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无有止境,创新时不待我,高新区需要在新时期重塑在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的战略先锋地位,加强自下而上的自主改、大胆创,尤其是“双自”区域,更要“深耕细作”,将“双自联动”打造成新时期全球化开放创新的“战略武器”。
1、加强“双自联动”顶层设计与政策创新,深化“自下而上”的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深刻把握全球经济产业发展大势和我国在全球格局中的角色转换,立足“双自”区优势,通过“试行-评估-优化推广”的方式,在投资开放、贸易监管、金融创新、产业培育、国际协作等多维度进行体制机制优化和政策创新,转变以“拼政策”的国内竞争导向加快向对标国际一流产业商业环境而完善优化为导向。在省市级这一改革“中台”,要赋予“双自”区更大的改革自由裁量权,将省、市级的涉及经贸、投资、科创、产业发展、财税、外事交往等管理权限逐步全面下放,“双自”区结合自身改革发展需要,将改革措施向省级部门进行备案,突出“自下而上”的探索示范。在“双自”区内部,要从提高整体效能角度出发,对高新区、自贸区管委会内部工作管理机制进行整合优化,建立“大部制”工作逻辑,要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贸易部门融合,探索建立以产业门类为纵向维度、以职能服务为横向维度的矩阵式工作模式。
2、充分利用“外商投资开放”、“贸易监管制度”的优势,将“双自”区建设成构建国际化产业创新生态的“最佳实践”。
自贸试验区实行“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区内自由流转”的监管原则,加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这就为在自贸试验区聚集流转国际商贸相关物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等提供了便利条件,服务业扩大开放更将加速自贸试验区内保税研发、展示交易、检测维修等服务业新业态发展。自主创新试验区要建成全球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就必须围绕高端产业和科技创新创业加快人才、技术、信息等高端要素和新企业、新组织、新产业、新业态向区内聚集。“双自”区的政策叠加,能够围绕国际化产业创新生态营造“小环境”,加快国际商务商贸机构、创新服务组织在区内聚集,尤其是对国外科技型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来华发展业务具有较大吸引力,“双自”区有望建成外国科技企业来华发展的“首站落脚点”、国际性专业服务连接点、世界前沿科技产业的交汇场、国际高端资源的“会客厅”,进而形成国际化的产业创新生态。
3、借助“投资开放”政策便利,建设中国科技企业对接海外的“航母平台”。
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近年来成绩显著,但相较于大型集团企业依托突出的综合实力自行开展海外业务拓展,众多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自行发展海外业务,尤其是科技型企业更是这种类型的代表。一方面,科技型企业业务发展迅速,大量企业自创办之初就面对的是全球竞争,同时也准备进军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大量科技企业缺少足够的资金、人才、法律、市场渠道等支持,海外市场逐步被其他国家企业占领。上述困局造成了大量科技企业能够快速打开国内市场之后,在进军国际的阶段困难重重,对优势产业国际化发展造成了极大风险。“双自”区能够有效降低中国企业利用国际化专业服务的门槛,便于加强与国际伙伴开展业务合作,便于加强对外投资、资金汇兑、融资租赁等金融支持,便于加强人员往来、信息交互、产业链协作等沟通协调。“双自”区应当关注与自身及周边功能区相关的特色科技产业,大力招引鼓励相关企业在区内设立海外业务板块,从而打造成我国科技产业出海的重要集聚平台。
4、建立优势产业“国际产业共同体”,探索加快海外平台布局
在“双自”区内部,按照“优进优出、双向融通、自愿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快探索建立本地优势产业的“国际产业共同体”,以共同体方式促进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机构形成紧密结合的伙伴关系,提高国外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和中国关键产业的主导力,如依托本地优势产业核心企业在“双自”区内建立国际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国际产业联盟、国际企业孵化平台等。在园区层面,应积极鼓励园区海外布局,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立足我国优势产业和核心企业需求,结合中国园区发展经验和所在国实际情况,在规划、金融投资、运营服务等方面与外方合作建设海外产业园区,探索在海外园区建设与国内“双自”区互联互通的投资贸易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平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等,在资金、信息、技术、商贸等维度形成紧密协作,通过海外园区建设一批服务我国优势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海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