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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故案例说化工和危化学重大事故隐患标准2

 安全设施设计 2021-07-16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总计有二十条,都是可以判为重大隐患的。为了帮助大家理解,使用实际案例来解说一下,应该可以加深印象。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都是干活的,为什么这些人干的活叫做特种作业?那是因为特种作业岗位安全风险相对较大,对人员专业能力要求较高,操作不当容易引发事故。

在日常生活生产中,由于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由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关资质造成的事故屡有发生,下面就说说一个影响比较大的事故。

2000年12月25日洛阳市老城区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09人中毒窒息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

事故调查发现,大火是由电焊火花溅落到地下二层家具商场的可燃物上造成的。电焊作业是由无证的电焊工作业,施焊人员明知商厦地下二层存有大量可燃木制家具,却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阶情况下违章作业,导致火灾发生。

火灾发生后,尽管也进行了一些措施灭火,在灭火无效的情况下,既不报警,也不通知四层东都娱乐城人员撤离,使娱乐城大量人员丧失逃生机会,中毒窒息死亡。

尽管事故的扩大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电焊工不具备相关的知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始终是最大的原因和根本的原因。

不是会焊接就能做电焊工,必须做必要的培训,还需要一些安全知识,救援的知识等,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进行作业,没有证件作业就是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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