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红利不断加码,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但有些企业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由于研发费用加计对企业的要求比较高,企业应建立辅助账,许多中小企业由于不符合要求,不得不放弃享受加计扣除;又比如,2021年之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只能在汇算清缴时享受,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会形成大额退税,担心退税容易引起税局检查,为避免退税被查的风险,好多企业自动选择了放弃。 2021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发生了一个大的变化,即上半年研发费用可以选择在第3季度(9月份)预缴申报时享受加计扣除,这就增加了半年度财务报表比对风险,半年度财务报表即将出台之际,我们应如何合规应对,大家可以跟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 一、2021年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规 二、研发费用账务处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资本化。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应启用“成本类”中的“研发支出”科目进行过渡性核算,按项目进行核算,科目设置规则可以参考下表: 期末(月末)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发生额结转到“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待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将所发生的支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转入相关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三、半年度财务报表风险应对 在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有的企业风险扫描会出现如下提示:“您单位表A107012第41行“本年费用化金额”大于表A104000第19行3列“研究费用/管理费用”金额,请核实。之所以会出现如下提示,是由于对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研发项目的费用化支出在期末都要结转至当期的费用类科目,期末无余额。如费用化支出期末没有及时结转,即会出现风险提示。 2021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在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时即可以享受加计扣除。虽然研发费用加计是在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时才享受,但是半年度的财务报表需在7月份报送,因此,如企业上半年研发费用账务处理不规范,我们应在6月底之前调整规范,以确保出具的半年度财务报表研发费用正确列示,及时合规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方面可以给企业缓解资金占用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汇算清缴出现大额退税的情形。 小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研发费用行次填写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研发费用行次填写如下: 提示: 汇算清缴时,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 需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 19 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
1、某制造业企业,2020年研发成了一项无形资产,这项无形资产2021年可以按照200%在税前摊销吗? 答:可以的。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的新政策,对无形资产的形成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对于制造业企业2021年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21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答:不是。企业不论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只要属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非负面清单行业)居民企业,且其从事符合规定的研发活动而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以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温馨提醒: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负面清单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3、研发项目需要事前由科技部门鉴定或立项吗? 答:2016年1月1日起,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无需事前通过科技部门鉴定,需经过企业有关部门审核立项。委托及合作研发的,需提供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留存备查。 提示:税务部门事中、事后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应及时通过县(区)级科技部门将项目资料送地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进行鉴定。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4、季度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实现? 答: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5、无法区分费用化和资本化怎么办? 答: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