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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随笔】申请签证,您透露了所有的信息了吗?

 丽莎律师行 2021-07-25
今天接到一个客人的咨询。他在英国的college中读了几年的英语和其他课程。今年本来是想读取本科生的课程的,按照移民法的要求,自己必须回到北京递交签证。客人本来认为自己的申请会是非常容易的,因为自己有正式大学(university)的录取信,存款也够,在英国也没有非法滞留或者被拒签的记录,看不出签证官有什么理由拒绝自己的申请。

然而一周后自己的申请结果下来之后,这位客人惊呆了。自己的签证申请被拒绝了。理由是自己在申请时没有提供真实的信息,做了虚假陈述。因为客人在5年前的时候,曾经因为在超市买东西时有两瓶酒没有付款,被带到了警察局。当时接受了警察的口头警告。客人自己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但是没有想到签证官从警察局的电脑记录中查询到了。

对英国的刑法了解一点的人都知道,警察局的警告是不属于犯罪记录的,英语就是conviction. 如果有人问你是否有犯罪记录,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没有。警察的警告按照道理来说,一般只应该留在警察的电脑系统上最多5年的时间,然而好多警察根本想不到去花时间把这些记录抹去。结果这些记录好多都终生存在警察局的电脑系统中。只要移民局去查询,都是可以查出来的。
现在的签证申请,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在过去这点事情也许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在那时候,签证申请表格只是问申请人是否有经过法庭判决的犯罪记录conviction。由于警察警告不属于这类情况,客人完全不需要在申请表格中提到这件事情的。
然而,现在的签证申请和过去相比发生了两方面的变化:

首先,申请表格要求申请人所必须提供的信息比过去范围宽多了。现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下面三方面的信息:

■ 自己的犯罪记录conviction,
■ 对自己不利的民事判决记录;

其他有可能影响自己品格的记录或者信息。

在上述的案件中,很明显这位客人的警察局警告是属于最后一类需要提供的信息。

其次,现在除了人权类,难民类和欧盟类签证申请之外,其他签证申请已经不再有上诉权利。对于申请人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移民官和签证官在处理签证申请时随意性会更大。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可以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们还是以上述的案件为例。在过于有上诉权利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在签证被拒之后提出上诉,让法官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提供虚假信息。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任何人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必须在主观上有这种动机去做;否则就不属于提供虚假信息。在这个案件中,由于客人把这件事情已经忘记,自然不会是有意把这件事情隐瞒的,也谈不上是提供虚假信息。上诉获胜的机会是很大的。然而现在申请人已经不再有这种辩解的机会了。

没有按照要求透露相关信息,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在没有上诉权利的环境下,申请人在填写申请的时候,应该特别小心,特别是在透露自己相关的信息时;否则一旦被认为是故意隐瞒信息,将有可能会面临下面严重的后果:

▲ 本次申请将会被拒绝

未来10年内的签证申请将有可能被自动拒绝。

按照移民法的要求,任何人如果在过去的签证申请中提供了虚假的信息或者文件,将会被认为是欺骗行为。移民官或者签证官有权自动拒绝申请人10年内的签证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哪些信息最容易被忘记?

我们的经验显示,在申请签证时好多人都容易忘记下面的“小事”:

警察针对开车所做出的警告或者罚款
警察局里面自己所受到的书面或者口头警告
因涉嫌逃避车票而收到的罚款
因为地税问题所收到的罚单或者法庭判决
电视执照部门针对电视执照问题所提出的控诉
以往签证或者身份申请所递交的虚假资料,无论和现在的申请有无关系
 

无论如何,现在的签证申请已经越来越变成移民局或者大使馆的独家游戏了。游戏的规则制定和裁判权全部掌握在他们手里。在这场越来越任性的活动中,您最好还是小心为是,投入100%的谨慎进去;否则您的移民命运或者前途会因此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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