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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字,影响了中国的数学,乃至于中国人思考问题的方式!

 安喜的空间 2021-07-04
在中国文字的发展上,形声字格外的重要。中国文字以形声的方式衍生,这也是周人的重大成就。这样的发展,使得文字系统可以快速扩张,产生了很多新的字来,一方面记录语言,另外一方面配合新事物的出现。另外,任何新的字都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用原有的字互相结合而形成的。
沿用至今的汉字文法
假如你从来没有看过“期”这个字,我给你看了,然后告诉你说这个字念gu,你的第一个反应一定是:“啊?这对吗?”而且就算看过听过了,下次再看到,你还是不会记得这个字念gu。但是如果我给你看了这个字,然后直接问:“你觉得这个字怎么念?”那么几乎每个人都会回答:“应该念qi吧。”你甚至不需要认得这个字,不需要记忆背诵,你就会知道、直觉感觉到这个字念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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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还不只如此,这个你本来没有看过的“期”字,因为它旁边有一个“月”,所以你就直觉地预期这个字的意义应该跟月亮或者和表示时间的“月”有关。的确,这个字的字义就是关于时间,指涉订定好的时间,而“月”就是古人认定最规律的时间计算的预期,月亮圆缺变化从来不变,以月的朔望来订约,是最常见的作法。
到了清代编《康熙字典》,一共收录了四万七千多个字;现在一般流通的字当然没有那么多,但是总也有七、八千字。生活中常见常用的,再少,也还有三、四千个字。不在这个文字系统里的人一听到这种数字,必然瞠目结舌,不能想象你们怎么能学得会、记得这么多字。我们知道。学中文,关键在学会、内化形声原则,如此就能快速辨认过去没见过的字,也能够透过固定规则的联想,立即就记得字的声音和意义。我们绝对不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学了几千个字,而是前面学的每一个字,都成为你后面学习其他更多字的基础,以一种联想的系统过程学会了中国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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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运用上,语言也不是一个一个单独存在的。文字总是连在一起出现的。多数的文字放在一起,就有了次序,我们称之为“文序”或“语序”,用一定的规则来安排“文序”或“语序”,那个规则就变成了“文法”或“语法”。在表音文字的情况中,“文法”一般都源自于“语法”,先有了人跟人之间固定说法沟通的规则,按照这个规则说话别人才听得懂。文字记录语言,所以很自然地,“语法”也就被翻版成了“文法”。在这点上,中文又很不一样。中文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照抄语言的,和语言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直接。所以就需要一种文字本身的“文法”,和语言之间也同样存在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中国的“文法”也是在周代订定下来的,具备了令人惊讶的稳定性。中文文法最根本的规则是:主语—动词—宾语,如此排列。在古代《论语》里的“子见南子”到今天小学生作文的“你打我”,这都是“主语—动词—宾语”的固定的先后排列。“子见南子”,第一个“子”则是主语,“见”是动词,“南子”就是宾语。“你打我”,“你”是主语,“打”是动词,“我”是宾语。另外否定用语放在动词的前面。例如“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子路”是主语,“说”是动词,“不”就放在“说”前面。今天我们写“我不高兴”,“不”也是放在“我”和“高兴”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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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副词可以放在动词前面或动词的后面。“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在”则是地方副词,“三月”是时间副词。前半句是:主语—副词—动词—宾语,这样的次序;后半句同样的,“三月”是时间副词放在前面,“不”是否定,“知”是动词,“肉味”是宾语,在中文里都是这样固定的次序。即使我们今天写一个比较复杂的长句,比如说“你读了杨照的书,从此再也不要相信中国古代青铜器来自于西方”,这么长的这样的句子,只要稍微用心分析一下,就会知道它内在的文法次序,仍然是同样的、固定的。
从大约三千年前开始,中国文法就固定了三种基本形式,一直传留至今。每一种文字当然都有其文法,英文有英文的文法,但认真研究比对过就知道,英文文法比中文文法复杂得多,其变化的范围比中文大得多。中文文法可以用这么简单的三句话来归纳:“我是老师,我很了不起,所以我打你。”“我是老师”这是:主语—属动词—宾语,主语是名词,宾语也是名词,用属动词把两个名词来联系在一起,这是第一种基本的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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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了不起”,这稍微复杂一点,因为中间省略了属动词。完整地说,应该是“我是很了不起的”,文法次序是:主语—属动词—副词—形容词。为了区别属动词后面接的是名词或形容词,中文的习惯是在形容词后面加“的”,不过又经常将属动词和“的”一并省略。没有属动词,就不会造成名词和形容词的混淆。“很”是程度副词,用来修饰形容词“了不起”,所以就放在形容词的前面。这是第二种形式,
第三种形式,“所以我打你”,“所以”是因果副词,放在表达因果的两个句子中间,所以我们就知道前面是“因”,后面是“果”。“我打你”也是最简单的主语—动词—宾语的形式,主语和宾语也同样都是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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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没变,为什么我们还是看不懂古文?
