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奚若 张奚若(1889—1973),熙若。生肖:牛。陕西省大荔县人。 早年先后就读于陕西宏道书院和上海新公学。 1910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并赴日本为同盟会陕西支部购买军火。 “辛亥革命”后赴美国留学,1920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 1925年回国,先后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国际出版物交换局局长、高等教育处处长,中央大学、清华大学教授,西南联合大学政治学系主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49年秋在北平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开国大典。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部长(1952—1954),国务院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1958—1970),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 是第一至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一至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50年毛泽东与张奚若交谈 1949年6月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上,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或“中华人民民国”。张奚若认为应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好。 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与会代表经过反复讨论,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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