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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原创】发货已收款但末开发票是否确认收入?

 伟金共享会计师 2021-06-21

咨询案例

我们公司已经收到客户的货款了,货也发了,就是没开发票给客户,我要在本月确认收入吗?那要如何申报这个月的增值税呢?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回答,一是客户未收到货,货在途中;二是客户已经收到货了。

01

第一种情况: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是税法上确认为收入。

理由:虽然货已经发出去了,款项也收到了,但是客户未收到货,货在途中,可以认为该货物的风险并未转移,则会计上不能确认为收入。但是税法上要确认为收入,根据财政部修改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当然,如果合同有明确规定,货物发出,即可确认为收入,那就会计上和税法上都应确认为当月收入)

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在发出商品时,应做: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3)开票,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增值税申报:


在当月申报时,在未开票收入处填写该项业务的收入;下个月开票时,在未开票收入出填写项业务收入的负数,在开票收入处填写正数。

02

第二种情况:客户收到货了,不管是否已开具发票,均要确认为收入。会计上和税法上,同时确认为收入。

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开票,确认收入时:

借:  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  发出商品

增值税申报:

在当月申报时,直接在开票收入处填写该项业务的收入即可(如已开发票,可一键导入销项税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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