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A类货装运指南和注意事项

 航海之路 2021-07-30

A类货装运浅谈

固体散装货物是指,除液体或气体外,任何由粉末、颗粒或较大块状物质组成的基本均匀的混合物,这类货物一般直接装入船舶货舱中而不用其它介质包装。

2008年12月,IMO通过了《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规则》(International Maritime Solid Bulk Cargoes Code),简称IMSBC规则。该规则通过介绍散装固体货物运输的一般建议,200多种典型固体散货的理化特性及其安全运输的特殊要求,固体散货试样采集和特性指标的测试方法等内容,就固体散装货物积载和运输的安全标准向主管机关、船舶所有人、货物托运人及船长做出相关的规定,并提出相应的指导。

根据货物的运输特性,ISMBC 规则将固体散装货物分成三类,即A类-易流态化货物;B-具有化学危险的货物;C-既不易流态化又无化学危险的货物。

我们目前主要讨论A类货物。

一、易流态货物的危害。固体流态化是指较细颗粒物质与流动的流体接触,使颗粒物质呈现类似于流体的状态。易流态货物是指由至少一部分细颗粒的混合物构成且含有一定水分的物质,若水分含量超过一定比例时,在海上运输时受到外界各种力的作用,水分逐渐渗移而形成货物表面流态化从而导致货物移动。易流态化货物,由于船体的震动和摇荡,致使货物下沉,颗粒空隙减小,当含水量高时就会产生多余的水,形成自由液面,危害船舶稳性,导致船体倾斜乃至倾覆。

二、易流态货物的分类。一类是积载因数在0.33~0.5m3/t的各种精矿,如铁精矿、铅精矿、镍精矿、铜精矿、锌精矿、黄铁矿、硫化锌等;另一类是具有与精矿相似特性的物质,包括含有足够水分的细颗粒物质、散装草泥、散装鲜鱼、能形成流态化的煤炭(细颗粒状)、煤泥(含水粉砂,颗粒度小于1mm)、焙烧黄铁矿、氟石等物质。

三、适运水分限的测定方法。目前IMSBC规则推荐使用三种方法测定:1.是流盘试验法;2.沉降(渗透)试验法;3.葡氏/樊氏试验法。同时,还有多种易流态化货物含水量的简易检验法。

本公司体系文件BULK CARRIER MANUAL第三章中,介绍了固体散装货物中A类货物的相关细节。第八、九、十章介绍了A类货物在装货港、运输途中、卸货港的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第十一章介绍了各种煤炭运输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第十二章介绍了航行途中对A类货物的监控和注意事项。第十九章介绍了精选矿装运的相关细节。

由于我轮装运的煤炭一直是分属于B类货物且对海洋环境无害,因此并无对A类货物装运的具体船舶记录。但我们仍然要学习并掌握所有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知识,以备将来之需。

查阅体系文件BULK CARRIER MANUAL各章节,我们学习了以下知识。

1、当散装货物完全落在水平面上时,在水平面与锥面间形成的角就是静止角。小的静止角表明散装货物非常容易形成自由货面。

2、精矿系指当天然的矿石经过某种形式的物理提纯,分离掉不需要的成分后得到的物质,这些产品大都含有水分。

3、精选矿砂系指从含有岩石的矿石产品中经过粉碎和选矿后提取的高浓缩矿石的精细颗粒。

4、煤浆是指主要成份为精细微粒的煤,通常粒度低于1mm,系在煤的预处理过程中回收的,含有相当大比例的惰性成分(水分和矿物质)。

5、无烟煤粉,无烟煤。其粒度没有下限,其上限通常不大于5mm。

6、其他精煤。没有最小尺寸的限制,主要低于6mm,但可能含有少量的较大的矿块。

7、含水量。含水量出现在一些特殊的矿石产品中,以含水量占该产品总重量的百分比来表示。

8、流动水分临界点达到流动状态时的含水量,即为流动水分临界点。

9、适运水分界限。如泥浆和精选矿砂的某一特定散装货物的最大可安全运输含水量。为流动水份临界点的十分之九。

10.熟悉相关规则。INTERNATIONAL MARITIME SOLID BULK CARGOES CODE (IMSBC CODE)/《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规则制定了全球统一的安全积载和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国际性的规定,包括可液化的铁矿粉。那些货物没有在规则1.3章中具体列出。货主应提供适当的货物信息以便装运以及货物的基本的物理、化学性质或与之相近的信息。每次装运货物,托运人所申报货物的货物信息应提供给船长。SOLAS 1974 公约VI/2章规定,货主应提供船长或其代理人货物的所有的相关信息,使得能够在装货前确保适当的积载和运输。IMSBC规则第四章规定了托运人有提供有关货物信息的义务和责任。尤其重要的是,可能会液化的货物(A组),在装船时应提供货物水分含量的证书 和可运输的水分含量的极限(TML) 。TML是流动水分点的90%, 流动水分点只能根据货物的样品通过实验室分析得出。任何货物的含水率超出TML就不能够装运(专用船除外)。铁矿粉如若在IMSBC中没有列出,应视为一个A组的货物。

11.装运煤炭的危险性:在散煤的装运和作业期间会存在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在压力作用下煤煤中含有的甲烷气体在运输过程中会释放到空气中,在航行中可能在货物表面形成一个危险层。甲烷比空气轻,通过良好的表面通风能容易地冲淡使其低于它的可燃下限。当和其他的碳氢化合物气体在一起,甲烷将作为麻醉剂,所以如果需要进入货舱,必须始终遵守恰当的进入程序。煤容易发生自燃。应每天测量货舱温度。上述货物所装载的货舱及隔舱,应定期监甲烷,氧气和一氧化碳的浓度。在装运煤和进行煤的作业期间必须始终遵守下列规则:

