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舆论监督、视频证据、司法担当

 南京林冬冬律师 2021-06-18
对于社会上热议的一些司法案件,我总结了三个关键词:舆论监督、视频证据、司法担当。
 

01

舆论监督

有些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会公开一些案件信息,会寻求舆论的支持与帮助,以期获得他们想要的效果,但是想要和得到之间的距离是很大的,因为舆论是不受小人物们掌控的。
 
公开案件信息对不对?
公检法办案机关也会发布案件信息,对不对不是绝对的,要看尺度与分寸。
 
作为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是不太愿意公开发布案件相关信息的。

 
就拿一些热点案件来说,比如新闻标题为昆山正当防卫反杀案、山东于欢案(辱母案)、打老师被判寻衅滋事罪案。
舆论热议,带来的效果,是不可控的。
 
我承认,舆论对于案件的走向,是有影响的。舆论可以起到帮助监督的作用。
 
至少,办案人员会更加小心谨慎;领导会知道这起案件;上级机关单位会知道这起案件;纪检监察机关会知道这起案件;更多的人会知道这起案件。
舆论能够起到帮助监督的作用,这一点,我不否认。
 
舆论是可以督促办案人员更加努力的去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比如说,许多案件上了微博,能得到比较好的处理,原因在于有关方面会更积极的去调查事实真相。许多事情,当事人的调查能力有限,微博在调查事实真相上起到了监督作用,或者说,媒体上的公开督促了有关方面积极作为。
 
但是,真相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且,就算是小姑娘,也不会让人随意打扮。
 








事实真相被查清楚之后,有些想利用舆论造势的人,反而会吃了舆论的亏。就比如打老师被判寻衅滋事罪来说,如果这个事情没有捅到网络上,没有那么多人关注,没有那么多人热议,这件事情,我个人觉得社会危害性是不大的,可这件事在网络上发酵之后,其影响就很恶劣了,学生打老师,还拍摄视频传播到网络上,定性为寻衅滋事,也不算过分,因为网络空间也可以是公共场所。
 
有一些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希望从舆论干预司法中获利,我觉得这个想法很危险。舆论督促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更加努力的办案,结果很有可能是收集到了足够多的不利于自己这一方的证据,那时候,哭都来不及。
 
‍刚刚我提到舆论,舆论的作用是帮助监督进而督促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更加努力的去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也就是说,舆论监督—督促办案—查明事实—收集证据。
 
02

视频证据

落脚点还是证据。
说到证据,这几年发生的热点案件中有一大特色,那就是视频监控。视频监控成了舆论关注的重点,同时,视频监控也能非常直白的记录案件的经过和矛盾点。比如昆山正当防卫反杀案,最最有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视频监控,如果不是视频监控,案件经过实在很难通过当事人的口述来重现,或者说是讲出来也没人信。
 
因此,我有时候开玩笑说:感谢老天爷,同时也要感谢监控,感谢装监控的人或单位。
 

03

司法担当

 
最后,就是担当,办案机关的担当,办案人员的担当。
 
舆论监督,视频证据,是可以托起司法担当的。
 
司法是具有惯性的,是保守的,保守的意思是遵循先例,遵循现有的处理规则。
 
这时候,如果出现了极端的个案,对于既有的规则,是有冲击的,舆论热议,会带来改变,这也给了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以助力。
 
舆论是有力量的,力量看怎么用,用好了,那就是正能量。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怎么适用法律才是正确的适用法律。

这时候就需要结合个案,进行法律解释,更加合理的进行事实认定和责任判断,最终给出一个合理的案件处理结果。
 
不要问我司法不担当怎么办,我对我们国家的司法,尤其是刑事司法,充满信心。
 
不要问我信心哪来的,司法框架内的事情,在司法框架内解决,跳不出去的。
 


 
 
别的小朋友都有人
点赞
了,我的呢?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