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宣布独立的背景 宣布独立的背景如下: (一)殖民地上的王家政府的瓦解及革命政府的形成,为宣布独立准备了条件 从1775年4月19日武装冲突开始以来,军事行动规模越来越大,双方都把全部力量投入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以总督为首的各个殖民地政府必然要站到英国方面去,处处与革命力量为敌。因此,为了战争的需要,必须用革命政府去代替王家政府。 实际上,早在1774年有些总督不肯召集殖民地议会开会,或者把已经在开会的议会解散了的时候,各殖民地的反英分子就组织了自己的革命议会(Congress)。最初,这些革命议会的活动限于起草抗议,选举代表参加大陆会议和执行不进口公约。在列克星敦战斗之后,为了配合军事行动,它们就扩大了活动范围,以致不久就履行着政府的职能。虽然王家官吏想遏止这个浪潮,但是没有成功。到1775年底,除了三个殖民地外,革命议会控制了所有其余的十个殖民地。到1776年夏,美洲已经没有一个王家或业主的政府了。而且,这时实际上每个殖民地革命议会都设有安全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以招募士兵、管理军需供应、逮捕反革命分子。同时,在基层、各市镇、教区和县的通讯及监察委员会都行使了行政管理的职责。最终这些地方机构都置于各殖民地革命议会的控制之下,结果建立了一个比较有效的革命机构。总之,代替旧殖民地的英王政府而出现了新的地方政府[1]。 与此同时,大陆会议也由于军事上的需要,越来越履行中央政府的职能了。 1775年6月3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决议:“任命一个委员会,目的在于借六千镑,用于购买火药,以供大陆军队使用。”这就意味着成立一个财政部的雏形。为了进行战争,在这个期间还成立了其他政府机构。比如,1775年11月大陆会议建立了一个秘密的通讯委员会,其使命是争取海外同盟者(到1777年它改名为对外事务委员会,并且是国务院的前身)。甚至更早,在1775年9月,大陆会议还成立一个购买委员会(到1777年改为商业委员会),这是后来商业部的前身。同样,在1775年又任命了一个委员会处理海上事务及财政,这就是海军部的前身[2]。这样,中央政府各机构的雏形都具备了。 与此同时,大陆会议也承担了指导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的职责。 1775年6月9日,大陆会议为了答复麻萨诸塞的请求,通过一个决议:麻萨诸塞代表大会应举行人民的选举,以便选出一个议会,而这个议会又应选出一个委员会,由议会及委员会履行麻萨诸塞的政府职能[3]。 6月14日,大陆会议又命令弗吉尼亚、马里兰及宾夕法尼亚各组织十个连的来复枪手,并且命令他们北上进军,与在波士顿包围英王军队的数千名新英格兰人会师。第二天,任命华盛顿上校为“全大陆军队的总司令……以便保卫美利坚的自由”[4]。 鉴于在某些殖民地上仍残存着王家政府,从事破坏活动,如果不推翻这些王家政府,对战争也是不利的,于是在1776年5月15日,大陆会议向各州提出建议,在建议前言中宣布:“在上述王权下面的每一种权力的继续都应全部予以制止。”[5] 这样,从中央到地方都形成了革命政府,以代替殖民地时代的王家政府。这就为正式宣布独立提供了前提或准备。 (二)各界人民的推动 由于英国政府的残暴行为,也由于“常识”的影响,到1776年春,独立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各地人民纷纷写信给大陆会议,要求赶快宣布独立,使北美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关于这一点,约翰·亚当斯写道:“要求独立的邮件每一天都像洪流一般涌向我们这里。”要求独立的主要源泉之一,便是美利坚大陆军队。早在1775年,大陆军队的士兵们就不为英国国王祈祷。这种精神也传染了各个殖民地[6]。 直接反映各地人民的要求的各殖民地革命议会或代表大会的代表们也对大陆会议在独立同题上的踯躅不前表示不耐烦,并且纷纷写信给大陆会议代表,要求宣布独立。麻萨诸塞的约瑟夫·浩利写信给萨姆·亚当士说:“防止不和和纠纷的唯一办法,便是趁热打铁。人民的血太热了,以致不容许迟延——如果不马上宣布独立,一切都会陷于混乱。由于不肯宣布独立,托利党分子在鼓起勇气,而许多辉格党人开始懊恼。