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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经济万年史】104南亚次大陆中世纪经济

 地球生物与人类 2021-06-25

南亚次大陆中世纪经济

包括今日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三国的南亚次大陆,具有悠久的历史。次大陆封建制的形成,大约开始于公元4 世纪(320-540 年)的笈多王朝,到7 世纪(606-647 年)的戒日王帝国时代基本确立。

封建制度形成的基础和标志是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的普遍化,首先是土地关系的封建化。在印度,这一过程主要奠基于封建赐地的大量出现及其私有化。国王将大量国有土地无条件分封赏赐给官吏、僧俗贵族和寺院。到7 世纪时次大陆" 王田" 实际上分为三类:①封建国家直接征收田赋的、村社占有而自由农民耕种的土地;②禄田(即职田)是帝王分封赏赐给军政官吏封建贵族的永久赐地;③福田(即教田)是帝王布施给婆罗门和印度教神庙、佛教高僧和寺院的封邑赐地。土地分封一方面培植了教俗封建主阶级,另一方面又把农民附属在土地上,连同土地一起封赐给各官僚领主和寺院,迫其向他们缴纳租税。

在封邑制形成后,古老的农村公社组织依然存在。当时的国王是把整个村社土地连同农民一起封赐给僧、俗领主的,被封赐的村社,形式上还保有村社的"集体所有制".但实际上这时被封赐的村社已成为封建领主的领地,村社中的农民也成了向封建领主交纳租税、受领主管辖的依附农民,只是仍然组织在农村公社的组织里,但村社内的土地关系及阶级关系已完全封建化了。

次大陆中世纪早期封建制与西欧封建制有所不同,其主要表现是没有封建农奴制。次大陆的依附农民绝大部分不是十足的封建农奴。因为小农经济是次大陆农业生产的基础,这里不存在封建制的庄园经济。虽然绝大部分土地都被封建贵族占有,但他们一般都不经营自己的领地经济,封建领地没有被作为庄园来使用。因此,土地没有庄园化,农民的大部分也没有农奴化。

此外,中世纪次大陆封建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的村社自耕农,他们的小块耕地不依附于封建土地贵族的大地产。

中世纪中后期次大陆的土地制度实行土地国有制。德里苏丹国(公元1206-1526年)统治时期,土地所有权发生了重大变化。印度教封建王公占有的土地被收归苏丹国家所有。大部分国有土地都以" 伊克塔" (军功田)和教田的形式赏赐给有军功的军事贵族和官吏及清真寺、阿訇等,作为他们的军事封建采邑和教产。伊克塔最初只是领受者终身享用,死后归还苏丹。但14世纪中叶以后,采邑也变为封建贵族的世袭财产,土地国有越来越徒具形式。

莫卧尔帝国(公元1526-1858 年)的土地制度是德里苏丹土地制度的继续。全国的土地在名义上属于作为国家代表的皇帝。但皇帝直接控制的土地只有一小部分,大部分是以" 扎吉尔" (军事采邑)的形式分封给贵族,扎吉尔的占有以军事服役为条件,不得世袭。领有扎吉尔的人称为" 扎吉达尔" ,享受征收租税的权力,租税额由国家决定。扎吉尔是当时封建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此外,在边境地区,一些土著王公或部落首领还保有世袭的领地,他们定期向皇帝纳贡,对领地农民征收租税。这种世袭领地占有者称为" 柴明达尔"。另外,伊斯兰教和印度教寺院也占有一些土地。总之,莫卧尔帝国所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实质上是一种与西欧不同的封建领主制。" 扎吉达尔" " 柴明达尔" 无论大小,都直接隶属于皇帝,彼此间没有从属关系。他们只有田赋征收权,并不直接经营土地,土地不能买卖、赠与和私自继承,田赋税额也由国家决定。但" 扎吉达尔" " 柴明达尔" 都力图摆脱皇帝的控制,把采邑变成世袭私产。在皇权衰微时,他们对农民实际上成了土皇帝。

次大陆在从古代社会向中世纪社会转变过程中,没有出现暴力革命,因此在社会性质发生大转折的时期,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没有出现类似西欧那样的全面衰落,社会经济继续繁荣发展。

中世纪的次大陆,土地得到大规模开垦,国家兴建了一系列大型的水利灌溉工程,并推广使用革新的波斯式水车和多种多样的灌溉工具,使许多原来的不毛之地成为渔米之乡。同时,农具的改革,土壤学知识的利用,精耕细作的农业技术的推广,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中除稻、麦等主要农作物外,棉花、香料、甘蔗、蓝靛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并从阿拉伯引进鸦片种植。农业经济中还出现区域性专业经营的新趋势。从14世纪开始形成了专门种植棉花、甘蔗的农业区,到17世纪不断扩大。孟加拉的稻米、印度的小麦都因此远销国内外。德干、孟加拉、古吉拉特成为三大产棉区,除本国需要外可供大量出口。孟加拉的甘蔗输往西亚和阿拉伯,阿格拉和孟加拉的蓝靛输往欧洲市场。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的棉布量增加。城市手工业最发达的仍是传统的棉纺织业。达卡是最大的棉丝纺织中心。16世纪起,次大陆的手工业部门繁多,棉纺品有30种,丝织品有23种,丝棉有19种,以及各种毛毯、披肩,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远销欧、亚、非三洲。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城乡分工,也加强了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发展,出现了印染、漂白等生产部门。

由于农村中商品经济的扩大发展,货币地租的实行,城乡经济联系加强,商队和船队往来于各大城市之间,加强了彼此的贸易联系,打破了闭塞的自然经济体系,国内市场渐趋形成。1617世纪,次大陆发展着大规模的海陆国际贸易。盂加拉、古吉拉特、马拉巴沿海以及西北印度的拉合尔是最大的外贸中心,与中亚、中东、东非、西欧、南欧和海湾地区、中国和东南亚各国有密切的贸易联系。出口商品以棉织品、香料、蔗糖、丝绸、蓝靛、药材、粮食为大宗。输入商品主要是军马、铅、水银、中国丝绸和瓷器。南亚次大陆的棉织品畅销欧洲市场,致使西欧从美洲新大陆掠来的金银大批流入次大陆。

国内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货币交换的扩大,货币交换的扩大又进一步推动商品生产的发展。商人们在商业贸易及货币交换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货币资本,开设钱庄票号,经营存放款信贷业务,并发行通用全国的兑汇票据。17世纪,一部分商业资本开始转移到生产领域,出现了商人资本——包买商中间人,他们以预付现金和提供原料为手段操纵城市手工业者及农村家庭手工业者的生产。包买商制度是欧洲资本主义侵入次大陆前,次大陆商业资本直接控制小手工业商品生产的高级形式,为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提供了条件。在1857年沦为英殖民地之前,次大陆封建社会内已存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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