基本文法两、三千年神奇地没有改变,那或许你会好奇会问:为什么今天我们还是有人读不懂古代的书?其中一个因素是:文法没变,但字的用法改变了。中文里有一些字,从周代一直到现在,方方面面经历了那么多变化,连文字的运用都经过了“白话文革命”,却一直维持着同样的意思。
例如说“之”字,简单的虚字,两千多年来一直都是同样的写法,都是这样的字型,这样的字义。别以为“之乎者也”都只用在文言文里,白话文成为主流那么多年了,我们还是没有办法把“之”这个字淘汰掉。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一定要用到“之”,但不是在他的语文课里,而是在数学课上。“二分之一”、“三分之一”,不可能代换为“二分的一”、“三分的一”,再过百年,应该也还是一样的。
另外,像“于”、“既”、“虽”、“则”、“如”、“若”......这些用作语句转折连接的字,两、三千年也都维持着一样的意思。但我们今天在白话文里,不这样用了,我们惯常的用法是“于是”、“既然”、“虽然”、“如果”、“若是”......两、三千年间一个大的趋势与倾向,是让中文从以“字”为单位,把“字”连缀在一起,逐渐转化为以“词”为单位。一字一音的规律,就使得中文里有太多同音字,光是听到一个字的字音,我们无从立即、准确判断究竟是哪个字,为了避免同音造成的混淆,所以就把单字增长为两个音或三个音、甚至更多音,构成“词”,如此就能大幅降低同音带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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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增加变成了“词”,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方式。有些改变的方式后来不用了,这就造成了后人在阅读、理解上的阻碍。例如说先秦的文献里,有时不说“商”、“周”,而是写成“有商”、“有周”,这个“有”字,是把“商”、“周”加长,从“字”变成更易辨识的“词”的“词头”,所以“有商”、“有周”这个“有”字本身并没有意义。但到了后代,“有”字用来指称“所有格”,谁有什么东西的用法越来越普遍,所以我们回头看到“有商”、“有周”就很容易把本来是虚格的“有”字读成有意义的“有”,这个时候就读不通了。
古书中的“有”很少用做“有没有”的意思。看到“有”一种情况是夹在数字中间,“十有五”,这样的“有”的意思是“又”,那是为了让人清楚知道说的是数字、数量;另一种情况是加在专有名词前面,那就是“词头”的功能。
古文中用加“词头”将“字”变成“词”,后来的语言里比较常见的则是加“词尾”。例如说“车”变成了“车子”,“儿”变成了“儿子”。“儿子”的“子”和“有商”的“有”一样,是没有意义的虚格,不能当作有意义的字来读,不然“儿子”理解为“儿之子”,那不就变成“孙”了,差一辈,这就差多啦!还有一个有趣的“词尾”,是把“头”拿来当作尾。例如说“骨头”、“馒头”,这里的“头”字也是没有实质意义的“词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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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诗经》里我们会读到这样的句子:“言告师氏,言告言归。”一共八个字,八个字里就有了三个“言”字。我们现在一般会把“言”理解为“说话”,那这短短八个字中,还真是累赘多话。三个“言”加两个“告”,“告”也是说话的意思,那岂不是一直说、一直说、一直说?其实这里的“言”也是一个“词头”,作用是标示让人知道,跟在“言”字后面的字,是一个动词。这是用来显示动词的“词头”,有它文法的作用,本身没有意义。还原了“言”字的功能,那么这句话就变得很简单了——“告师氏,归”,如此而已。加了“言”字,除了让动词的词性清楚之外,另外可以整齐声音,创造出声音的韵律。“言告师氏,言告言归”当然比“告师氏,归”要好听多了。
同样是《诗经》里,有“汉有游女,不可求思”,什么意思?文从字顺地读,就连语文老师有的时候都会解读成“汉有游女,不可以对这个游女有追求的想法。”那就是把“思”理所当然解读成了“想”或“想法”。然而在《诗经》的用法中,“思”也是语词,放在语尾,本身是没有意思的。“求思”就只是“求”,“归思”也并不是“回家的念头”。所以“汉之广矣,不可泳思”,就是汉水太宽广了,不能游泳,而不是汉水太宽广了,不应该有游水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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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原来没有意义的语词,经常制造困扰,例如“止”和“其”。在《诗经》中,“止”也是加在动词语尾的虚字,“其”则是加在形容词前面的虚字,“北风其凉,雨雪其雱”,“北风其凉”就是说只是北风好冷好凉啊。两、三千年来,词头、词尾有很大变化,因为这是和语言关系最密切,反映当时语言习惯的。现代语中有很多当词尾的“子”、“儿”,“一下子”、“一会儿”,但就在我们这一代,“儿”就快速减少了,除了方言中的儿化音,现在几乎越来越少人会写出“一会儿”这种词,因为通用的语言里不卷舌,不加“儿”了。
