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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产性利益犯罪的认定

 见喜图书馆 2021-06-27
案例

甲欠乙50万长期不还,后甲略施小计,借乙醉酒之际,骗乙打了收条。问甲是否构成诈骗罪?

浅析

本案,甲骗取了收条,实际上是骗取了免除还款义务。由于乙也不是傻子,并未拿到真金白银,因此甲的诈骗行为很难既遂。

财产性利益问题,是实务中绕不开的话题,比如盗窃收条、诈骗收条,甚至抢夺收条,这该怎么定性呢,判决也是各色各样。

关于财产性利益问题,不可以盲目照抄照搬外国刑法,例如有的仅从一篇论文这一横截面就下结论诈骗收条不够成犯罪,而实际上德日刑法在规定财产犯罪时,对于侵害财物的规定为一项犯罪,而对于侵害财产性利益的规定为二项犯罪。例如日本,盗窃罪就不包括财产性利益,但是其二项犯罪却规定了。

我国刑法对涉财物犯罪,没有作进一步区分,因此诈骗财产性利益或盗窃财产性利益在逻辑上都有可能构成犯罪。

就诈骗罪而言,关于诈骗财产性利益可以构罪的司法解释早已有之,例如,冒充军车号牌骗免过路费的就定诈骗,这类诈骗就是骗财产性利益,即骗取免除债务。

就盗窃罪而言,关于财产性利益可否盗窃问题就比较复杂了,相比较于诈骗罪而言,要窄的多。其原因在于二罪的结构不同,如盗窃罪,其结构以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为起点,同时盗窃的结构以转移财物的占有为模型,这样一来,财产性利益不容易呈现可以被转移状态,即使极少数可以转移占有,也是很容易被被害人发现,很容易通过民事诉讼维权纠正。例如,像涉及银行卡里的存款被盗刷的案件可以定性为盗窃的,属于极少数类型。因此,盗窃收条、借条的,很难定为盗窃。而诈骗财产性利益的,基本可以定性为诈骗,这在于诈骗罪的结构以被害人有瑕疵的处分为起点,同时诈骗罪的结构以交付或免除为特征,因此诈骗财产性利益可以构罪的可能性要相当的高。

综上,诈骗财产性利益的,基本可以定罪,而盗窃的基本不可以,或要慎重处理。同理,抢劫或抢夺财产性利益的,基本构不成,但是敲诈勒索财产性利益的,可以构成犯罪。

本案,甲诈骗未遂,由于以数额巨大为目标,可以认定构成犯罪。当然,由于诈骗财产性利益的数额没有标准,量刑起来会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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