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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的善意不可取

 驿路铃声 2021-07-29
没有边界的同情,是伤害正义的推手,是对良善的欺压……只能催生那些不劳而获的人心生侥幸继续蒙混为祸,只能令社会风气日益乌烟瘴气、滑向恶性循环的深渊。

一个老师拿了一只鞋去大街上找人修,送回来时,鞋带却没了。没了鞋带,鞋不跟脚,就没法穿……

第二天该老师去找那位修鞋匠,一时半会儿没有寻到鞋带,老师就先回校了。
然后有人来劝告老师;“你发个善心,算了吧!那师傅根本就不会修鞋,到处找不到鞋带,急得直打自个儿的脸,我看着都心里过意不去……”
原来那修鞋匠到处都找不到,沮丧之下,扇自己耳光……
老师一脸懵:无非他家里和修鞋档两个地方,找回鞋带有那么难?
然后此人就讲了这个修鞋匠的个人生平,总之:
壮年时吃喝嫖赌,无所不沾,造成夫妻不和,儿女不亲……
随着老婆因病故去,自己年老,穷困潦倒,无人理会。生活无以为继,不得已才拿起老婆遗留的补衣修鞋工具街上摆摊,但是,他根本就不具备相应的技术。
有人修一条裤子的扣子,左腿的他给人钉到右腿上了,拆下一个破洞,一千多元的衣服就这样报废了……
总之,那个修鞋匠根本就是一无是处……
说到衣服,我突然想起来了,初来此地,人生地不熟时,也曾把自己的一条休闲裤拿去他那里修改,当时量好了尺寸的。结果,他楞给改成吊八寸,没法穿,扔了,虽然价格不贵,但是很喜欢,心痛了好久……从此再没去过他家……
奇怪的是,这么多年,凭着如此手艺,他居然还能一直存在!果真是中国人口众多,总有不明底细的人前赴后继、受骗上当……
在此人口口声声表示不忍看扇脸之言后,老师动了恻隐之心,表示算了……
我跟那老师熟识,前一天散步闲聊时,提过鞋子的事。今天,此人又跟我说起修鞋之事,我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个修鞋匠为人如此,并不值得同情,没一点儿敬业精神。既然修鞋,怎么会把人的鞋带弄丢了?”
他又叨叨叨的一大堆,说人应该象那个老师一样善良云云,不由地顿生反感:
“言外之意,我不善良呗。我的心很小,善的份额就更小了,故而不肯把善心用在这种不值得同情的人身上。别只管劝别人,话说得再动听,不如自己的一个行动示范。你倒是拿出行动来,自己掏钱表达你的善良,干吗让人家为了你的善意来承担损失?”
“关我什么事!”
听听,一提到要他掏钱自证善良,就不关他事了……
那你凭什么因为“自己心里过意不去”而让人不予追究?
所以,所有事不关己的同情,只是在借机在众人面前给自己的形象镀金,就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虚伪在作祟。  
 
同情心应该用在那些真正需要帮助、且人品值得帮助的人们,而不是浪费在那些损人利己自私自利的人身上……
俗话说得好:“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
一个明明什么都不懂的人,偏要摆摊营业,摆明就是损害不明真相的顾客的利益,这样的人值得同情吗?
这正如他所说:一个不懂修衣的人,把人家上千的衣服修废了……
这就好比:一个不会修车的人,却摆开修车铺,结果把本来可以行驶的车辆整爬下了……
一个有职业道德的人,会主动赔偿顾客的损失。
但是,一个连起码的职业技能都不具备还敢营业的人,哪里还有“职业道德”?却还要以此谋利,这不是打着幌子骗钱吗?
更严重的比喻,就如同明明自己不懂医术,却敢开诊所行医。到底是治病救人呢?还是想谋财害命呢?
为生计摆摊挣钱没错,但你起码别伤害别人利益,得有那本领不是?一无是处,偏要冒充内行,便是作孽作妖!那么,损坏财物,就得照价赔偿!
无规矩不成方圆,凭什么你损坏了东西,人家受到损失还得同情你而不予追究?别人的钱也是通过流血流汗努力挣来的,不是天上掉的、大水冲来的。
那些一旁无聊的看客,爱心泛滥,大发同情之声:假意都是相熟的街里街坊,抹不开面子,而让这样滥竽充数的行为得以一直存在且继续坑人……
说轻些,他们是和稀泥;严重地说,简直就是助纣为虐的帮凶!一帮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他们所谓的同情,一文不值。
如果真正同情,那就拿出行动来,自己直接掏腰包直接去资助他,没人会拦着!凭啥让本已受损的人来为你们这帮看客买单?
爱表达这种精致的善意的人,究其实,只是为了在大众面前卖弄他严重缺乏的品德,以借机彰显其根本没有的善良,本质上就是伪善,就是“虚伪”二字!
 弱者值不值得同情,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因为看起来弱势,就变成必须被同情的资本,从而强势地以此捞取利益。
比如现今社会上有很多令人不耻的现象:
某邻居误把隔壁家的花草当韭菜偷摘回家包饺子,食物中毒,居然还有脸要求人家赔偿!?
还有偷摘公园(绿化带)树上的果实,掉下来摔伤的;大人带小孩子去邻居家玩,小孩子到处乱跑从楼上掉下来……等等,居然都敢理直气壮地要求赔偿?!什么道理?哪里来的底气?
所有这些,应该追究的都是生事者的责任,而不是无辜受害的邻居、公园、街道,并且还应该按真正受害方的损失赔偿。
奇怪的是,居然还有看客大呼什么同情弱者,出于人道主义的赔偿……
同样,那些建立在所谓同情伤者或弱势的所谓同情,是站在“所谓道德”至高点的精明的虚伪,因为赔偿付出代价的不是他们,他们只想博取“善良”的名声!这是无底线的,是对坏的行为敞开大门,是对恶的纵容。
真正的道德,应该建立在事件本身的法理与道义之上的、值得鼓励正大光明的正确行径。
没有边界的同情,是伤害正义的推手,是变相的对良善的欺压……只能催生那些不劳而获的人心生侥幸继续蒙混为祸,只能令社会风气日益乌烟瘴气、滑向恶性循环的深渊。
出于私利、或疏于职责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且妄图将损失转嫁于他人的行为,都不值得同情,而且应该被严厉谴责、制止或惩罚。切不可“和稀泥”一味地姑息!
只有这样,人人才会恪守本份,遵纪守法,只有如此风尚发扬下去,这个世界才会真正地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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