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是一个行使政府职能,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根据个机编(2017)70号文件精神,已经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并实施;履行全市范围内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管理、抵押登记、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开发管理等多种政府职能,以及直管公房的维护管理;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及管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致力解决民生问题,着力规范行业管理,大力改进服务手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服务民生,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局的工作目标,主动作为。在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中,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住房保障任务。 (一)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进展情况 1、建设东村10号火灾受灾家庭的住房困难情况进行了梳理,2019年共有43户家庭符合保障标准并进行了房号抽签,其中40户办理了入住手续;安置永胜街危旧直管公房家庭1户;安置民权路危旧直管公房家庭1户。 2、处理了通过市信访办及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入的12份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申请,经严格审核,均符合保障条件,已进行了安置。 3、办理了三角地晨曦福苑、石岗坡、青龙山等地保障性住房入住手续209户。 (二)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工作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2221户保障性住房住户的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了年审,共收取保障性住房租金206.5万元,并按时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其中市级廉租住房1876户、148.47万元,市级公共租赁住房76户、15.91万元,云锡广元物业公司分配、代管公租房269户、42.12万元)。 (三)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1、2018年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扩大工作 2019年1月初,由于我市距离完成2018年租赁发放任务还差279户,州住建局要求我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的文件精神,将发放对象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完成2018年租赁补贴发放计划任务。 因此于2019年1月11-16日组织了其他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请报名,共有178户家庭报名申请,经过审核及公示程序,2018年度我市实际发放其他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43.24万元,170户、403人。发放标准6.6元/人·㎡·月,户均发放2543.74元/年,人均发放1073.04元/年,于2019年2月初通过银行账户及单位转账的形式完成了租赁补贴金额发放。 此次发放以后,我市距离完成2018年发放任务户数还差109户,州住建局要求各县市必须圆满完成发放任务,于是又组织了第二次发放对象扩面报名、发放工作,符合发放条件的共有131户,并于清明节前将租赁补贴金打入了相关个人银行账户中。 2、2019年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由于1-2月开展了2018年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扩大工作,导致2019年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时间延迟,2019年上半年租赁补贴发放于3月15日开始报名,经过严格的三审两公开之后,最终实际发放2614户、4414人、307.65万元。发放标准:低保人员9元/㎡月人、低收入人员5.4元/㎡月人,户均发放1176.94元,人均发放696.99元。于2019年7月初通过银行账户及单位转账的形式完成了租赁补贴金额发放。 2019年下半年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于9月初开始,经过严格的三审两公开之后,最终实际发放2614户、4414人、385.17万元。发放标准:低保人员10.9元/㎡月人、低收入人员6.54元/㎡月人,户均发放1417.12元,人均发放858.23元。于2019年12月通过银行账户及单位转账的形式进行了租赁补贴金额发放。 (四)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 接受并办理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变更申请22件、退房申请30件、放弃承租权3户;处理报修及其他反映问题68件,维修面积约260平方米;张贴安全、防火告示490份,张贴交纳租金通知120份,张贴单户催交租金通知217户。 (五)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定情况 按照市住建局的安排,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规定,2019年上半年,我科代住建局草拟了《个旧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个旧市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办法”已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形成了《修改稿》,其中《实施办法(修改稿)》经过住建局法规维稳办公室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李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最终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已报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一)做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加强直管公房住户安全管理。全年安排检查直管公房安全10余次,完成105余个修缮项目,修缮面积1万余平方米。拆除永胜街冬瓜林危旧土木公房131.42平方米。 2、加强直管公房消防安全工作,对全市土木结构危旧房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积极拓宽解决老旧危房安全工作、消防安全隐患思路,目前已将建设东村片区126户、4549.83㎡,建设路55号8户、236.40㎡,金湖巷12、14号12户、358.79㎡危旧房住户腾退、搬迁完毕。全年张贴防火、防汛、安全通知和温馨提示400余份。 3、做好市区老旧直管公房的提升改造工作。配合住建局推进胜利路261号、宝丰巷42号、通宝巷11号、明珠小区、建设路81号1、2幢、绿海小区、解放村、青杉里片区等危旧房屋提升改造工作。其中胜利路261号、宝丰巷42号、通宝巷11号、建设路81号1、2幢已完工,其余项目提升改造尚未完成。 4、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缓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运营、修缮等事宜的资金困难。自2018年4月起我处开展直管公房承租标准调整工作,现已办理4282户,尚有611户住户还未前来申请。 5、规范城郊公房管理。根据锡城镇人民政府申请收回新寨村委会土地塘村小组集体公房、厂房的申请。经与锡城镇、新寨村委、土地塘村小组协商,达成共识后经住建局批准,参照鸡街、大屯、卡房、老厂四个乡镇直管公房划转模式将土地塘、马池水两个区域公房10466.62平方米划转。 (二)认真办理房屋登记工作 全年办理抵押登记收件900件,办理抵押注销登记1304件,注销面积595645.9平方米。产权类收件8496件,其中住宅7827件,非住宅669件。配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录入产权数据9445件,抵押类数据837件。 (三)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办理了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初审工作,初审面积119205平方米;办理核发3个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证,发证面积52374平方米。办理预售资金拨付审批工作144起,金额24599万元;截止现在对18个项目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2、协助住建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督促28个项目,清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公共维修资金、税金、棚户区贷款等各种费用。协助风控办完成34个项目的销售楼盘基础排查工作,配合法院、公安等部门查询、查封等工作。 3、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工作1771份,销售金额61338万元,备案面积15.22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合同撤销备案33份。 4、全年完成连网直报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30.12亿,连网直报统计销售面积29.2万平方米。网签日报系统新建商品房1-12月销售面积为15.2205万平米,同比减少55.28%,其中住宅备案1297套,面积14.023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5.57%。统计局上报1-12月销售面积为29.3万平方米。招商引资:今年投资任务5亿,1-12月份,招商项目1个,完成投资1.5亿。 (四)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 全年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1204户,建筑面积13.55万平方米;新建商品非住房交易170户,建筑面积7415.52平方米。 已购公房交易1015户,建筑面积6.95万平方米,成交金15077.09万元;私有住房交易1277户,建筑面积12.12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2922.31万元。 私有非住房交易102户,建筑面积1.74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1011.43万元。 (五)规范物业管理 1、全年共计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993.16万元(含追缴数317万元),专项维修资金支用139.6万元。 2、协调处理小区信访问题48件,向工作职责不完善的开发企业发出《职责完善通知书》共18份。 3、向法院递交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追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4、通知各物业企业做好节假日小区各项安全隐患排查,通过QQ群向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安全通知20余条。 5、完成了3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六)房地产档案服务功能完善 全年共接收房地产档案1350件,档案号录入计算机1340条,补录身份证号码1680条。对外查询房地产档案3790件次,向司法系统提供查询630件次,向律师提供查询310件次,收执查封、解封文书250份,出具房产类证明3260份。 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关注民生问题 全年共办理信访100余件。办理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1件,协办3件。针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与突出信访问题,积极召开相关会议,组织业务科室逐案分析研究。明确具体责任人依法、依规办理。最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防范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不可控的矛盾纠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固定资产历史在册3辆,2018年度根据法院判决新增2辆价值303037.00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2019年度收入合计10,739,782.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2,500.00元,占总收入97.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7,282.05元,占总收入的2.21%。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656485.71元,减少5.76%,主要原因是上年的财政补助收入中有购置直管公房的资金安排,该项目已经在2019年结束并验收合格。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9年度支出合计8,005,226.20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626.20元,占总支出的23.57%;项目支出6,118,600.00元,占总支出的76.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952993.63元,减少26.95%,主要原因是利用旧城改造收益购置资产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6,626.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3543.63元,主要原因分析:有一部份财政补助工作经费列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18,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450.00元,主要原因分析:①利用旧城改造收益购置资产支出比上年显著减少;②财政补助工作经费有一部份列入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个财建[2019]035号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经费、个财建[2019]133号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经费、个财建[2019]151保障性住房维修费等、[2019]161号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经费、个财建[2019]183号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5,226.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财政用一般预算资金给予的补助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05,22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85331.29元,占预算拨款的33.54%;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128.87元,占预算拨款的15.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4056766.04元,占预算拨款的50.68%。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2,728.48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272.48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56.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初没有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安排我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2,728.48元比2018年54231.44元,减少11502.96元,下降2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272.48元比2018年50092.44元,减少13819.96元,下降2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56.00元比2018年4139.00元,增加2317.00元,增长55.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2018年度中处理了由法院判决需要入账处理车辆以前年度发生的相关车辆维护费,2019年度发生的车辆维护维修费用属正常发生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72.48元,占84.89%;公务接待费支出6,456.00元,占15.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72.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272.4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外出检查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租住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出检查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租住房,临时加班加点工作等职工误餐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102,972,979.19元,其中,流动资产20,613,371.42元,固定资产81,459,607.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900,00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102,972,979.19元比上年减少2154001.32元,其中;流动资产20,613,371.42元,比上年增加2660732.18元,主要是收取直管公房的租赁保证金,以及财政关门后收取的直管公房租金(该租金已经在2020年度缴入市级国库),固定资产81,459,607.77元,比上年82395556.24元,减少935948.47元,主要是累计折旧增加和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900,000.00元,无变动。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93087.07平方米,账面原值83443515.2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775961.0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从2018年度开始我单位经租房产并入固定资产中的业务用房核算(经租房产:直管公房账面价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经租房:是在1958年前后纳入政府统一经营,由政府房管部门负责管理、收租、修缮的国有资产。由于历史变迁,原来老旧的经租房已有一部份拆除或重建,随着房产来源渠道逐步增加,目前这类房产统称为直管公房。 经租房产:就是国有直管公房的账面价值。 注:根据房地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特点,建设部制定了《房地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经财政部审定,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并执行中规定增设有“经租房产”和“经租房产基金”科目核算单位代表政府管理和经租的各种国有房产的原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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