许多地方都在说我们的议会在打瞌睡,或者正在消遣或正在等待与(英国)代表团订立一个以我们的毁灭告终的条约。”浩利预言,除非大陆会议迅速行动,“市民和士兵的一个大的暴动会降临在费城,清洗大陆会议并会成立一个独裁政府”。艾尔布里奇·盖利宣称:弗吉尼亚对于这个事业是非常热烈的,以致如果大陆会议不愿意在宣布独立方面落在他们后面,它就应该早些宣布独立。新英格兰人说:“我们迟早也要起来叛乱,而我们最好现在马上叛乱,如果我们推迟十年或二十年,他们将在我们中间获得一个强大的政党,并且比他们现在更甚地折磨我们。”换言之,时间似乎对英国政府有利[7]。 总之,大多数人民倾向独立以及来自各个殖民地的压力,对于大陆会议之最后宣布独立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争取外援也加速了大陆会议作出独立的决定 北美领袖在对英战争开始后不久,就清楚地认识到争取外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他们看来,要想战胜英国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国家,没有外援是不行的,因而深感争取外援的必要性。同时他们又看到当时的国际形势是:英国在17世纪开始的争取海上霸权的斗争,到1763年取得了最后胜利,建立了海上霸权,因而树立了好几个敌人——法国、西班牙和荷兰。这些敌人都伺机复仇,现在北美殖民地举行反英斗争,正好为这些国家提供了复仇的大好时机。因而争取这些国家的援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鉴于争取外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革命领袖就决定争取外援。 早在1775年12月12日,通讯委员会就指示当时驻在伦敦的阿瑟·李去了解欧洲列强对北美问题的态度。1776年2月,大陆会议公开讨论对外联盟的问题;3月通讯委员会又派出塞拉斯·狄安去试探法国大臣维热内的意见[8]。 但是法国对于帮助不想与英国正式割断联系而只希望在大英帝国内部享受一定自由的北美,不感兴趣,只有北美断然宣布独立,才愿意援助它,并且与之建立联盟[9]。 对此,许多北美革命者是很清楚的。弗吉尼亚的怀斯发问道:“我们以什么身份进行交涉?作为大不列颠的臣民——还是作为叛乱者?如果我们向法国宫廷提出贸易,当我们承认是(英国)属民时,他们会款待我们比款待布里斯托尔或利物浦更好吗?不,我们必须宣布我们是一个自由的人民。”[10] 对于这一点,大陆会议也是很清楚的。亚历山大·哈米尔顿和理查德·亨利·李都认为如果他们宣布独立的话,法国一定会支持殖民地反英斗争的。他们指出:法国急于向英国复仇;而且整个欧洲是如此讨厌英国欺惯弱国的行径,以致它希望“高傲的大海中的女皇被迫采取一个更为谦虚的态度”。如果迟迟不肯宣布独立,会破坏一个反对英国的欧洲联盟。因为这使得英国可能有时间从容地在北美与它在欧洲大陆上的朋友之间打进楔子。理查德·亨利·李警告说:法国和西班牙在英国的引诱下,很有可能去帮助英国镇压北美运动,其交换条件便是英国允许法、西两国参加对北美大陆的瓜分。这样,当北美人还对英国恋恋不舍,不肯与其断绝关系之际,会发现他们的潜在的欧洲同盟者们已经同意和英国一道“瓜分”美洲战利品了[11]。 总之,问题很明显:如果得不到法国的援助,殖民地不可能长久地进行反对英国的战争;为了取得法国的援助,他们不得不向法国清楚地表明他们是为了独立,而不是为了和解而战的。因此,为了争取外援,也非宣布独立不可。这也是推动大陆会议的许多领导人倾向独立的主要因素之一[12]。 四、宣布独立的经过 在走向独立的过程中,弗吉尼亚走在了最前面。 弗吉尼亚代表大会在1776年5月15日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向为了代表本殖民地而被委任为总会议(指大陆会议——引者)的代表们发出训令,叫他们向那个可敬的机构建议宣布这个联合的殖民地是自由而独立的国家……”[1]弗吉尼亚还在同一天在其首府威廉斯堡上空飘扬了“美利坚诸邦的联邦国旗”[2] 。 于是到6月7日,弗吉尼亚的代表理查德·亨利·李便在大陆会议上按照训令的要求,提出了一项决议,其中有言:“联合殖民地是,而且有权利是,自由而独立的诸邦,它们解除了对于英国国王的一切臣从的义务,因而它们与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联系应该完全解体。”