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风险告知书

 律师戈哥 2021-07-15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544

为使当事人在起诉前、诉讼中和申请执行前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以谨慎地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并在诉讼中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全面、及时地履行举证等责任,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诉讼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前告知各方当事人,旨在提醒当事人能正确运用诉讼手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讼累以及经济损失。

1、关于超过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赔偿之诉以及请求支付租金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虽享有起诉权,但被告如以原告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确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法定事由或不符合人民法院可予延长诉讼时效之情况的,人民法院将判决原告丧失胜诉权(俗称败诉)。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债务人不作时效抗辩,或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关于诉讼请求不当
  
  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审理案件,如果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得不到审理的法律后果。
  
  如诉讼请求不适当,其不适当部分将不能得到支持,且须自行负担不当请求部分的诉讼费。
  
  诉讼请求中所提给付或索赔金额越高,交纳的诉讼费用也越高。因此,如果对胜诉没有把握,事先应作好损失诉讼费的心理准备。
  
   
  3、关于不按时交纳诉讼费
  
  当事人起诉或上诉,应当依法预交诉讼费。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又不提出减免缓交申诉,或提出减、免、缓交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将承担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后果。
  
  当事人申请财产、证据保全以及责令停止侵权,应当提供担保,并依法交纳有关费用,否则将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4、关于不按时参加庭审
  
  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开庭审理活动的,原告将承担按撤诉处理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
  
   5、关于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
  
  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诉讼当事人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并没有亲眼目睹该事实。如果当事人不能充分提供证据,法官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的规定及其他证据规则规定,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向法院提供证据一般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制作的中文译本;若证据系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五种情形除外),否则人民法院将对相关证人证言不予采信。
    
  6、关于举证期限及其法律后果
  
  当事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除因正当理由,依据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延长举证期限外,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对方同意质证除外),更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将承担所主张的事实不能被认定、甚至承担败诉的后果。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不按举证通知书期限提出申请的,将导致该申请不获法院准许并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7、关于申请审计、评估、鉴定
  
  对需要经审计、评估、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审计、评估、鉴定等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应当对案件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8、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9、关于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
  
  一些案件之所以无法得以执行,往往缘于债权人在民事行为实施阶段就没有充分预见交易风险。有些案件起诉时被告就已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判确定的民事责任能否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债务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若不能举证证实被执行人财产下落以及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确有到期债权的,或者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等,将会导致执行不能的后果。
  
   10、关于当事人的授权委托

当事人要承担对诉讼、非诉讼代理行为授权不明,监督、把关不严的风险。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庭参加诉讼的,其诉讼代理权范围内的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要对诉讼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当事人对诉讼代理行为授权不明或对代理行为执行监督、把关不严等,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