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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上海岁月丨南来北往话轮渡

 界首柴大官人 2021-06-18
南来北往话轮渡

张士友 曹挺

颍河穿越界首三镇中部,南岸为刘兴镇,北岸为界首镇,皂庙镇,民国26年(1937年)颍河上渡口有四个,位于东门外、信义门、大义门、向义门西侧,当时驳渡业不很发达,只有向义门西侧渡口(后称之为三渡口),运送往来人员较为繁忙,货船则停靠在河南岸的西刘营装卸,其时河下渡船10余只,船工30余人,次年界首成为躲避日军侵略的“避风港”,人口骤增,商业随之繁荣,至民国28年(1939年)发展为前后方的交通要道与货物集散地,于是驳渡业急剧发展,兴盛一时。
一、摆渡业。
由界首警备司令部船舶管理处界首船舶管理所管理,对渡船进行编号登记,限定装载人数,明确船主、船工职责,当时大小驳渡船150余只,船工200余人。

渡口码头10个。从东往西分別为博爱渡口(曹庄渡口)、和平渡口(小东门外)、第一渡口(向义门)、第二渡口(大义门)、第三渡口(纪念碑)、交通渡口、第四渡口(油坊街)、第五渡口(盐业公司)、第六渡口(张庄粮站南边)、附一渡口。第三渡口位干三镇闹市中心,为两岸交通之要道。民国31年(1942年4)月进行扩建,两岸引路加长,上岸道路平整加宽,渡口上修建了砖门,晚上悬挂斗大的明灯(汽灯),方便了夜晚摆渡,此渡口拥有渡船38只。第四渡口系皂庙镇与刘兴镇间的重要渡口,仅次于第三渡口,载渡多为土车辆和牲畜。
船有两种。一是渡船,形如轮渡之船,大的长约三丈左右,宽约1丈,船上用木板平铺,便于运输车辆、牲畜。也有部分船只在船的后部带有凸起部分(所谓的船仓),以便可载30人以上。这种船较少,每个码头拥有二、三只,唯第四渡口达5只。一般水情需2人行驶,如遇汛期或西风较大时增至四、五人,除东风用帆外,经常用人力,船的前后有两个大摇棹,前头的大棹子是前进的主要工具,而后边摇棹是前进和掌握方向的工具。另一种叫“划子”,长约5公尺,宽约1.5公尺,除船头用木板铺平外,船身中间留有向下凹字形的部分,称下仓。乘客多时亦有站船头者,一般载客10人。棹子安在船身后边四分之三处的两舷,正常水情一人用双臂划动双桨,如遇汛期或大西风,需增一人在前头用带钩的竹篙(称之为挽子篙)辅助运行。


二、河下驳渡业。
为方便河下短距离转运业务而兴起。因河下运输繁忙,船只如梭,如果停靠的两只货船相距较远,货物需要从这只船搬运到另一只船上,或货从岸上不能直接上船,就雇用渡口之船,依其灵活方便帮助转运货物,这种业务多数为小批量的零宗货物,倘若装有大批货物,就要驶到装卸码头装卸,或两船驶靠在一起转运货物,又叫“过船”。过船有严格的规定,不同的货物要有不同的装卸工人,如属粮食就要找端斗的工人和斗把过斗。
三、收入与分配。
每个渡口两岸都有一个“划子头”,为这一码头的负责人。在船舶管理所未成立之前,是谁摆渡谁收钱,往往为争着先摆而发生矛盾。船管所成立后,作出统一收费的规定,两岸渡口上派有专人收费。收费装在一个大毛竹筒里,装满了倒出清点封存,到傍晚收工时,两岸的收入进行统一计数,先除去灯油费(每月每灯用油一斤),再扣去补贴夜班工人的费用,然后按船人各占一半进行分配。如遇汛期水大流急,或西风较大需要增人时经过协商,船主分的比例减少。夜晚摆渡由专人值班,规定每夜补助三、五文钱,收入归个人。

资料来源:《小上海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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