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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头条

 行者无疆8c3m05 2021-07-28
质证提纲的整理
某强奸罪案件,卷宗只有两本,因为事实存疑,所以看起来破绽百出。为了理清事实真相,下午带着团队的小伙伴,在会议室,利用可视化的平板,对证据逐一进行解读。
一、关于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根据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从强奸之前,到强奸过程,再到强奸之后的供述与辩解,找出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找出与被害人描述不一致的地方,找出不符合情理之处。目的就是为了促使法官动摇被告人关于强奸行为的供述的真实性。
二、关于被告人的辨认笔录。被告人的辨认笔录有两个,一个是对被害人的辨认,一个是对作案现场的辨认。被告人无法辨认出被害人,证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对作案现场的辨认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拍照时间明显是大白天,辨认笔录时间却是晚上11时许;第二,辨认的并非具体的作案现场。
三、关于被害人的陈述。被害人陈述强奸的细节,与被告人供述的不一致,发生性关系之前,发生性关系之后,包括避孕套,洗澡,关灯等细节。最不可思议的是,笔录载明是第二次。这就证明至少对被害人制作了两次笔录,但为何只提供第二次?第一次笔录内容是什么,为何不提供呢?
四、关于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尽管辨认出被告人,但混杂一起的12张照片中,只有被告人一个短头发的,很明显在提示。没有被送她去酒店的司机进行辨认,没有对被害现场进行辨认,关于强奸前后的描述,与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不一致。
五、关于司机证人证言。竟然只选择第三次笔录,至少缺乏第一次和第二次笔录。没有对被告人进行辨认,直接载明送被害人,知道被害人叫什么,却知道被害人叫什么。只记得送被害人,却记不得接被害人。甚至对于涉案车辆是否司机在开,为何这部车是他在开?他是不是这部车的车主?
六、关于证人乙的证言。竟然只有该证人的第八次笔录,前面七次笔录哪里去了?是不是还有第九次第十次笔录呢?那些未提供的笔录,到底对被告人有利还是不利呢?该证人并未印证被害人关于其向被害人提供避孕套的事实,也未印证被害人关于谁联系司机的事实。
七、关于视听资料(监控录像)。没有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也没有视听资料的提取笔录,甚至没有调取视听资料的时间。
八、关于电子数据。同样的,没有扣押决定书,没有扣押笔录和扣押清单,形式上不具备合法性。内容而言,时间与被告人供述的时间,与被害人描述的时间相差甚远。
九、关于现场勘查笔录。没有提到避孕套以及避孕套具体位置,没有提到扣押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的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和扣押笔录,合法性关联性存疑。
小伙伴们围绕证据三性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
我想,这样的研讨,肯定可以让小伙伴们提高刑事辩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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