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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调整退休人员养金方案有待改进

 新用户3596Ds5V 2021-07-02
四川调整退休人员养金方案有待改进

浏览各省市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养金方案,发现差异较大的是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而四川方案这部分最引人注目。该方案将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分成15年及以下缴费年限和15年以上缴费年限两类,前一类每满1年仅增加0.7元。该方案又将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分两次计算:15年及以下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1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这种设计似乎有利于调动一部人长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但是,往深处想,这可能对另一部分人造成更大损害,也可能会挫伤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积极性。

主要的问题是,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下的,每满1年仅增0.7元,增加太少。其他省市低于1元的很少。超过15年的部分每年增加1.8元,增幅超过满15年及以下部分增幅的一倍半。这种增幅悬殊过大的方案,其他省市不多,因为这种调整进一步拉大了缴费年限长和年限短的人群获得养老金总数的差距。

长缴多得这是应该的,但应该有限度。因为根据我国的实际,养老保险金只缴满15年的人,为数不少。他们退休前并不是不愿多缴长缴,而是无力为之。他们大多为家庭妇女、残疾人士、个体工商业者、自由职业者、小微企业职工等,他们工作辛苦,收入不多且不稳定,养老保险金能缴满15年已是免为其难,要他们长缴,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这部分经济较为拮据的退休人群,我们应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可以说,这是老年事业中的“扶贫”

不需要调查,大家都会确认,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的人,退休前大多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土豪、暴发富等。他们退休前工资高,工龄长,经济较为宽裕,缴纳的养老金档次高,年限长,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基数大。这是一重得益。调整养老金时,按上年度基数挂钩调整,因基数大,养老金数增加也多。这是二重得益。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因缴费年限长,增加的养老金也多。这是三重得益。年限挂钩调整,15年以上部分增幅比只满15年年限的大,增加的养老金更多。这是四重得益。四重得益已经休现了长缴多得的原则。如果再将多缴年限的增幅扩展过大,那就是五重得益。

养老金总数恒定,缴费年限长的得益太多,缴费年限短的得益必然减少。这是损“拮据”而补“宽裕”,这不是“扶贫”而是“扶富”,有刼贫济富之嫌

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并非全部来自参保人所缴资金及其增益,国家也补贴了一部分,因此调整方案稍微向“拮据”者倾斜,是应该的。

为体现人文关怀,为让所有退休人员都能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应提高15年及以下年限的每满1年的增加数,降低超过15年年限部分每满一年的增加数。这样既鼓励长缴,又不致损害“短缴”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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