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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2011-2020

 蓦然挥守 2021-06-17

  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1、全国文件,2009年

  2009年9月1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2、2009年

  2009年底,乐山市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启动,先后有市中区、犍为县、沙湾区、峨眉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等7个县(市、区)被列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

  2011年底,市政府在研究部署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要求暂未纳入试点的五通桥、沐川、井研、夹江等4个区县从2012年1月开始着手启动准备工作,确保今年7月1日顺利启动。

  凡具有乐山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分为10个档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

  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人员),应按年不间断缴费,也允许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内补缴的,给予相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人员),应按年缴费。

  参保人员逾期缴费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中断缴费的,可申请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每月每人55元的基础养老金。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政府补贴纳入个人账户中。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70元。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全额为其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仍给予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并记入个人账户。

  有三类人员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审核其享受待遇领取资格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其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按年正常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无缴费中断年限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其三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的以及制度实施后,年满16周岁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

  参考:《7月1日起 乐山城乡居民都可享受养老待遇 10个档次自主选择》

3、2011年(10个档次)

  2011年9月1日,四川省出台文件《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将新农保和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从100-1000元10个档次

  设100-1000元十个缴费档次,相对应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年40-80元。其中,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5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80元。

4、2014年全国文件(12个档次)

  2014年国务院出台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施行。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

  缴费标准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5、2014年4月四川文件(13个档次)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在原来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了1500、2000、3000个3个档次。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年.人。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

  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确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增加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6、2014年8月乐山文件

  《关于印发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档次由10档增加到13档

7、2020年(13个档次)

  2020年4月8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川人社发〔2020〕10号),对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将目前最低缴费档次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200元,仍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专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二是增设每人每年4000元的最高缴费档次,对应的缴费补贴为200元。

  2020年4月底之前,若已按原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缴费的,2020年度可以不按10号文件规定的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200元)缴费。

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13个档次,对应的政府补贴为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200元。

A、年度内是否可调整缴费档次?

  规定参保人员在逐年缴费的同时,允许在本年度内通过多次缴费以提高年度对应的缴费档次,需注意的是年度内每次缴费都要对应已有的缴费档次标准。

B、什么情形可以补缴档次?

  按照10号文件政策规定,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已领取待遇的不再办理补缴。例:参保人员按每年200元缴费档次逐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年满60周岁时逐年缴费的年限为15年,那么他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高于200元的其他档次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参考:《2020年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新政策问答》

C、待遇计算

  假设小陈今年30岁,200元档参保,政府补贴40元。到60岁退休时,总计缴纳=240*30=7200元。

  四川省执行的标准为,基础养老金为国家标准增加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基础养老金=105+30(超出15年增加部分)=135元。个人账户部分=7200/139=52元。总计约=135+52=187元。

  按照最高4000元缴费,到60岁时缴费总额=4200*30=12.6万;最低领取=135+126000/139=1041元/月

二、养老金计算规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支付终身。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中央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共计为每人每月100元,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为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在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时一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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