这个新国家也应该与外国成立联盟,并且制定一个邦联的宪法。 但是中部几个殖民地却从中作梗,它们自从独立问题提出的时候起就反对独立,现在仍然坚持反对独立。宾夕法尼亚的议会训令其驻大陆会议的代表“全然拒绝”任何把殖民地与母国分离的企图。新泽西及马里兰也都这样做了。这主要是因为同情和解的温和派控制了这几个殖民地的政权。德拉瓦尔、纽约殖民地的会议也和上述三个殖民地抱同一个态度。但是必须看到:与温和派不同,这些殖民地上的广大人民是同情独立的。比如,纽约市的技工委员会在1776年5月29日写信要求省的革命议会训令纽约出席大陆会议的代表们“促使这些联合的殖民地独立于英国”。但是结果这些要求被革命议会拒绝了,于是技工们把这封信公开发表出来,把独立问题摆在公众面前了。因此,当时一般人公认:虽然保守派和温和派在独立问题上徘徊不前,“该市的技工却赞成独立”[3]。 由于中部几个殖民地的代表反对关于独立的决议,所以大陆会议决定把独立问题的表决延期到7月1日,希望在7月1日以前说服中部殖民地赞成独立。宾夕法尼亚的急进派发动一个政变,成立了省会议(provincial conference),剥夺了原来的议会的权利,并且在6月20日宣布该殖民地支持独立。德拉瓦尔和新泽西也取消了对于它们的代表的限制,容许他们自由投票。马里兰则授权其代表投票支持独立。但是,到1776年7月1日为止,纽约的代表由于没有得到本殖民地的训令,所以态度很暧昧,宾夕法尼亚省会议虽然表示支持独立,但是其在大陆会议上的代表大多数人反对独立。因此,关于宣布独立的决议推迟一天表决,到7月2日才举行表决。在表决这一天宾夕法尼亚的一贯反对独立的温和派约翰·狄金生,及罗伯特·摩理斯没有出席参加表决,结果使得宾夕法尼亚代表中赞成独立的人占多数。因而投票的结果,只有纽约的代表弃权外,宾夕法尼亚代表和其余各殖民地的代表一致投赞成票(按殖民地为单位投票,一个殖民地只能投一票),这样关于宣布独立的决议获得通过。7月4日又通过独立宣言,这一次纽约代表仍未投票。只有到7月15日纽约才表示同意独立[4]。 五、草拟《独立宣言》 如上所述,1776年6月7日,理查德·亨利·李以弗吉尼亚代表团的名义向大陆会议提出的关于独立的决议,是1776年7月2日被大陆会议最后表决通过的。因此,严格说来美国的正式独立日应说是在7月2日[1]。 在提出独立决议后的第三天,亦即6月10日,大陆会议投票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起草以上述决议为内容的宣言”。第二天这个委员会成立了,其中有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边甲敏·富兰克林,罗杰尔·谢尔曼和罗伯特·李文斯顿等五人,这个五人委员会一致推选杰斐逊起草宣言。杰斐逊在起草完毕后,曾给富兰克林和亚当斯二人传阅,请求他们改正。在6月28日,草稿提交大陆会议以前为止,一共修改了二十六处,其中有二十三处是措词上的,亚当斯改动二处,富兰克林改动五处,十六处是杰斐逊自己改动的。实际上这二十三处的改动都是杰斐逊分别与富兰克林和亚当斯商量的结果[2]。独立宣言不是原来的标题,杰弗逊在写第一个草稿时,给它以如下的标题:“集合在总会议中的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们的宣言”。 7月2日在通过独立的决议后,大陆会议才开始审查这个宣言的内容,共用了两天半的时间。在审查当中,大陆会议又作了许多修改:第一是文体上的(或风格上的)修改,缓和了对国王的过分激烈的或放肆的口气,删掉了某些诽谤的话[3]。第二是原则上的重大修改,删去了原稿中关于谴责奴隶贸易的文字。在原稿里杰弗逊严厉地声讨了英国国王维护奴隶贸易的罪恶做法,说他一再否决殖民地议会通过的关于禁止或减削奴隶贸易的法案。在谴责奴隶贸易的文字中有这一段话:乔治三世“对于人性本身进行了残酷的战争,侵犯了从未触犯过他的遥远地区的人民最神圣的生命权利及人身自由,捕捉他们并且运到另一个半球当奴隶,或者在运往那里去的途中引起了他们的悲惨的死亡”[4]。 这一段话不但是对于奴隶贸易的有力鞭笞,而且也是对于奴隶制度的猛烈声讨。杰斐逊自己认为这是宣言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实际上它也是与宣言的整个精神合拍的,与自然权利说是一致的。为了维护人的自然权利,这句话可以说是最有力量的了,但是却被会议删掉了。这主要是因为在会议上遇到许多奴隶主分子的反对。 