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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草丛锋语 2021-07-26

在现实中,人们总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视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论依据。此语出处,见于《野叟曝言》第六七回:众人都道说哪里话,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是因奸杀命的事,既犯到官,还有活命的吗?另《史记·商君列传》里也有太子犯法与民同罪的事情。可我对此语,却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

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作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依据,因为连王子都和庶民同等对待了,可见是人人平等的。可是此言却显然把“王”放在法律之外。亦即“王”若犯法,是不能与庶民同罪的。既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看来这“王”就不是人了。

其实,“王”确实不是人,他是神。神自然得高高在上,也就不能和人一样平等的。可如此说来,又有了一个问题:王的儿子就是神的儿子,难道神的儿子不是神吗?莫非王子是王后与哪个大臣,偷情而来的野种不成!否则,父子同为神祇,凭什么神与神还不平等呢!王子虽说低一辈,可小神更需要关照呵护,凭什么要和庶民同等待遇。人间都“人人平等”了,也不能让神间“神神不平等”吧。

另外,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来看,中国人的法律观念和法治理想,都是将君王抛出在外的。所谓依法治国,都是从权力崇拜的视角来理想、来希望的,从不奢望“国王犯法”也能“与民同罪”。

况且,这只是理论上的说辞。实际上,谁见过有哪个犯罪王子,与庶民一样受罚了?王上既然不受法律制约,自然就有权力保护自己的儿女。《史记·商君列传》故事中的犯罪太子,其实并未受罚,而是“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也就是让太子的师傅和老师,代为受罚。在《三国演义》中,曹操也曾有“割发代首”之行为,被视为公平楷模,原来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士兵百姓如此犯法,也能割发代首吗?

中国老百姓对法律的期望并不高,只要“王子犯法”能“与庶民同罪”,便足矣。至于国王,那谁管得了啊!

2019.12.9 18.00初稿 2019.12.12 15.48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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