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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与副职各持己见,该听谁的?为保护你自己,请记住这8个字

 黄沙道上 2021-07-03

网友:我们部门有1正1副两位领导,在同一个问题上,常常出现正职和副职意见不统一、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情况。我们作为下属,每当看到这种情形,谁都不想得罪、谁也不敢得罪,搞得我们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听谁的!

在同一个问题或同一件事上,正职和副职存在严重的意见分歧,让下属们在执行上左右为难,这是很常见的现象。这种关系如果处理不好,的确后患无穷,往往会给下属造成不利的影响。对下属们来说,这种不利影响有时意味着一种冤屈。

下属左右为难

从表面上看,正职职位高、权力大,有些有野心的人想走捷径,为了引起正职的关注、赏识和器重,事事都以正职为核心,唯正职马首是瞻、对正职唯命是从。这种做法其实是没有头脑、鼠目寸光的表现,因为这些人忽视了实权在谁的手里的问题

当正职、副职意见不统一时,下属到底该执行谁的命令?有的人会说:“谁的官大,听谁的”或者说:“谁正确,听谁的”,这样的观点有点乳臭未干的味道。其实事实真不像你想象的这么简单。

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何机智地对待这种情况,的确很考验人。务必要记住保护自己的这8个字:趋利避害、明哲保身

为解开网友的困惑,先讲一下组织管理原则。

(1)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的核心,对本部门负全面管理责任。

(2)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每个岗位、员工只有一个直接上级,服从直接上级的领导。

下面分3种情况来论述,为方便模拟具体的场景,先假设3个人:

人力行政部领导

周经理(男)是人力行政部经理,刘副经理(女)是副经理,分管行政、后勤等工作,你是主管行政工作的。

一、正职掌握着实权

1、正职掌握着实权,这属于正常的管理状态。正职是部门的总负责人,而副职只是分管领导。

2、这种状态下,听谁的?

(1)案例

夏天到了,企业用电量大,政府部门要求辖区内的企业错峰用电。公司一些部门的办公室职员缺乏节约用电的意识,下了班也不关空调,造成很大的用电浪费。为制止电力浪费现象,人力行政部开会讨论这个问题,周经理的意见是对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的方式,而刘副经理坚持要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反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人的意见难于统一。

开会讨论节约用电问题

(2)到底该听谁的?

注意:在讨论阶段,假如正职要你发表观点和看法,你一定要圆滑一点,应该另辟蹊径,提出和两位领导都不相同的观点,这样谁都不得罪。

按照组织管理原则,你就应该听刘副经理的,因为她是分管领导。除非周经理说:“行了,这件事就讨论到这里,按照我的意见去执行,出了问题,我负责!”

二、正职被副职架空

1、正职被副职架空,实权掌握在副职手里。在职场上,能出现架空现象,在公司高层肯定有人在背后支持、默认,否则没有人敢去架空部门的一把手。正职尽管名义上是部门的一把手,其实是徒有虚名,就是个摆设。

2、谁掌握着实权就听谁的,即你要执行副职的决定和命令。

谁掌握实权,就听谁的

三、正职管不了副职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时,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公司的生产厂长由于生产任务繁重、应接不暇,一时疏忽大意,在工厂管理上出了点问题,引起公司老板的不满,但这位厂长还是蛮有才华和威望的,老板还想继续用他,于是老板就将朋友介绍来的一个人安排给厂长做助理。

这位厂长助理凭着与老板的这层关系,根本就没有把厂长放在眼里,两个人互相看不惯、互相不服气。3个月后,公司重新任命工厂的管理人员,原来的厂长还是担任厂长职务,名义上还是负责工厂的全面管理工作,原来的助理被任命为副厂长,但是两人各自分管一摊子工作,互不干涉。这个任命,厂长实际上根本就管不了副厂长。

工厂内的部分员工,包括老员工以及副厂长介绍进来的人,认为厂长已经失宠,就见风使舵,想方设法地巴结副厂长。副厂长的自己感觉也比较良好,自我膨胀,更加不可一世,为所欲为。

副厂长藐视厂长

其实老板之所以这样任命,真实用意实际上是为了比较两个人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厂长很老练、有城府,不动声色,一边抓好自己管辖的工作,一边暗中收集副厂长在管理上的错误事实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证据。

证据在手,往老板面前一摆,老板也非常生气。对这位副厂长,最初是寄予厚望,后来是大失所望,公司随即就把这位副厂长赶走了。原来那些没看清形势、拼命巴结副厂长的员工,都被厂长一锅端了,统统卷铺盖走人。

副厂长离职

在类似于这个案例的情况下,给你2个忠告:

1、职场上的争斗,波谲云诡、变幻莫测,没有斗争经验的人,根本就看不清问题的实质,摸不准形势的脉搏,所以不要陷入领导之间争权夺利的漩涡中,聪明的做法就是作壁上观。

2、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根本;你属谁管,你就听谁的,因为执行直接上司的命令,天经地义。

再强调一点:

”谁正确,听谁的“这句话要这样理解:

(1)若有明确的正确与否的判定标准,就执行标准或程序或流程的规定,例如:产品质量标准。假如领导要作变通处理,那么就请领导签字,否则一旦出现问题,领导很可能甩锅给你:”当时是我要求你这样做的吗?明明就是你自作主张。”

(2)如果没有正确与否的判断标准,不要想当然地什么“合情合理”,执行你直接上司的命令是遵循组织管理原则,谁都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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