关于这一点杰斐逊在他的“记录”(Notes)中写道:“谴责奴役非洲居民的条款也被砍掉,这是为了讨好南卡罗来纳和乔治亚的代表,这些代表从未企图限制奴隶进口,相反地仍旧愿意把它继续下去。我相信我们北方同胞们对于这些谴责也有敏感,因为尽管他们的人民自己养的奴隶很少,然而他们运大量奴隶到其他地方去。”[5] 会议也对另一个问题作了修改,杰斐逊的原稿里有一大段话是谴责英国人民的,他指出英国人民没有以足够的力量反对他们自己的政府,也没有支持殖民地人民的战争,没有对英国政府施加压力使它改变对北美的高压政策。它宣称“我们的英国同胞”,“对于同胞的正义的声音充耳不闻”。会议把这一大段文字删掉,这是明智的做法,因为当时英国人民是同情北美的斗争的,杰弗逊的谴责是不对的[6]。 宣言于7月4日在大陆会议上通过,接着赶紧付印,四天后在一个阳光照耀的清晨在州会堂的院子里在群聚而来的人民群众面前正式发表。宣读完毕,听众报以热烈的欢呼声,同时群众便把州会堂前面的国王的纹章撤下来,接着便是一片钟声,到夜里点起篝火,一直热闹到深夜[7]。 六、《独立宣言》的主要内容 独立宣言,并不是宣布独立,因为早在两天前(7月2日)就通过决议,宣布独立了。这个宣言是向全世界及美国本国人民阐明美国为什么要独立,美国人民宣布独立的正义性,美国人民拿起武器争取独立的理由。这样做很有必要,因为这样做可以博得全世界人民的同情和支持,可以统一美国人民的思想,可以使美国人民知道为什么而战,从而鼓舞美国人民为独立而战斗的勇气,增强人民把战争进行到底的决心。 独立宣言在形式上采取了逻辑上的三段论法:第一部分就相当于大前提,第二部分相当于小前提,第三部分相当于结论,这个结论就是从两个前提推论出来的。 第一部分有这样一大段话非常重要,可以说是宣言的精华。现照抄如下: “我们认为下面的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政府。”[1]换言之,在人类中间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如果政府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人民就应该或有理由把它推翻。当然,在上面这一大段话下面,宣言接着还对于人民推翻侵犯人民权利的政府问题作了一个解释,那就是:也并不是一旦政府侵犯人民权利,人民马上就应该推翻它。宣言认为,只有政府侵犯人民权利,任意压迫人民而达到倒行逆施怙恶不悛的地步,人民经过深思熟虑后才起来推翻它,而不应该草率从事。总之,这第一部分是,先讲一番原则大道理。 第二部分是列举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严重罪行。杰斐逊在这里共列举二十八条罪状,并且指出乔治三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把北美人民置于他的绝对专制的暴政之下。简言之,英国国王政府侵犯了北美人民的基本权利,变为压迫人民的政府了。 从以上两个前提,很自然地得出第三部分的结论:应该推翻英国国王在北美的统治,北美成立独立的国家。 这样,独立宣言严格地按照逻辑推理,来说明北美人民脱离英国而独立是正当的,是有充分理由的。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宣言在第二部分只是谴责英国国王,把他描写为帝国内一切罪恶的根源,而不谴责英国国会,实际上对殖民地的压迫和掠夺,英国国会和国王一样,也要负很大责任的。如一系列高压政策及压迫北美人民的法案都是英国国会通过颁布的。杰斐逊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和裴因一样,他也看到:在1764年以来的殖民地反英斗争中,殖民地把目标主要集中在英国国会身上,到1776年宣布独立时为止,已经把英国国会骂了十一二年之久,在宣言里再继续攻击英国国会,也不起什么大的作用。相反地,在过去十一二年的反英斗争中,殖民地上的许多人,仍对英国国王抱有幻想,因此这些人不愿宣布独立。在这个情况下,为了推动这些人同情独立,有必要破除他们对国王的幻想,为了破除对国王的幻想,就必须突出国王的罪行,把他的罪行揭露出来。可以说裴因在《常识》中开始的工作,杰斐逊在宣言中予以完成了[2]。 这样,宣言的中心思想不外乎从理论上,从实际上说明北美人民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而宣布独立,是理所当然的,是合乎天理人情的。