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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书评-城市社会学专题】《空间、权力与反抗》书评

 板桥胡同37号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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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学专题

《空间、权力与反抗》书评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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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汪民安老师所言:“只有那些城市的异质者,那些流动者才能接近城市的秘密”。这也是我在学习城市社会学过程中对城中村这一中国现代城市特有的现象感兴趣的原因。城中村的居住人群无疑便是城市中的所谓“异质者”,然而与这一关注城中村居住群体的视角不同,本书的研究对象则是“城中村违法建设”,旨在解释城中村违法设的形成机制及其行为逻辑,再以此同城中村地区所蕴含的政治逻辑、利益格局及相关利益主体在空间上的冲突与抗争图景。

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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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作为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空间现象,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城市建成区用地包围或半包围的、没有或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从历史角度来看,城市建成区的扩张不可避免地要侵入到周围的农村地域,按照一般的发展逻辑,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将被政府征用为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传统的乡村聚落将随之消失,农民也将转变为城市居民。但是,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为了减少征地和拆迁安置成本,地方政府往往绕过城乡结合部的这些乡村聚落而直接将乡村的农用地征用为城市建设用地,于是,这些乡村聚落就逐渐成为了“城市中的村庄”。城中村几乎遍布于我国大、中、小城市。城中村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即一个传统的乡村聚落是怎样演 变成为一个充满矛盾与冲突的政治性空间的?

二、

内容介绍

一)各章提要

第1章:绪论。阐释了城中村违法建设的相关概念,界定了本研究的对象一种占用空间的行动.明确了本研究的理论视角空间政治学。 在回顾、评述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确定了本研究的基本思路与结构框架。
    第2章:从空间的政治性与政治的空间性这两个方面,阐述了空间与政治之间的内在本质性联糸.从而为下一步建构本研究的分析框架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3章:基于空间政治学的相关理论,从空间权力、空间权利、空间反抗这三个层面.建立了城中村违法建设空间政治研究的分析架构。
    第4章: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分析国家权力在乡村空间上的运作技术与策略。在建国以前的乡村空间治理中,国家权力一般停留在县级层面,而不直接渗透到乡村地域上,即所谓“皇权不下县”。1949 年以后,通过一系列土地制度和控制人口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国家权力全面渗透到了乡村的地域空间上。1978 年以来,国家权力开始在乡村地域上部分地退却,不过.通过一系列的土地立法机制,国家权力依然能够维持较强的乡村治理功能。
    第5章:在国家权力的实践下.分析城中村失地农民空间权利(土地财产权利)和基本政治权利(利益表达)贫困的制度成因,并考察在权利贫困和财政困境的局面下,失地农民和村集体的认同政治建构状况,以此洞察其行动逻辑。正是基于对权利贫困的反抗性认同建构,激发了各种擅自占用空间、转让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第6章:对城中村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理论层面的分析与解读。在回顾反抗策略的基础上,指出我们可以将城中村违法建设看成是一种反抗国家治理的空间策略。同时,在回顾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指出空间在社会关系的建构中具有积极作用与能动的潜能,而且,这种作用很好地体现在城中村的形成及城中村违法建设的行动过程中。从空间能动性本身来看,从城中村的形成到城中村违法建设行动的产生,这其实并不是一个连续的空间过程,而是一个从空间知识向空间行动转化与跃升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知识的空间能动作用转化成了实践中的颠覆潜能。

第7章:从空间权力制约和空间权利保障这两个方面,来探讨解决城中村违法建设问题的结构性对策.从而为统筹城乡空间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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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构梳理

