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书法的顺序古人称为“学书次第”,是书法教学和修学的一个顺序标准。 古代多家对此都有自己的见解,而最为著名的是元朝郑杓《衍极》当中记载的“学书次第图”: 其一 8~10岁,大楷,颜真卿《大唐中兴颂》《东方朔画赞》、宋朝蔡襄《万安桥记》 11~13岁,中楷,欧阳询《九成宫》《虞恭公碑》《姚恭公墓志》、王羲之《佛遗教经》 14~16岁,小楷,钟繇《宣示表》《戎路表》《力命表》王羲之《乐毅论》《曹娥碑》 17~18岁,行书,王羲之《兰亭序》《开皇帖》 19~20岁,行书,王羲之《圣教序》褚遂良《阴符经》王献之帖 21岁,草书,《急就章》 22~24岁,草书,王羲之帖 25岁,草书,张旭,怀素帖 其二 13岁,篆书,《琅琊》 14~15岁,篆书,《峄山碑》 16~17岁,篆书,《泰山碑》张有、周伯琦、蒋冕篆书 18~20岁,古篆,《石鼓文》 21~23岁,古篆,《钟鼎文》 24岁,隶书,《泰山碑铭》《景君碑》 25岁,隶书,《鸿都石经费凤碑阴》 明代丰坊的《童学书程》,在上面的基础上改进完善,从用笔、次第、法帖、临摹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标志着古代书法教育体系的高度成熟。 其中:楷书先大后小、行书先小后大、章草先小后大、草书先大后小,几个原则是学习书法的理论核心。是一个非常完整的古代书法教学大纲。 下面的这段话非常详尽,说清了学习书法的规律: 学书之序,必先楷法,楷法必先大字。 自八岁入小学,便学大字,以颜为法。 十岁乃习中楷,以欧为法。 中楷既熟,然后敛为小楷,以钟、王为法。 楷书既成,乃纵为行书。 行书既成,乃纵为草书。 学草书者,先习章草,知偏傍来历,然后变化为草圣。 凡行书必先小而后大,欲其专法二王,不可遽放也。 学篆者,亦必由楷书,正锋既熟,则易为力。 学八分者,先学篆,篆既熟,方学八分,乃有古意。 对于各家书法的传承关系有很清晰的一个认识。 整个“学书次第”,从8岁开始,到25岁,安排的明明白白,25岁毕业以前要临摹学习几十个帖子,楷行草隶篆无一不学。 明清时期对“书序'理论有很大贡献的另一个就是康有为,他在《广艺舟双楫·学序第二十二》专门讨论“学序”问题。 他很重视学序问题,认为很多人书法学不好,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学之失序,他说: 今天下之士,学之难成者,非独其人之惰学,亦教之无其序也。蒙童就傅,不事小学而读大学,舍名物训诂而言性理,故有号称学人,问以度数之实而瞢如者,其他未学文史而遽为八股,未临碑刻而遽写卷拓,皆颠倒舛戾,失序之尤。即以临碑刻观之,则亦昧于本末先后之序,既以用力多而蓄德鲜,久之则懈,畏不敢为,此所以难成也。 学序理论广义上来说,包括整个书法学习过程最重要的步骤和阶段,而它的核心是碑帖学习顺序的方法。 康有为将整个书法“学序”作为一精炼的概括: 学书有序。必先能执笔,固也。至于作书先从结构入,画平竖直,先求体方,次讲向背往来伸缩之势,字妥贴矣。次讲分行布白之章,求之古碑,得各家结体草法,通其疏密远近之故;求之书法,得各家秘藏验方,知提顿方圆之用。浸淫久之,习作熟之,骨血气肉精神皆备然后成体。体既成,然后可言意态也。《记》曰:“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体不备,亦谓之不成书也。 那么康有为主张的“学序”就是:执笔-点画-结构-笔试-章法-意态。执笔、点画、结构自然是无需赘言,笔试-章法-意态的说法则表现出康有为认识独特的一面,以“意态”为归宿。 明显是针对学唐楷常成布若算子、失尽书法意趣的漏风弊习的,“卑唐”之意可现。 这也反映了他对书法艺术审美内核的认识,在康有为那里,“笔势”和“意态”成了构成书法美的关键要素。 康有为主张方笔主要学《龙门造像记》,他认为这是“方笔之极轨”,学完《龙门造像记》以后,才可以临其他碑了。 而方笔之后的学习,康有为又将其分为三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临魏碑为主,他列了三十种碑刻; 第二阶段为博通阶段和学唐碑阶段,他列了十三种唐碑; 第三阶段为“博其态”而学《阁帖》与宋人书。 而第一个大阶段又分为数个步骤,每一步都有它特定的目标。这一段话很重要,兹录于下: 能作《龙门造像》矣,然后学《李仲璇》,以活其气,旁及《始兴王碑》《温泉颂》以成其形,进为《皇甫摐》《李超》《司马元兴》《张黑女》以博其趣,《六十人造像》《杨翚》以隽其体,书骎骎乎有所入矣。于是专学《张猛龙》《贾思伯》以致其精,得其绵密奇变之意。至是而习之须极熟,写之须极多,然后可久而不变也。然后纵之《猛龙碑阴》《曹子建》以肆其力,竦之《吊比干文》以肃其骨,疏之《石门铭》《郑文公》以逸其神,润之《梁石阙》《瘗鹤铭》《敬显隽》以丰其肉,沈之《朱君山》《龙藏寺》《吕望碑》以华其血,古之《嵩高》《鞠彦云》以致其朴,杂学诸造像以尽其态,然后举以《枳阳府君》《爨龙颜》《灵庙碑阴》《晖福寺》以造其极。学至于是,其几于成矣。 比较丰坊的理论,他重视学古,主张复归魏晋,所以他主张学楷书用“敛”法,康有为和丰坊,一个用“加法”一个用“减法”,其书法观之不同,值得我们玩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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