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睿德律师事务所 曾立 很多人都知道,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标准,在供应商拒绝赔偿的情况下,一般由买方对卖方进行起诉。这种走民事诉讼的方式虽然也是一种解决方案,但是诉讼程序的漫长与繁琐也是让很多当事人不愿意选择的解决的原因。 那么除了诉讼方式,还有其他方式解决产品质量争议问题么?下面两个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考虑: 一、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解决质量问题 发现供应商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的,可以考虑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涉案产品的确存在上述情况的,当事人不一定非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而可以考虑通过行政投诉,申请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这种方式虽然是申请行政主体对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实际上可以使用行政处罚法的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在行政机关主持下与供应商达成和解。由供应商满足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诉求,对供应商而言自己的处罚也获得了减轻。 二、申请刑事立案,解决质量问题 刑事立案对于当事人而言一般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采用的方法,但是一旦采用往往效果会很好。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刑事立案主要适用的是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以刑事手段促进民事案件的解决在实务中有时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当然这项操作需要当事人在证据方面做得相对扎实,以实现刑事立案的可以高效完成。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建议启动该程序。 以上两种方式对于当事人而言不产生受理费,且处理程序规范。在证据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必要时当事人可以考虑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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