本书主要是从空间政治学的角度来考察城中桩违法建设这一占用空间的行为。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解释城中村的形成机制与行为逻辑,以此洞悉城中村地域所蕴含的政治逻辑,利益格局及相关利益群体在空间的冲突抗争图景。(2)解读城中村违法建设这种占用空间的行动,以此来深化我们对城中村违法建设现象的认识,并考察在城中村的形成与城中村违法建设行动中,空间所起的作用及其所蕴含的能动潜能。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城中村违法建设,并且把城中村违法建设当作一种占用空间的行为。本书的研究视角则是选择了空间政治学,其原因,其一在于空间政治学的相关理论对城中村的研究具有相当的解释力。其二在于这是由城中村违 法建设的内在特征及研究意图所决定的。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使用的是制度分析法、精英分析法、文献阅读法以及实地调查法。

对空间政治学的理解主要从空间与政治的关系着手,空间与政治并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东西,而是有着内在的本质性联系。可以概括为两个层面,一个是空间的政治性,即指出空间不是一个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的简单的中性的东西。空间以及空间生产都涉及到政治过程和权力关系。一个是政治的空间性。政治的空间性则是指政治不能脱离空间而存在,政治也是在空间上形成的。在对空间的政治性进行详细的阐述时,主要通过两个重要的理论来实现,即列斐弗尔的空间生产理论和福柯的权力空间理论。列裴弗尔从对物质空间与精神空间的二元对立认识进行了批判,发展了自己的三元空间分架构,即空间实践、空间的再现和再现的空间。

福柯认为,现代社会就是以“全景敞视监狱'的无限普遍化机制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约束性社会,也就是-种空间化的社会,是一个个规训空间并置的社会,是通过空间来进行统治和管制的社会。空间可以被用来锻造人,规训人,统治人,从而有目的地生产出一种新的被驯服的主体。权力通过空间而发挥作用,而空间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运作与实施的机制。

★ ★ ★

本书基于空间政治学的重要理论,结合政治社会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与概念,试图从“空间权力”、“空间权利”与”空间反抗“三个层面来建构城中村违法建设”空间政治解析的理论框架。

1)空间权力:国家的空间治理策略

本书试图阐释空间、权力、法律与制度之间的关系。在外在形式上,国家对乡村空间的治理主要是通过户籍制度和集体土地制度等制度形式来进行的。但是对制度和法律这两种治理策略的理解不能脱离权力概念而过行,因为年度、法律与权力之间也在着密切的联系。基于福柯对国家权力与法律之关系的论述,我们明确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即制度本身并不是一个自明的变量.制度背后蕴含着复杂的权力关系。对本研究而言.我们应该认识到,对城中村违法建设现象的阐释不能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的分析.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进一步考察隐臧在制度背后的国家权力运作。

尽管从外在形式上看,法律与制度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技术策略。但是,从抽象的本质来看.户籍制度和集体土地制度这两种制度形式都是分类控制的手段。因为这两种制度的核心功能,都是通过划分城市与乡村(一个是对人口的划分、另一个是对土地的划分)来达到某种治理意图。因此.通过分类控制这种隐蔽的、但更为本质性的空间治理策略,国家权力反而变得“不可见'了.这其实正是国家的治理艺术。

2)空间权利:失地农民的行动逻辑

国家通过各种治理,实现了政治权力的空间化。然而国家权力的空间化过程也是农民的空间权利被侵害的过程。失地农民权利贫困的根源就是国家权力。

那么,处于权利贫困中的城中村失地农民该如何应对呢?从权利受到侵害到占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失地农民的这行动过程是如何演进的呢?其内在的行动逻辑是什么?所谓逻辑.就是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也就是规律性。逻辑往往展现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逻辑发挥作用的方式就是机制。本书认为,这个行动逻辑应当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行动的必要条件一农 民的空间权利受到了侵害;另一个是行动的充分条件-农民对空间权利被侵害的反抗性认同的建构,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反抗行动就不具备现实必要性,它也就不可能发生。然而,在相关研究中,我们常常只解释必要条件,而忽视了对充分条件的关注。在阐述反抗性认同的相关理论之前.有必要先简要阐述两种经典的关于农民反抗的理论解释及其局限性。

