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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真相(6)

 溱湖之恋 2021-07-05

1955年9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

 
解放前后,解放军干部和全国党政干部一样,较长时间实行供给制,没有工资,个人的吃穿用由公家全包,经济情况略有好转的地区,按照任职情况给予数量微薄的津贴,以补零用。直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地方和军队干部,才根据每个人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历史贡献、所任职务等综合因素,评定了级别,干部按级别享受工资津贴和其他物质待遇。
解放军设置的级别,为了区别于国家机关行政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称之为“军队级别”。“军队级别”是1952年3月正式评定的,全军从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等  。
开国10位大将多数为军委委员级,只王树声、许光达二人为正兵团级。1955年解放军实行薪金制时,军委委员级被取消,改称大军区级;原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凡授予元帅军衔者,嗣后在薪金标准中改称为元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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