但是,杰斐逊在这篇宣言中超出了这个范围,他抓住这个机会,以格言式的精炼的语言阐明了这个新生国家的立国的理论基础,这体现在第一部分的文字里面。这一部分虽然只有150个单词,但是却包含了博大精深的理论,深入浅出的大道理。其中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理论。 第一,关于平等的理论。宣言写道:“人人生而平等。”这虽然只是短短一句话,但是却有很深刻的含义。首先,杰斐逊之提倡人人平等,是有科学根据的。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内在的道德意识,都有推理的能力,都有相同的生理上的需要,因此人人都应该平等。其次,杰斐逊提出人人平等,有两个主要内容:第一,是政治上的平等,每个人在法律面前平等,都有权利过问政治,都应直接或间接参加国家的管理。第二是经济上的平等,他反对大土地所有制,反对殖民地上的贵族借长子继承制及限定嗣续法维持其大土地所有制。他把财产所有权的巨大的不平等,特别是土地财产的不平等,看成是“造成人类大多数人的那么多的灾难”的原因,以致在1785年他坚持主张“立法者应该想出大量的方案来重新分配土地”[3]。他主张采取措施消灭贫富悬殊这个不合理现象。最后,杰斐逊强调人人平等,是针对殖民地时代政治上的不平等、经济上的剥削而提出的。虽然有其幻想的成份,特别是经济平等,但是,具有反封建意义,因此是进步的。 第二,自然权利学说。自然权利学说早在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就被提出来了,经过17世纪40年代英国平等派思想家,17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资产阶级新贵族思想家(特别是约翰·洛克)及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发扬,到18世纪下期已成为风靡一时的学说了。在北美独立战争前夕,自然权利学说广泛传播,并且深入人心。 先进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自然权利学说,是人类思想史上一次非同小可的革命。因为它的锋芒是直接指向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主义,是对于封建专制主义的大胆的否定。众所周知,在封建专制制度下面,人们是不平等的,人民被剥夺了一切权利,而贵族僧侣都高高在上,享有很多的特权。封建统治阶级利用特权,任意践踏人民的自由,人民不但失去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而且也失去了独立的存在。如果一个人—旦当上了官,便以为比老百姓高一等,便任意欺压老百姓。而老百姓也有自卑感,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应该受官长欺压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4]。 但是自然权利学说一出现,就从理论上摧毁了专制主义存在的基础。因为按照这个学说,人一生下来就应该是自由的、平等的,而这些权利是大自然所赋予的,不是创世主所赋予的,不是世间哪个权威“恩赐”的,也不是人民从统治者那里乞求来的。正是因为它是自然所赋予的,所以它是不能被剥夺的,也不能让渡给任何人。因此,自然权利学说一下子提高了人民的地位,承认了个人的尊严。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某种目的手段,更不是任何统治者手中的工具。 正是这个自然权利学说被杰斐逊全盘接受下来了。他早在1770年就公开说过,在自然法则下面,一切人生来都是平等的[5]。这是他关于自然权利的最早的言论。后来到1774年他在他的“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A Summa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这篇文章中又谈到自然权利,他指出:人们的权利“来源于自然法则,而不是他们的国家元首所赐予的”[6]。但是,只是在1776年他在他所执笔的独立宣言中,才对这个学说作了正面的、比较完整的阐述。