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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市完小召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专题培训会

 绿色化学 2021-07-21

灶市完小召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专题培训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新学期课题组工作的顺利开展,2021年3月10日,在“教育惩戒”课题组的建议下,耒阳市灶市完小召开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会,会议由谭冬生副校长主持,全体班主任老师参加了会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已于2021年3月1日实施。会上,副校长谭冬生带领全体班主任学习了《规则》,详细地对各项条例进行了全方面的解读。《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了教育惩戒不是惩罚,是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是对违规违纪学生的管理、训导和矫治。“惩戒”的主要目的在于“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

谭副校长提出,为贯彻落实《规则》,今后学校将继续开展相关

培训与研究,通过专家辅导、调查研究、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依据《规则》,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帮助老师更好的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切实提高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

接着,陈雅丽老师联系时事新闻,列举了各地近期发生的有关校园惩戒事件。通过实例的展现与分析,有效地帮助了老师们认识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和分寸,让全体班主任心中都有一把教育惩戒的尺!

灶市完小校长蔡忠德在会议最后强调,教育惩戒的出发点和终点都是教育,都是对学生的爱,意在纠正学生错误的言与行。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教育目的,灵活运用多种教育方式,把握尺度,运用艺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爱的温度,同时,得到家长、社会理解与支持,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教育惩戒权让我们教师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怎样充分利用好这把“利剑”,有效地在实际教育教学中行使教育惩戒权,还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探索与研究。

(图:邓冬梅)

(文:邓吉慧、陈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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