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损失肯定不小吧? 河北沧州南皮县寨子镇位于南皮县东南方30多公里外,该镇大庄子村、石庄村等10多个村的村民谈论最多的就是他们存在专业合作社的钱没了。尽管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但800多户村民2600万元存款能不能被追回来、农民损失能不能被降到最低还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类似案件还不少呢—— 河北沧州合作社卷走社员血汗钱的消息听起来似乎并不陌生,全国其他省份也出现过类似事件。此次事件再次将不法合作社“挂羊头卖狗肉”的幌子揭开。近年来,一些合作社打着“服务社员”的名义,搞非法集资的勾当,不少农民或不明真相、或贪图高息被套牢,最终“血本无归”。尽管此类事件总有发生,但因为信息不对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这“血淋淋”的教训并不能让所有农民社员“望而却步”。 不可否认,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良莠不齐、待规范也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合作社“挂羊头卖狗肉”现象仍然存在。 人心惶惶啊......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仔细回味一下:寨子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其类似事件之所以会发生,无外乎几种原因:合作社用谎言编织美丽童话;肆意消费社员给予的信任;相关信息不对称;农民贪图便利及高息思想作祟;碍于情面、维权意识弱;合作社发展亟待规范;存在监管漏洞、惩罚不力、违法违规成本低…… 基于以上原因分析,农民要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做到自律、自省、自立。农民要睁大眼睛,从思想上坚定“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信念;多了解国情、关注资讯,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及法律意识,避免落入不良合作社“画大饼”的圈套。作为相关职能部门,除了加大对合作社规范管理、奖优惩劣外,还要积极引导处于迷茫期的合作社走上正路,避免更多社员利益受到损害。 本文作者:甄素娟,文章归北方农资所有,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微信公众号:北方农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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