他在这个文件的原稿中宣布:“人人生下来就是平等的和独立的,因为他们都应该享有与生俱来的、不能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的保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据杰斐逊在他的一封信里所说的,他提出这些自然权利,是为了“唤醒人们去打碎铁链”[7]。 杰斐逊的这句名言显然脱胎于约翰·洛克的学说,因为洛克曾经说过,每一个人都被自然赋予某些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及财产权利。但是杰斐逊却没有照抄这个现成的公式,他用追求幸福的权利代替了洛克的“财产权利”。洛克在他的《人类悟性论》一书中曾指出追求幸福是人类活动的主要动力,但是他并不认为它是一个自然权利,因此他在他的《两篇政府论》一书中的“第二篇”中就根本没有谈到追求幸福[8]。幸福(个人的和社会的,或二者)作为人生最高目的的观念,早在古代希腊时代就出现了,在18世纪的思想中是最常见的[9]。在与杰斐逊同时代的有影响的人物,如哥尔德斯密斯·普利斯特利和亚丹·斯密的著作中更屡次出现[10]。但是杰斐逊却是第一个宣布追求幸福是一个权利,而且是自然权利。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方式,根据自己的才能去追求幸福[11]。 杰斐逊把追求幸福作为人们的自然权利,可以说是当代政治理论中的一次革命[12]。因为它打破了否定现世的生活而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或天堂上的中世纪的观念。在中世纪,基督教宣传这样一种观念:人一生下来就是有罪的(他们称之为原罪),因此在现世生活中受苦是应该的,人们应该忍受现世的苦难及贫困,只有温顺地忍受一切痛苦,逆来顺受,才有可能在死后升入天堂,才能在天堂上享受幸福。基督教的这种思想,当然很荒谬;但是在中世纪科学落后的时代,起了迷惑人的作用。这种谬论,是适应中世纪的封建制度的需要的,是为封建主及暴虐的君主的剥削和压迫人民的现实服务的,因为它可以麻痹人民的斗争意志,使人民服服帖帖接受统治阶级的压榨。 现在杰斐逊提出了相反的看法,他指出:地上的现实生活并不是痛苦的境界,人们的生活的意义并不在于为进入天国而作准备。人类应该追求现世生活的幸福,人并不是为受苦而活着的,应该是为了享受现世的幸福而生活着的。追求幸福不但不是罪过,而且是一种权利,是人人都应该享受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杰斐逊不仅认为追求幸福是一种自然权利,而且也把促进人民的幸福作为政府的重要目的之一。1810年他在给波兰革命家科休兹科(1746—1817)的信里写道:“人的自由与幸福应该是政治组织的目的,而且也是一切科学一切人的努力的目标。” 但是必须看到,在杰斐逊的心目中,幸福并不单纯是物质上的享受,他认为肉欲横流的生活并不是幸福。他主张用理性和道德去防止个人生活上的无节制和放肆。在他看来,道德对于幸福是很重要的,道德就包括对别人的义务,单纯的自私就取消了道德。因此追求幸福并不是单纯的自私的活动,它必须把追求公众的幸福考虑在内。可见,在杰斐逊看来,所谓幸福的生活,不但包括某种程度上的物质上的满足,也包括一种高尚的情操在内[13]。 在另一方面,杰斐逊也并不完全抹煞财产权的重要性,因为在他看来,如果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挣到的财产得不到保障的话,也就没有幸福之可言了。因此他主张政府有责任保障财产权。但是他主张财产权只不过是公民权,而不是自然权利,因为他认为财产只是一种手段,是达到人类幸福的手段之一,所以不能把财产权提高到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利的地位上去[14]。如果把财产权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不仅会贬低人的价值,而且也会助长大财产所有者、大地主的气焰,使他们有可能利用这个理论为自己的剥削行为作辩护。总之,杰斐逊对于幸福及财产的看法,反映了美国劳动人民的要求和渴望。 因此,杰斐逊用“追求幸福”的权利取代“财产权利”并不是简单的几个字的问题,而是另有他的深刻含义在其中,也可以说在一个带有原则性的问题上与洛克分道扬镳。洛克站在英国资产阶级新贵族的立场上,竭力维护私有财产制度,而杰斐逊则打破了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的资产阶级局限性,而把广大人民的渴望和要求反映到自然权利学说中来。