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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丨中心发布《2021年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数据解读》

 蓝林观海 2021-08-03
8月3日,2021年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字贸易发展论坛在北京市大兴区召开,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蒋艳受邀在会上对“2021年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数据”进行解读,并发布新书《二十国集团与全球数字经济包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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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情况,报告引用联合国贸发会最新发布的2019年“可数字化服务贸易规模”,结果发现,总体上看,2008年至2019年,全球可数字化服务出口的规模已从1.9万亿美元增长至近3.2万亿美元,且占全球服务出口的比重已经过半,达到52%,数字贸易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主导地位正在逐步显现。从规模看,美国在数字贸易领域具有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其可数字化服务出口排名全球第一,达到5341.8亿美元。从增速看,印度、日本、中国等亚洲国家数字贸易增速分别为11.4%、9.0%和8.6%,居于全球前列,发展极具活力。
关于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情况,我中心基于融合比法,利用商务部发布的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和两化融合平台上的企业数据,预测我国2020年数字贸易规模。从整体上看,我国数字贸易规模与占整体服务贸易比重均稳定增长。预计2020年,我国数字贸易规模达到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0.5%,增速高于服务贸易整体增速15.6个百分点,数字贸易占整体服务贸易的比重从2019年的22.3%增长至2020年的25.6%,数字贸易对服务贸易的贡献率持续攀升,反映我国贸易焦点正在加快沿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路径演进。从分领域看,我国数字贸易各细分领域规模逐年扩大、贸易逆差不断收紧、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信息通信类进出口规模约为6201.8亿元,在数字贸易整体规模中占比最高,为42.6%,进出口数字融合比达到100%。内容娱乐类进出口总额为239.9亿元,占数字贸易总规模的1.6%。数字化融合比和增速在各服务贸易类别中排名前列。商业金融类贸易规模达到5344.4亿元,占数字贸易整体规模达到36.7%。专业知识类:我国已实现数字化融合的知识产权使用费贸易规模为1871.0亿元,同比增长35.1%,占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2.9%,增长率和占比均高于维护和维修费用、加工服务。
最后,蒋艳在会上正式发布《二十国集团与全球数字经济包容发展》。本书是对G20数字经济磋商机制及数字经济全球治理进行研究的综合性报告,系统梳理了G20机制发展概况、数字经济各议题讨论情况、主要成员数字经济发展诉求、其他数字经济国际机制有关情况,以及中国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中的实践与主张,可供数字经济领域的主管领导、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参考借鉴。下一步,中心作为G20数字经济任务组中方秘书处,将充分结合自身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领域的研究积累和工作经验,继续为2021年G20数字经济系列会议贡献力量。
详细内容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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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部门:信息政策所
文章作者:王梦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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