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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人文 | 《暂坐》里美女成群,独缺一位女律师

 乐康居 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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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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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的小说《暂坐》里美女成群,却独独缺少一个女律师。

前些日子去北方出差,顺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准备在飞机上打发时间。这是贾平凹的长篇小说《暂坐》。翻看购买记录,已经是四个多月以前了,一直没有顾上阅读。

记得购买《暂坐》,是因为网络上炒得很热,说是《废都》的姊妹篇或第二部,甚至说是升级版。贾平凹说,这可能是他是七十岁前最后一部长篇小说。贾平凹早期以写农村题材为人所知,而作为城市题材的《废都》却让他名声大噪。同时,这本书也给他带来“流氓作家”的负面称呼。《废都》写的是作家庄之蝶近乎荒诞和无聊的状态,他与唐婉儿等多个女性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其中露骨的性描写引起巨大争议。小说以庄之蝶为视角,透视男人的荒唐与寂寥。贾平凹以庄之蝶自喻,其实写的是自己对社会的观察。《废都》出来后,一时洛阳纸贵,很多人只能传看。

《暂坐》的出版似乎并没有达到《废都》的热度,我猜测与当下文学的凋敝有关。《暂坐》里没有写“我”,但故事仍然是作家从自己的生活中来。贾平凹介绍写《暂坐》,是缘于他楼下的一家茶庄。他每天两次到这家茶庄喝茶。茶庄是由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子开的,而围绕这个女老板身边的还有一群“优游自尊,仪态高贵”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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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坐”是小说中茶庄的字号。《暂坐》里写的一群女子,被小说里的“作家”羿光称为“西京十块玉”(俄罗斯姑娘伊娃来后得了第十一块玉)。“暂坐”茶庄的老板叫海若。有人数了数,小说里写海若周围有名有姓的闺蜜共十二位,也许是借鉴了《红楼梦》金陵十二钗,甚至小说的结局都有《红楼梦》的一些影子。她们共同之处都是女“光棍”,除陆以可、徐栖和司一楠三个未婚外,其他都是婚姻的失败者。他们以海若为核心,经常到“暂坐”茶庄相聚,一起喝酒,一起打闹,有时还一起痛哭流泪。他们彼此倾诉生活中的“泼烦琐碎”,既发泄对男人的不满,而其中的好几个又心照不宣地同时与羿光保持着暧昧关系,甚至公开说“谁也不缺个男人”。她们甚至谈到了未来,彼此相约“将来一块儿去老年公寓,相互在一起,直到死去”。这群女子基本是不缺钱的现代女性,大多经营着自己的生意。除海若开着西京最好的茶庄、卖最好的茶外,陆以可是开广告公司的,希立水做汽车专卖店的,虞本温是火锅店老板,司一楠经营全市最高档的红木家具,向其语办了一家康复医院,严念初做医疗器械,徐栖做养生,而应丽后是一个“包租婆”(她有二十三间店面出租),冯迎是画家,等等,只有病人夏自花似乎没有交代做什么的。

虽然写的是日子里的琐碎,但再平静的日子总有波澜。这不,“包租婆”应丽后就碰上了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小说第十四章写道,某天,应丽后来找神通广大的海若帮忙。

海若为什么神通广大?文中带言,这个漂亮而高贵的海若因为与市委秘书长有着不一般的私交。秘书长对海若的帮助,看得见的是为她提供了便宜的店面,而看不见的是带给海若一种无形的影响力。这些精明的女人们围绕在海若身边,多多少少是看中了她背后的力量。等到后来西京市委书记连带秘书长等一起出事,“暂坐”茶庄即经营不下去,“十二钗”们也作鸟兽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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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海若,应丽后对她说,严念初与芙蓉口腔医院的王院长熟,王院长的一个朋友胡某是房地产商,胡某还另外开设了一个培训学校。胡某的房子没有卖出,这边要扩建学校,所以资金存在缺口,希望应丽后借一千万给胡某,胡某同意月息五十万。严念初为了说服应丽后出借,不断说王院长是好人,胡某是好人,都极其优秀,非常有经济实力。应丽后贪图利息高,听严念初这么说,就将一千万借给了胡某。谁知,胡某在支付了前三个月利息后,资金链断裂,人就跑路了。海若问,有没有合约?应丽后说:“当时和严念初、王院长、胡老板签了一个合约。现在情况变了,又签了个新的合约”。