(1) 航行期间,不安全的电器设备、散乱的电线以及不安全的手电不允许在装煤的货舱内或附近使用。

(2) 禁止在生活区前吸烟和使用裸露的灯,并必须张贴关于此内容的警示标志。

(3)未经公司的特许不得在生活区前进行热工作业,不能在货舱或其它相邻的空间附近进行敲铲工作,除非这些空间已适当通风和经测试甲烷气体测试值是安全的。

(4)生活区前面的窗子和门必须保持关闭。

(5)确保从货物中散发处的任何气体不会积聚在相邻的密闭舱室和首楼物料间中。

12.装运精细煤,如果以较湿的状态运输,水分渗出的影响,航行中会发生横行移动。所以,对所有的显然是过湿的精细煤以及煤浆应慎重对待。船长必须试图对任何此类货物的含水量进行目视评定,如果认为必要,应与发货人/租船人协调以期在装货前对货物的流动性进行检测。

由于我轮一直运输国内煤炭,我们主要学习了煤炭运输的相关知识。

一、运煤程序:

运输该货物,为避免其潜在问题要遵循以下几点:

1. 关闭所有通往大舱底部的通风管路的风筒的阀门。

2. 装货前检查污水系统、污水井,并保持污水井清洁无杂物。

3. 在确保货物不装载在毗邻热源的区域。

4. 完货后应进行平仓可避免形成聚集可燃气体的低洼区和货物的移动。

5. 航行期间应排干污水井在船上并保存污水井的采样水。卸货结束后应检查货舱、污水

管路,如有异常的腐蚀,应请检验师上船检验。

6. 在航行途中,如果船长怀疑货物发热或自燃,应采取以下措施:

a.关紧舱盖,驱除空气,控制火灾,确保被怀疑的舱室密闭,直到预计的卸货港,或

者,到达避难港。

b.对于已燃烧的煤,不能使用水或水蒸气灭火,可使用二氧化碳或惰性气体,如果是可

用的话,应在火势是明显的情况下再使用。

c.可用水在其相邻部位降温。

d.通知租家并抄送远洋华林,征询专业的建议。同时可参阅IMSBC的有关建议。

二、煤炭装运风险预防措施

安全装货应遵守的措施和安全装载程序:

a.船长在没有取得有关货物的信息、文件和证书的情况下,不能装货。托运人有责任提供 有关货物的规定和当地的规章制度,并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安全的且适于装运。

b.基于天气和最新的报告,船东/租船人、远洋华林在装货前委派检验员作为船舶的代表协 助船长装货。

c.船长应对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货物含水量的实验室的证书谨慎处理、验证以及其含水量是否接近可运输的水分含量的极限(TML),如果在检测时间与装货时这一时间段有大雨时,船方必须对其含水量重新检测。在装货前船舶应在托运人或者其代理处,取得描述有关货物的可运输水分含量的极限(TML),流动水分临界点(FMP)和水分含量的相关证书。必须详尽的说明其水分含量和检测是最近测试的且日期最多不能超过7天。

d.监控整个装货过程,特别要关注天气状况和货物的潮湿状况,尤其是在驳船上的货物的状

况。装货前应完成“罐内测试”。如果对装运的货物有任何怀疑或者水分超标,应立即通知P&I检验员,同时通知租船人、船东或者经营人并抄送船队和安保部。

e.所提供的货物如果水分过多和/或必须进行水分检测要立即停止装货,船长要联系经营人和远洋华林。装货期间,船长及其驾驶员必须高度警惕是否有过的水分含量的迹象。

f.监控堆场和/或驳船的货物,确保其是指定的和检查过的堆场和/或驳船的货物。要认真的理货并且查验驳船所提供的货物。船舶可根据IMSBC内的资料和程序检查货物。

g. 下雨期间应停止装货。避免在降水天气下进行装卸作业。保证舱内污水井畅通。

h. 仔细的查验货物,如若货物经过雨淋对该货物的水分含量有任何怀疑就要进行特别的水分含量的测试。该灌内测试可参阅IMSBC第8章所述对船长在现场测试的指导。如果船长对货物的状态有怀疑而进行检测并不意味着要取代实验室的报告这是托运人应尽的责任。第八章中陈述如果样品有液化迹象-----例如:在收货之前,如有证明显示货物平面上有水分渗出就必须额外的增加实验室检验,仅凭灌内测试是不能判定是否可以收货的。如果测试指明货物不适合装运但无法判明是否适合装载,这就只有通过实验室的检测来决定。

i.船长或者是委派的检验员被要求签署货物是安全可以运输的的有关文件,应拒绝。规则明确规定这是货主的责任-----声明货物是否安全可运。

j.对于易流态货物,不论其静止角大小,都应在装货后合理平舱,经平舱后使货物表面峰谷之间的高度差不超过船宽的5%。且货物从舱口的边界均匀坡向舱壁,在航行途中不出现剪切面坍塌的现象。

k. 对于易流态货物,航行期间,不得对装载货物的舱室通风。定期检查货物表面状况,一旦发现存在自由液面或流态货物,船长应采取措施以防止货物移动和船舶倾覆的危险,并考虑驶至就近港口避难。

l.万一出现舱内局部自热自然的情况,宜用水雾喷洒灭火和冷却舱壁,不允许采用大量海水喷灌的冷却方式,因为这样极易使流态化加剧。

总之,装运A类易流态化货物,采取严格的预防措施是更为重要的!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