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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无为28:排除外在诱惑,保持内心的清静,你就是自己的主宰。

 知本学社 2022-09-15 发布于山东

《道德经》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这段文字属于排列句。意思看似复杂,内容其实归一。

五色、五音、五味、以及田猎、难得之货,这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属于眼见的色、耳听的音、嘴巴尝的味、情志的发泄、以及稀罕物的诱惑。

这段文字中的盲、聋、爽、狂、妨,并非就是说让一个人的外在的感官受到了伤害。意思是说,因为种种外在的东西的诱惑,让人的眼睛失去了分辨的能力、耳朵没有了区分声音的功能、嘴巴不再判断味道的浓淡、情志不受控制、自己的行为被诱惑从而管不住自己。这几个字代表的上一种状态,而不是我们平常说的所谓的“病”。

这个道理很简单,我们经常遇到,或者经常这么干。见到美丽的景色,便留恋忘返。这便是五色令人目盲。听到音乐忘乎所以,以至于“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这就是让人耳聋。吃到了可口的饭菜,梦里都想,以至于流出口水,“口爽”就是这个意思。心之所以发狂,就是因为为所欲为,如纵马驰骋一样。遇到喜欢的稀罕物品,便有了不论如何都要得到的念头,行为上就不择手段了。

上面说的这些行为,最终是害了自己。原因就是被物在的东西诱惑,迷失了自己。所以,老子说“为腹不为目”。为腹,就是图谋里面、内在;为目,就是向外求索。圣人都是向内看、守住自己,不会被眼耳嘴身意所支配。

古人说“得意忘形”,就是得其意会而忘其形骸。外在的东西终是表面的,内在的东西才是真实的。记得老祖宗有句话,叫“脱下衣服看人”。为什么要脱下衣服?因为外在的衣服是一道假象,包在这套外衣之内的,才是真实的。脱下衣服,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

一个人,如果守不住自己的心,被眼睛看到的色彩、耳朵听到的音乐、嘴巴尝到的味道等所支配,那这个人就是行尸走肉,徒有外表。

我想,我们终归是要明白自己,并成为真正的自己。那就是要排除眼睛、耳朵、嘴巴、身体、以及意念方面的诱惑,从而能够看到真正的自己。这个时候,我们就主宰了自己,自己成了自己的主人。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我们一直是自己的主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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