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涉县唐王峧:女娲娘娘到底是跟哪位神仙争地盘?

 爱旅游的寒江 2021-07-26
透析涉县“老爷”“奶奶”“占地”传说的文化意蕴
涉县民间有“老爷与奶奶占地(争位)”的传说。
上河郊唐王峧奶奶的道场,叫“奶奶顶”。下河郊“老爷山”,涉之东南第一峰,是老爷的道场。
据说,原本,是老爷先看中了古中皇山宝地,插剑为标记。是奶奶,耍了女人的小心眼儿,拨剑挖坑埋绣花鞋,再插剑于其上。后,老爷有口难辩,吃了暗亏,只得负气而走,顺清漳南下,另卜炉峰山(涉县与磁县的界山,即后来的老爷山)了。
山雨一直在想,所有的传说和民间故事都不会象字面武口头叙述本身显示的那么简单,那么浅显。
先说这里的“老爷”和“奶奶”,分别是谁?
老爷,指玄天上帝、荡魔将军,又叫真武大帝(武当山上的真武大帝像,据说,不过是明成祖朱棣相貌的翻版!武则天也干过这种事,石窟造像,以我为模板,朕即是天也!)。
至于唐王郊奶奶,人所共知,那就是娲皇奶奶,就是女娲。
山雨知道,玄天上帝,北方水神,水之精,蛟也,龙也。女娲,占巽,东南,风姓,凤姓,云姓。
如此一来,老爷奶奶占地之争,或为龙图腾凤图腾两氏族两部落及首领地位之争?
学术界的共识:女娲,母系氏族后期的首领。随后岀现的就是父系氏族。但,在人群中,是女性占支配地位还是男性占支配地位,这不是一句话的事,实实在在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没有那么温良恭俭让,绝地有一些争执或妥协,甚至一些血腥。老爷剑插奶奶绣花鞋,这本身就已经透着血腥气;或许,也真还夹杂着诡诈和邪恶?!或说伴随着道德义理的评判和指责。
问题是,这个民间故事,为什么有会十分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这不得不说一下这一民间传说故事的时代性特征。
山雨认为,关于老爷奶奶占地争山的故事,岀现的地域是涉县之上下河郊,清漳一线。时代,当为明初,因为,涉之民也,多为三晋(特别是洪洞)移民,也有自山东、河南入迁者,故事附会于涉山涉水者,多为明初特定时代使然也。
明初“靖难一役”和大移民,反映的就是燕王朱棣以剑插标(标,朱标,朱元璋的皇太子,早逝,相对文弱,可比之曰“绣花鞋”),以“诛奸臣,清君侧”的名义,从燕之旧地元之大都(今北京一带)打回南京,夺取皇位。朱标(红色绣花鞋,娲皇——娃娃皇帝朱允炆的父亲)早逝,允炆失踪,是即“建文”帝也,或谓“蹈海”?遂有郑和下西洋,寻人也!或谓潜隐地下?据山雨在重庆踏访古迹,知建文帝是出家了的,在龙隐寺,还下过一口井,真到“地下”了。
具体说,相传,明朝建文皇帝朱允炆受其四叔燕王朱棣(即后来的明成祖永乐皇帝)发动的"靖难之役"所逼,被迫逃出宫中,削发为僧,四海云游。当其流落到今重庆磁器口宝轮寺(后称“龙隐寺”)时,其头发忽然生出许多,这既喻示其复位有望,又让其身份容易暴露,处境非常尴尬。是以,他常来文昌宫拜祭主管人间爵禄、能预知世人穷达与官运的文昌帝君,得到肯定答复后,即云游而去。但最终却因建文帝皈依佛门,生性善良,不愿再次战乱加害百姓而放弃了夺回皇位的念头,使百姓免受战乱之苦,受到百姓喜爱。这,也许就是奶奶“埋鞋”之隐喻?自埋标谐(鞋)?!
燕王朱棣在北,北方水神之位也。以“勤王扫碑(北)”名义上位,即封玄帝为“佑圣真君玄天上帝”,武当山供奉玄帝为祖神,且以自己的形容为神圣之相。其意昭然,是“插剑为记”也。
然,创世救世,华夏祖母,高谋作乐,其意在谐偕。娲皇圣功,不可抹灭。言其“埋鞋”(和合曰谐、成对为偕)为“邪曲”,实则诬也。
明初,明成祖朱棣加封玄天上帝封号,在全国影响极大,民间传说玄帝是盘古之子,生有炎黄二帝,曾降世为伏羲(与女娲同辈了),为龙身,天龙有八部,中华之祖龙。真武大帝的形象非常威武,其身长百尺,披散着头发,金锁甲胄,脚下踏着五色灵龟,按剑而立,眼如电光,身边侍立着龟蛇二将及记录着三界功过的金童玉女。事实上,朱棣不过借此将自己的上位合法化、神圣化。说直白一些,别扯淡,武力就是一切,“枪杆子里岀政权”;我既上位,生杀予夺,全在于皇上我,说什么“鞋”和“谐”?!老子的尚方宝剑说了算!!!
综之,奶奶女娲倡导男女媾和(合),但母系氏族后期,男性提高生产力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挑战着老祖母在氏族人群中曾经崇高的主导性和支配性地位。
这怕是最初“老爷”“奶奶”占地争位的实质。到了明代,出于政治宣传的需要,再加上当时,男尊女卑思想己深入民心,只能让“奶奶”心眼儿小起来,做事邪(鞋)气重些。同时,民间也还是尊重历史事实的,古“中皇”山,怎么也还是奶奶的“小脚”先到,老爷,你的剑指之处,也只是东南“自古帝王州(南京)”,坐位,则只能避嫌,到当时的“边地”元大都(今北京)了。
山雨 辛丑荷月中浣 于古沙安乐窝
作者简介:张海旺,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家事团队团队长,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学术论文主要有《谢方樽人格论》。业余喜爱地方文化研究,精考据,善长联词赋,颇有古风。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