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晏凌羊 当了妈后,我没办法看讲别人丢孩子的新闻或电影。 人生那么短,那么难,与孩子走丢,是大恸,是大伤。 最近,看到电影《失孤》的原型找到了儿子的新闻,我也是看得热泪盈眶。 1997年,郭刚堂时年两岁半的幼子郭新振被拐。 这些年,他骑着摩托车,跨越数十万公里寻子。 今年6月,公安机关通过DNA比对,成功找到郭新振。7月11日,郭刚堂夫妇与儿子见面,一家人紧紧拥抱,泪流不止。 刘德华亲自录了一个视频,祝福这一家子,感动于父亲的坚持。 当时,随着新闻披露了更多信息,舆论风向逐渐变了。 有人开始骂郭新振“认贼作父”,嫌贫爱富。 所以,今天,我又冒着被喷“希望你的孩子也被拐走”的风险,说一下这个事情。
长大后完全对亲生父母以及两岁时发生的事没啥印象的概念。 当年看《射雕英雌传》,我就发现:郭靖、黄蓉这帮正义之士,对杨康的伦理困境没办法感同身受。 书中有这样一段:“郭靖在密室疗伤,看见完颜洪烈伏在桌上睡去,杨康走到完颜洪烈身后。郭靖心想,这正是你报父母之仇的大好时机。但见杨康把长衫脱下,轻轻披在完颜洪烈身上。郭靖气急,不愿再看。” 就连穆念慈都认为,杨康“认贼作父”是因为完颜洪烈能提供给他荣华富贵,而杨铁心给不起(我是真觉得杨康爱“真实的穆念慈”,但穆念慈只爱“自己想象出来的杨康”)。 我们可以再延伸思考一下:如果杨康是大宋皇室子,他就不会“认贼作父”了吗? 都说“生恩不如养恩大”。 养父母哪怕是个十恶不赦的人,但只要他们对你是疼爱的,你也很难割舍的,因为养父母的私德、人品是一回事,“他们如何待你”又是另外一回事。 一个杀人如麻的土匪,也有可能待自己的“养子”很好,养子表达对土匪养父的爱,并不能被理解为:他支持养父杀人如麻的恶行。 至于“姐姐们的吸血鬼”这个称谓,我也觉得来得有点草率。 是否吸血,主要看是主动还是被动。 如果是被动,这不过也是“正常甚至是合理的人性”。 我这么跟你们说吧,如果我爸妈不是农民,而是非常有钱,我可能今天也没办法做到自强不息,而是成为了一个啃老的废柴。 新闻也给出了信息:他被拐过来的时候,两个姐姐一个已经成年,一个比他大了很多岁。 我们不可能指望每个女性都有“马上报警”“不扶弟”的觉悟。 是否扶弟,主要也是看她们给弟弟的,是不是连自己都用不起的,还是“满足了自我需求后,额外赠与的”。 这一点,在新闻也没给到相应的、更充分的信息之前,我觉得没必要过分脑补。 我现在真的很反感网上这种要么把人捧成圣人,要么就把一个人打成“自私恶魔”的风气。 对于郭新振来说,我觉得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拥有“不被打扰”的自由(亲生父亲在接受采访时都这么说了),而不是被挂在“认贼作父”靶子上被唾骂。 在整个事件中,他也是受害者,并没有做错什么。 还有很多人呼吁要给案例中的养父母判刑,可是,很抱歉,我查询了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且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貌似还真判不了刑(即使可以,如果没立案的话,也过了有效追诉期。这几天,法学界对此各有说法)。 整个故事中,最值得谴责的是人贩子,是他的丧尽天良,让亲生父母、被拐卖的儿子遭受了这样沉痛的命运以及伦理困境。 全文完 欢迎分享或转发 这是最好的鼓励 对待我这种作者,编辑们应该设立一个催稿制度:几月几日之前交不出来稿,就拉出去枪毙。 不过,现在我忙成这样,估计十个我也不够拉去枪毙的。中年创业者+神兽出笼+单亲妈妈,时间太贫穷了啊。 谢谢你的时间,我们相约明天见! 关注「晏凌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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