这样一来,他就赋予自然权利学说以浓厚的民主主义色彩,从而创造性地发展了这个学说。杰斐逊在宣言里提出的“追求幸福”的权利的思想,构成这个宣言的核心,并且用它的光辉的、不朽的语言,使这个文件永远振奋人心[15]。 第三,人民主权学说:“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寥寥数语,标志了政治理论中的革命。在过去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理论中,政府是高踞于人民之上的,以国王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是奉上帝的旨意来统治人民的。在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中,政府位置在上,是主,人民位置在下,是从。人民是手段,政府或统治阶级是目的,人民当牛作马,是为了养活及服侍统治阶级而存在的。而独立宣言则把这二者之间的这种颠倒了的关系纠正过来,以人民为主,以政府为从,以人民为目的,以政府为手段,抬高了人民的地位,降低了政府的地位。政府是为了人民而存在的,是服从人民的意志的,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保碍人民的权利而存在的。这就是说: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一切权利来自人民。 这里必须指出:杰斐逊所阐明的平等学说、自然权利学说及人民主权说,是出于上升中的资产阶级革命家的主观愿望,而不是为了欺骗人民。但是这种主观愿望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实际生活中是行不通的,因为在贫富悬殊的社会,上层有产阶级利用其经济力量,必然要在政治民主的幌子下,篡夺真正的统治大权。但是不管怎样,杰斐逊当初提出并且鼓吹的这些学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有积极意义的。 第四,人民的革命权利的理论。以自然权利学说及人民主权思想为基础,杰斐逊也发挥了关于人民的革命权利的理论。在他看来,既然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碍人民的自然权利,既然政府的权利来自人民,所以一旦政府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侵犯人民的权利,并且成为祸国殃民的压迫者,而且无可救药,人民就理所当然地有权利举行革命或起义来推翻这样的政府。而且,在他看来,不仅在一个封建专制国家有革命权利,而且在建立起民主政府之后也有革命的权利,因为民主政府在经过多少年后,也有可能变质,变为压迫人民的政府[16]。 那么,独立宣言的思想是杰弗逊个人的思想吗?不是。它的思想属于北美进步人民,而不属于个人,它是北美思潮及思想趋势的反映。这个宣言是杰弗逊用高度的技巧把群众的思想集中地概括起来、提炼出来的结果。他自己的话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宣言发表后若干年,有的人对这个宣言加以吹毛求疵,说它是陈词滥调,没有创新之处。杰弗逊为了回答这个指责,坦率地承认他没有创立新的原则和观点。他写道:“既不想标榜在原则或见解上有什么独创性,也不是抄袭任何私人或前人的著作,我的目的仅仅在于表达美国人的思想,表达这个重大时刻所诱发出来的气氛和精神。”[17] 但是,宣言之反映时代思潮及北美普遍的思想情绪,就意味着反映了杰弗逊个人的思想。因为他的思想与北美思想潮流是一致的,也可以说他的民主思想集中地表现了北美广大人民的要求和渴望。而且还必须看到,在这部宣言中,也打上了杰弗逊个人的天才的印记。它具有“文字表达上的特殊技巧”,它简练、明确、直率、雄劲有力和充满义愤的口气,正适合于谴责狂暴的乔治三世。在另一方面,在阐述人权时,则用温柔敦厚的笔调。它在修辞上,典雅谨严,未摆脱贵族的气味,不像汤姆·潘恩的文章那样大胆、热切和通俗化[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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