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军医因杀杨虎城被枪决,34年后沈醉收到一封信:我丈夫并不是凶手

 冬不拉拉 2021-07-06

前言

我国的中华民国陆军中将沈醉出了一本叫《军统内幕》的书,里面讲述了一些旧中国国民党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请。

但是在这本书出了之后,沈醉收到了一封信,信里的内容对34年前杨虎城将军的死,提出了疑义,她告诉沈醉她的丈夫张静甫并没有杀害杨虎城。

沈醉

杨虎城之死

让我们先来了解杨虎城被害的经过。

随着我党的起势,国民党的失败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个时期的蒋介石做了一件非常丧心病狂的事请,他认为自己的失败是因为太过于仁慈。

于是他下令秘密杀掉被他抓住的的共产党员,这其中包括了爱国将领杨虎城和他的孩子,还有我们熟知的年龄最小的革命烈士“小萝卜头”。

蒋介石

接收到命令的毛人凤,将杨虎城一家从贵阳秘密地转移到了重庆,并在路程中将其全部刺杀。

在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毛人凤奖励了所有参与此次事件的人,让他们到重庆领取奖金,张静甫也去领取了这笔奖金。

随后在1950年,全国解放之后,张静甫被抓并以杀害杨虎城为罪行施行了枪毙,从这些事情上来看张静甫杀害杨虎城是一件板上钉钉的事请,不可能有任何的蹊跷。

调查疑案

但是毕竟沈醉并没有看到是张静甫直接杀害杨虎城的,在其妻子曾庆云一次次的坚持之下,沈醉迟疑了,他对这个案件也产生了怀疑,为了让事件可以弄明白,他找到了当时云南省公安厅复查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的孙川,请求他调查这件事请。

孙川在收到来信之后立马行动,去寻找了张静甫的妻子曾庆云,询问当时发生的事请,曾庆云说到:“杨虎城在重庆被害时,她和她的丈夫张静甫并不在重庆而是在贵阳。”

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孙川在听完曾庆云的诉说之后,又找到了沈醉,询问他为什么曾经可以断定张静甫杀害了杨虎城。

沈醉说了两点原因:首先是当时出面游说杨虎城去重庆的人就是他的军医张静甫,而杨虎城刚到达重庆,就被人杀害,这证明张静甫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计划。

其二毛人凤在重庆发放的奖金是参与这件事情的人才可以领取的,张静甫为什么可以领这份钱,再加上张静甫被抓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反抗,也没有喊冤等等,这些都说明张静甫是参与了这场刺杀的。

言论是不能用来当作证据的,因此孙川在把这些话记录在案之后,马上动身去调查,去找当时参与了这件事情的人。

可是时间过去了太久,孙川即使找到了这些人,也没有得到多少有用的信息,并且在这条平反的道路上,很多的人都并不支持他,询问他为什么要帮一个“反动派”。

这还不算完,孙川在往后,还是自掏腰包的去管理自己的吃住行,多年的走访也让他患上了很多的疾病。

水落石出

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孙川的努力下,他逐渐地走向了真正的答案,首先我们先要了解张静甫劝说杨虎城的动机。

在当时杨虎城关押在这里的时候,与他关系最好的人便是张静甫,他们两个人是老乡,有很多的共同话题,在一次次的接触之中,张静甫发现杨虎城的政治思想其实跟自己差不多,二人的关系也变得非常的好。

这一切的转变发生在1949年的8月,蒋介石要杀害他们的时候,张静甫被人喊出了监狱谈话。其谈话的内容则是告诉张静甫,如果他可以做好杨虎城的工作,让杨虎城去重庆待两天,你就可以恢复自由,重获官职,并且他们也说好了不会杀害杨虎城。

因此张静甫相信了他们所说的话,找到了杨虎城劝说他去重庆,可是张静甫傻杨虎城可不傻,他知道这一去凶多吉少。

听到张静甫的劝说,他说到:“我这一去,多半会死,我并不知道张兄为什么会来劝说我,我宁愿相信你只是单纯,为了张兄的自由,我愿意前往重庆,就当是我们俩这十一年的友谊了。”

于是就出现了杨虎城被杀害一事,但是这还不能完全的摆脱张静甫的嫌疑,还要来看看他为什么会去领取奖金。

经过孙川的调查,他发现在重庆所发放的奖金并不是杀害杨虎城的奖赏,而是只要参与过这个过程的人都有奖金,就连看守都有,那么张静甫领这个钱自然就没有什么问题,紧接着就是证实张静甫夫人所说的话了。

当时毛人凤让张静甫做了杨虎城的思想工作后,便没有让他去做这个刽子手,他害怕张静甫坏事,所以另选了6位特务刺杀杨虎城。

所以在杨虎城被刺杀的时候,张静甫确实在贵阳,没有动手,至此水落石出。

冤案平反

在调查出真相之后,孙川将这些调查到的讯息上报给了上级,随后在经过一年多的复查之后,云南省的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张静甫的死刑判决,为其平反。

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沈醉也是第一时间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歉意,他表示是因为自己的大意导致了这场冤案,并不知道其中的细节。

而张静甫的家人则是表达了理解,原谅了沈醉,然后感激了为张静甫查出真相的孙川,其妻子更是跪在孙川面前,感谢他的坚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