中国语文的独特之处——数词和量词
从古文法中,我们整理出中国语言文字系统的另一个独特之处,那就是“数词”和“量词”的发展。早从西周开始,中文文法的“数词”就是“一个数加一个名词”。“三皇”、“五帝”、“六艺”、“六经”。从古文最早“数词”发展的一些微妙变化,就可以看得出来周人对于“数”有一种清晰的概念。清楚分辨的数的可加与不可加的区分。例如说,从很早,中文里的“二”和“两”就是分开了的,有着不同的用法。“两个人”是“两”,“二十个人”却是“二”;不能说“两十个人”,也不太会说“二个人”。今天我们弄不清楚了,但是在古文中,什么时候用“二”,什么时候用“两”,有很明确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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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成对的,叫做“两”;单纯是一、二、三......数量序列中的一个,可以加也可以减的,则是“二”。在《中庸》里孔子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一定是“两端”,不能代换成“二端”。因为孔子指的是同一样东西的两头,这一端和那一端,每一样东西都有两头,逻辑道理必然要配对,一对,那就是“两”。
用这个规则,说“两个人吃饭”,和说“二个人吃饭”,意思就完全不同。“两个人吃饭”,就是这两个人,一对夫妻、情侣或朋友,说好了、配好了一起吃饭,就他们两个人,不多也不少。那么“二个人吃饭”则是在客满的饭馆里拼桌,一个单客加一个单客尴尬地被放在同一桌上吃饭,随时一个会起身走人,随时另外还有别人会同样拼桌加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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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在中文里少有抽象的存在,作为数的本身存在,几乎都要有关系的意义。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量词”在中文里如此发达。中文里有大批的量词,这是外国人学中文时最头痛的困难之处。一“个”字、一“篇”文章、一“句”话、一“杯”水、一“间”房子、一“座”教堂、一“列”火车......可以一直这样列下去,各个不同。然而中文从三千年前就开始发展、变化量词,不断地累积,进而让量词改变了名词的关系与名词的意义。
我们说“一张纸”,于是反过来,单字的“纸”化成词,就变成了“纸张”。“一匹马”,所以“马”就可以说是“马匹”。“一辆车”,所以就有“车辆”。“一间房”就有“房间”。“一块煤”就有“煤块”。当然偶尔有行不通的例外,例如“一头牛”不能变成“牛头”,“牛头”就不是“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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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少数例外,通则是“量词”同时可以拿来当作单字变成词的词尾。加了这种词尾,每个名词也就都有自身清楚的单位,各个不同。由此反映出中国古代“数”的概念,“数”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不同量词的东西,有着不同的单位,也就有着各自的特性,不能够任意相加减。用现代科学哲学的术语说,中国语文中到处都显现着“不可共量性”,纸、马、车、房、煤......在称呼上就带着自己的数量单位,拒绝和别的东西“共量”。中国文字这样的特性,影响了中国的数学、乃至于千百年来中国人思考问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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