三令五申买卖废电池需要相关资质与手续,但很多车行老板还是不知情。根据规定,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也就是说,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经营,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及技术设备,要持证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定,两个电动车行的老板与收购电池者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无许可证或未按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将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最后电池快讯提醒广大行业商家,废电池严禁非法买卖,一定要交给有资质的厂家处理,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触犯法律,请行业商家一定要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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