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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环境法培养机制

 华政震川考研团 2021-06-23

培养机制

研究方向

名义上区分为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但实际不管是考试还是教学角度,其实基本没有区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能胜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研究环境行政司法工作企、事业法律实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本专业主要开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研究方向。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如确有必要,经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报研究生教育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

课程设置

总体介绍:课程采取学分制。总课程学分不低于4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必修课14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

(一)学位课程(共计21学分)

1、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

2、外      语:第一外国语(72课时,2学分)、专业外语(72课时,2学分);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民法学原理(54课时,3学分);

4、专业课:环境法学总论(72课时,4学分)、经济法专题研究(72课时,4学分)

(二)必修课(共计14学分)

1、法学研究方法及文献检索(36课时,2学分)

2、污染防治法(54课时,3学分)

3、自然资源法(54课时,3学分)

4、能源法(54课时,3学分)

5、外国环境法比较(54课时,3学分)

(三)选修课(共计10学分)

1. 限制性选修课(限选2门,共4学分)

(1)环境经济学(36课时,2学分)

(2)环境伦理(36课时,2学分)

(3)环境政策(36课时,2学分)

(4)环境与贸易(36课时,2学分)

2. 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共6学分,必须包含一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

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培养方式以导师个人指导为主、导师组集体培养为辅。指导教师可根据每个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方向,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每学年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二)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当完成一定的社会实践或教学实习。其中包括指导本科生进行社会调查,指导本科生写作学年论文,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讲授某些专题,参加学术会议等。实践学分为5学分。

(三)硕士研究生应当从事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可独立承担研究生创新项目、优秀学位论文等科研项目,也可参与导师或导师组其他老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学分为5学分。

(四)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讲座,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5场校内讲座。讲座学分为3学分。

中期考核

导师组在第五学期依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经中期考核,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合格者,可继续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

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写作是对研究生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与考核,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属于本专业范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二)导师应加强对学位论文各环节的指导。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阅读文献和从事必要的调查研究,在第四学期提交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具体研究计划、主要参考书目等),并参加开题报告会,经开题小组审阅评议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三)学位论文选题应尽可能从高起点、新视角、前沿性和现实性的要求出发,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晰,立论正确,结构严谨,资料翔实,文笔流畅,层次分明,具有独到见解和一定创新。 

(四)学位论文答辩按学校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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