小说写道:“海若拿过合约逐字逐句地看。。。又问,当时贷款,王院长是直接担保人?应丽后说:王院长和严念初都是直接担保人。海若说:这合约上王院长是直接担保人,而严念初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呀。应丽后说:啥?她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俯过身自己看了,果然严念初名字前写着连带担保人。应丽后脸色都白了。海若说:这合约是谁起草的?应丽后说:严念初,是她严念初。海若说:咋不看看就签字?。。。应丽后。。。说罢就愤怒了,骂道:严念初怎么能这样!。。。”这段照录的文字,相信凡是学法律的人看后,都会和我一样,一定会笑喷!

关于民间借贷以及由此发生的种种故事,这些年大家都已经司空见惯,也不知道这背后酿成了多少悲剧!贾平凹天天坐茶庄,这样的故事听得想必也不少。但我上面所录的这段文字,我敢打赌贾平凹是凭空想象后写的。他创造了一个法律上用于担保上的专有词,即“直接担保人”。他更没有搞懂“连带担保人”的意思。他把明明是最有效的保证担保,即连带责任担保,居然误会成了法律效力不高的“担保”,以至于让海若责怪应丽后“你咋不看看就签了字?”而让应丽后发现连带担保后居然责怪严念初,认为严念初自己起草合约是一个不想承担责任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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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自然是对法律常识认识的错误。今天我要说的是,其实,在我们读到或看到的文艺作品里,类似贾平凹的错误经常可见。但以往谈到这类问题时,都以“不影响作品的艺术性,不要吹毛求疵”为作者辩护,也就这样过去了。但文艺作品中,这样在常识上的错误真的没有问题吗?笔者并不苟同。

记得在大学时,读美国著名作家西德尼·谢尔顿的《天使的愤怒》,主人公叫詹妮弗·帕克,是一位能干而漂亮的女律师。因此,小说中写到了很多具体法律问题。但其中一个情节,让我记忆犹深。詹妮弗接受一个四肢残废的年轻姑娘的委托,向美国全国汽车公司索赔。姑娘的四肢是因为车祸失去的,而车祸是由于该公司的汽车制动系统有问题造成。那天,詹妮弗向全国汽车公司的律师提出要求赔偿两百万美金作为协商筹码。并且说,如果拒绝,则向法院提出的索赔额是五百万元美金。汽车总公司的律师似乎没有提出异议,只是说,等他从伦敦出差一个星期回来再付。一个星期后,当詹妮弗找到汽车总公司的律师时,他又说这一天整天他都要开会,请再等一天,第二天一定解决。态度显得十分诚恳。詹妮弗突然意识到这里面可能有问题。一查,果然发现,当天已是该案最后的诉讼时效日。原来汽车总公司的律师是故意虚与委蛇,目的是拖过时效。眼看这天已经临近下班,立案已经无望,汽车总公司的律师正准备庆祝胜利时,詹妮弗利用美国东西部很长的时差,在汽车总公司有分公司的夏威夷,利用规则立案成功,然后将案子移送本地审理。经过陪审团表决,让失去四肢的年轻姑娘获得了六百万美金的赔偿,是当时全美最高的赔偿诉讼。

