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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纠纷调解怎么答出新意----面试每日一答(45)

 领悟公考 2021-06-23

每天从底部留言中选择一道题目进行分析,欢迎共同探讨、共同进步。成功源于积累、更源于坚持!

问题

施工单位建设高速公路时期,将建筑垃圾和施工物料堆放在未被占用的农田里,农民与其多次商讨未果,便私自把施工物料变卖作为补贴损失。施工方要求农民归还物料,双方为此发生冲突。你是乡政府工作人员,领导派你去处理,你怎么办?

解析

第一、民间纠纷调解的基本常识

这类题目其实就是民间纠纷调解问题,这类题目在面试中出的越来越多,而且题型也富有变化,对于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来说,喜欢想当然的去解决这类问题,而不是遵循一些必要的原则和程序,就会闹出很多笑话。

第二、三种常见的调解方法

当年小编在乡镇工作的时候,也曾参加过很多调解,并见识了很多高手的调解过程,有时候,很复杂的问题到了某些人那里,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今天介绍三个能够成功提高调解率的技巧,不仅能够用来指导工作,也是解答此类题目的基本方法:

一、多方联动调解法。

当前中国的基层社会,尤其是农村,还有着根深蒂固的宗族观念,在这种观念的引导下,地方能人往往具有很大的话语权,也就是乡贤文化。当遇到一些错综复杂的、长期遗留的、或与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难点问题相关的纠纷,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让这样乡贤,也就是第三方人士出面,协助我们调解,这类人士的选择,往往是那些德高望重的人物或双方都依赖的长辈,亲友等。

二、责任划分调解法。

当事人调解,是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因此主持调解时绝对不能采取和稀泥、当和事佬的作法,必须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必须明确案件的法律关系、双方争执焦点、双方的是非责任等,并且在双方充分表达诉求之后,要向当事人讲明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及处理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要全面公正地划分当事人在纠纷中应负的责任,提出合理的方案,这样才能针对性进行调解。

三、单独谈心调解法

在很多传统民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采用“背靠背法”会取得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前两年在分管金融的时候,遇到过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与被告谈时,可以谈法律的规定,谈如果原告不让步,被告必须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本息,甚至要被强制执行,既丢面子,又受到经济损失;与原告谈时,可以讲一些被告的实际困难,谈与其“鱼死网破”不如订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清偿债务。在双方的观点基本趋于一致时,再面对面地调解,便很容易达成协议,此中很多背靠背做工作时讲的一些道理是不能在面对面场合讲的,否则会取到相反的效果。实际上,现在很多调解,都是先做这一步工作,再进行面对面调解。

三、本题怎么做

这道题目很显然双方都有过错,因此,可以采取责任划分调解法或者单独谈心调解法,既切合实际,更能答出新意,突破了传统培训班样板式的答题方法。

参考答案:

对于题中的问题,我会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第一、我会先劝导双方暂时冷静,维护现场稳定,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终导致双方都承受不必要的法律后果,表明政府会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去帮助他们解决矛盾。

第二、考虑到该案件前期存在农民与其多次商讨未果的情形,显然事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因此,我会请双方各自推选一个代表,采取单独谈心的方式进行初步调解。在听取双方诉求的基础上,我会告诉施工方,他们将建筑垃圾和施工物料堆放在未被占用的农田里,本身不占理在先,如果因为此事和农民进行长期的扯皮,甚至打官司,那么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到时候所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施工物料的损失,与其要求一定归还物料,还不如退一步,让农村赔偿部分损失。在和农民方谈时,我会告诉他们,私自变卖物料,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是违法的,假如一味纠缠不清,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偿还损失,既丢面子,又受到经济损失。

第三、在双方的观点基本趋于一致时,我会召开调解会,明确双方争的执焦点、是非责任等,并且在双方充分表达诉求之后,讲明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及处理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全面公正地划分当事人在纠纷中应负的责任,结合前期的沟通结果,提出合理的方案。并要求双方代表签订调解协议书。

在处理完后,我会进一步跟进,加强后续的监督工作,把此事的处理流程和经过形成一份报告,呈交给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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