3)空间反抗:权力与反抗的地理学

作者主要从福柯关于权力的论述中得到了灵感 。福柯认为以往对权力的论述和理解都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那把权力当成是一种能力或者资源,权力是一种实在的东西,存在着一个权力的源泉。但是福柯提出了自己有关权力力的看法。1)权务是多形态的,而非同质的。2)权力是作为关系出现的策略,而非某人或者集团的所有物。3)权力是生产性的实践而非压迫性的。4)权力与知识存在着微观复杂的关系。5)不应该仅从宏观的视角考察权力。6)有权力的地方就有反抗。

由此可知, 空间不仅是地理学中的核心概念,也是反抗行动得以可能的个 重要维度,反抗行动通过空间得以生产出来、空间维度占据反抗行动最有力量的位置,这就是反抗的空间性。反抗既展现了政治的空间性同时也生动地描绘了空间的治理治性,这就是反抗的空间性所具有的基本内涵。反抗无法忽视或躲避空间,正相反,反抗必须有由权威和统治者所掌控的空间并试图去占领、利用与改造它,从而创造一种属于自己的另类空间,反抗的过程其实也就是一个关于空间的认同政治的建构过程。

城中村作为一个边缘性的地城实体,正是对这个边缘空间的占用与夺取(虽然这要以“违法'为代价),城中村失地农民创造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另类空间,建构了一种新的关于这个边缘空间的认同政治,从而有效地瓦解了(尽管可能是暂时的)国家对这个边缘空间的控制与支配阻碍了国家权力在城中村地城上的治理逻辑(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城中村改造规划的“不可划”)。因此,城中村成为一个激进与开放的空间,一个既是中心又是边缘的空间,一个真实与想象的空间,一个充满矛盾、模糊性与可能性的空间,一个充满

生命力的机遇空间。在这里违法建设所占用的这个另类空间不仅仅是一个承载着反抗行动的物质空间,它也是一个承载着反抗的语言与符号的象征空间,它还是个承载着反抗的痛苦与希望的心理空间(Pile and Keih,1997)。反抗既是一种社会实践,也是种空间实践。

三、

总结与反思

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以空间政治学为视角,对城中村违法建筑的内在机制进行分析。其基本逻辑可以简要概括为:国家通过户籍制度以及集体土地制度对公民进行了分类控制,同时也实现了国家权力的空间化。然而伴随着国家权力的空间化,农民的空间权力也受到了侵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征地赔偿的不公正与不合理;二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两者共同造成了失地农民的利益剥夺。利益剥夺仅仅只是一种表象,其本质其实是造成了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权利贫困是指在制度层面上对部分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限制所导致的生活贫困。而对这种利益剥夺,城中村农民可以通过哪些制度化的渠道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呢?作者认为这种制度也并不完善。本人认为这或许也是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的一种表现。根据福柯关于权利的论述,有权力的地方就会存在反抗。在反抗策略的选择上,失地农民采用了城中村违法建设。也就是说作者把城中村违法建设看作是失地农民的反抗运动。

读完这本书,基本理解了作者的解释思路。其将失地农民的权利贫困归昝于两种制度根源。一个是从1949年之后,国家权力对乡村空间的不断渗 透。二是国家权利渗透下城中村失地农民的空间贫困。这两者本身也存在着强烈的困果关系。自1949年之后,国家通过一系列的土地改革,不断地渗透乡村空间,使得土体的主体归属变得模糊。而随着城市扩张,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其话语权受到了限制,利益被剥夺。他们选择建设城中村违法建设来作为反抗行动。但是有一点是我不太确定的,作者得出这个结论是在一个前提下,即在整个土地征用的过程中,失地农民是意识到了自身的利益被剥夺,或者说他们是认为土地是归属于自己的,不应该被国家以任何形式进行侵。也许,国家对于土地的绝对话语权是一种意识形态,那么反抗就无从谈起。

 参考文献:

[1]李志明.空间、权力与反抗:城中村违法建设的空间政治解析.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END

文稿:2020级社会学研究生 李夏阳

编辑:2020级社会学研究生 胡力梅

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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