这个复杂而扣人心弦的情节,其中涉及的具体法律知识,不对美国法律相当了解,仅凭想象是虚构不出来的。据说西德尼·谢尔顿为了写好这本小说,经常与律师呆在一起。他追求写作的真实,他说:“如果我写到一个地方,我肯定去过那里;如果我写了某道印度尼西亚菜,那我肯定在那家餐厅吃到过这道菜。我不想欺骗读者。”谢尔顿把不真实说成是“欺骗读者”,这既是他对创作的严肃态度,也为我们对比看到的一些粗制滥造、凭空想象的文艺作品提供了最好的参照。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小说的情节可以虚构,但涉及的常识不能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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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在《暂坐》里之所以会出现法律常识错误,我们似乎通过观察《暂坐》里描写的人物可以得出一些答案。《暂坐》里主要写女人,但这些女人都是生意人,有个别文学或艺术方面的女性,这些大概都是贾平凹平时接触多或熟悉的。非常遗憾的是,贾平凹写到了法律,却没有写一个懂得法律的人,无论男女。假设“十二钗”中有一个漂亮的女律师,我想这样的法律常识错误是不会出现的。小说是现实的反映,可以说明著名作家贾平凹先生平时是没有律师朋友的,当然也包括没有女性律师朋友。从贾平凹的很多书中,可以看出他是喜欢交女性朋友的,不交女律师朋友,我斗胆猜测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其一,女律师们都很忙,没有进茶庄喝茶的闲时间。女律师最起码是大学毕业,是一群高素质的人,按理进入“十二钗”不会比那些做生意的女性缺少品味。但现实是,到茶庄喝茶,则是女律师们难于承受得起的。不是金钱问题,而是时间问题。到茶庄尤其是高档茶庄喝茶,是有钱又有闲人的享受。因此,我们在茶庄特别是高档茶庄看到的,要么是退休领导,要么是生意人。律师是苦差事,赚钱很难,平时起早贪黑没有停,事情总是做不完。这次五一期间,全国有三个律师突然去世,正说明律师的工作负荷大。律师工作时,除了跑公检法,跑顾问单位,绝大多数情况下,律师都是将当事人约到办公室谈事情。不是特别忙的时候,自己泡一壶茶给当事人喝也是有的。偶然去一次茶庄,也可能是某个与律师有交情的生意朋友要咨询什么重大或需要保密的法律问题。到茶庄后,往往是律师提供咨询后,还没品出茶的味道,又匆匆离开。因此,对茶有研究的律师极少,女律师则更少。贾平凹算是有钱有闲的老干部,天天泡茶庄,自然有功夫了解和研究各种茶,对茶也是如数家珍,就像在《暂坐》里写的,什么茉莉花茶、铁观音、云南滇红、安吉白茶、水仙牌岩茶、肉桂、龙井、马头山的马肉、牛头山的牛肉等等,想来他都细细品过。女律师们不来茶庄,贾平凹当然没有机会认识了。没有机会认识女律师的缺憾,大概就是写作时容易犯法律常识错误。只是我无法理解,为什么遇到这些不懂的法律常识,不去咨询一下律师,而是要凭想象杜撰?

其二,女律师不阅读贾平凹们的小说,贾平凹也不屑于认识女律师。中国律师的历史很短,不管有多少人不承认,我觉得从现状而言,至今没有被主流社会所完全接受,所以,我们离真正的法治还有距离。除了经济领域,因为市场经济的原因,企业家们不得不与律师打交道。其他领域,包括文化领域,对律师这个行业知之寥寥。我认识的一些文化人,包括一些作家,还在跟着别人后面把律师当作为坏人说话的“讼棍”。这也难怪我们读的国内的文学作品中,写警察的不少,写律师的不多。即使偶尔写律师的作品,写出的律师形象也与现实相去甚远,有的甚至停留在将国外或者香港电影看到的一知半解的知识,牵强附会地用到自己的东西里。

但如果只是一味责怪作家,我想也是不公平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女律师们不读贾平凹们的小说,是不是不被写进“十二钗”的原因呢?不要说文学热的年代早已过去,网络时代,快餐文化盛行,连读一本纸质书都显得非常奢侈。有调查显示,现在的年轻人很少读书,尤其很少读纸质书。作为知识分子的律师们,我知道的很多也只买和读一些专业的纸质书,因为这些书与经济效益有关。贾平凹算是中国作家里最为出名的之一,但真正读过他书的年轻人又有多少呢?贾平凹刚出名时,有无数年轻女性对他顶礼膜拜!想认识根本没有机会。现在也许还有不少人崇拜他,但或许主要已经不是年轻人了。既然不读你的书,为什么要认识你?!如果“西京”的女律师们到“暂坐”茶庄,最好是一边喝着茶,一边读着贾平凹的小说,说不定可以与贾平凹不期而遇。凭着女律师们的聪明伶俐和能言善辩,或许与贾平凹就成了莫逆之交。贾平凹有机会经常与女律师在一起,还会犯法律常识错误吗?如此推测,某个漂亮的女律师说不定就成为《暂坐》里“西京一块玉”,或者“十二钗”之一了。

哎!到底是贾平凹错过了女律师,还是女律师错过了贾平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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