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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复式公寓变“车间房”,佛山公寓销售乱象被喝停!

 佛房网 2021-07-06

11月15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了《加强服务型公寓建设管理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明确:1、不能以“公寓式办公、单元式办公、单间式办公等”用途进行登记;2、公寓项目不配置管道燃气设施、教育学位等;3、签约时销售人员与购房人需共同在展板旁拍照存档(详情查看文末内容)

实际上,在以办公用房、厂房建设办公用地作居住功能公寓的问题上,住建局早已明令禁止,但直至今时今日,仍有不少购房者中了圈套,投诉无门。

北滘某项目复式公寓变“车间房”

近日,顺德北滘某项目被爆出厂房当公寓卖,2019年11月,项目已被消防局停电,并告知业主为厂房车间,不能住人,并要求将复式楼板拆除。

据佛房网查询,项目位处顺德北滘,是佛山市宏成发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9月以95.29万元拍下,占地1.2公顷,土地用途规划为工业用地

地块信息

业主透露,开发商将产品装修设计成商住复式两层公寓,购买时宣传资料上并没有出现“工厂”二字。

但在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了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就是工业用地,贷款合同中贷款用途一项也是勾选了商品厂房。

销售方表示购房者一开始就知情,一切按照合同执行,不会退房退款。

小编网上搜索该项目,发现早在2018年7月,某楼盘资讯网站上,就曾有知情人士在提醒购房者该项目是工业用地,小心上当。

然而,如果购房者买房前没有去调查清晰项目情况,能看到这则提醒的情况微乎其微。

在开发商与消费者各执一词的情况下,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即使开发商相关宣传资料上没有注明厂房,但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条款均有相关的“工业用地”字样,白纸黑字之下,购房者要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起诉开发商退还房款赔偿损失,是有很大难度的

更多视频详情,请关注头条号:佛山房产网

某科桂城项目办公用房作公寓销售

无独有偶,从今年七八月就闹得沸沸扬扬的佛山桂城公寓事件,最终以开发商子公司万瑞投资罚款200万元告终。

涉事项目

事件缘由是部分业主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居住证时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而非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宣传的“公寓楼盘”,业主浩浩荡荡地走上了维权之路。

经历了4个多月的等待,涉事公司最终被罚款200万元。

维权路之难 难于上青天

以上的两个办公用地、甚至厂房用地改公寓的项目,业主的维权之路确实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上文提及的北滘项目,目前仍处于断电状态,白纸黑字签订的合同之下,未来很有可能要被拆除隔层,并且不能住人,退房退款难以实现,或100多万就此打水漂。

出台新政 保障购房者利益

由于佛山公寓销售乱象频发,由此佛山住建局15号出台关于禁止工业用地、办公工地改公寓政策的重申,争取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其中,不得设置有居住功能的样板间去错误引导消费者,网签系统需上传销售人员与购房人共同在展板旁合照,这两点硬性规定的行为,就已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房企意图隐瞒消费者的行为。

佛房点评

在此,佛房网也要提醒各位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条款的内容,不能仅仅以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和样板间展示仓促下定,工业用地、商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三种用地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会严重影响到后续的用房和房产证的问题。

就如上文提及到的项目,实际上合同上说明了土地性质,一旦签署了就表示默认了自己知悉合同条款,即使开发商真的在销售时诱导了购房者,到最后买房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附《通知》内容:

1、明确了公寓的不动产登记要求。

批准为办公项目的,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时,房屋规划用途应统一登记为“办公用房”,不能以“公寓式办公、单元式办公、单间式办公等”用途进行登记。

2、明确了公寓的公共配套服务。

非住宅项目的用水、用电,应按商业办公标准收费和管理,不配置管道燃气设施、教育学位等

3、完善了公寓的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前,销售人员与购房人需共同在展板旁拍照存档,照片中需能清晰显示购房人、销售人员的正面样貌、身份证信息和展板信息。

具体详细内容可点击突发!佛山出新政:禁止商办变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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