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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版《道德经》第十章:道亘无为

 龙潭今语 2021-08-04

还原版《道德经》第十章全文如下:

道亘无为,万物将自化。
化而鹆作,夫亦将知,知足以滴。
夫将贞之以无名之仆,万物将自定。
万物作而弗殆,为而弗志,盛而弗居。
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本章前三行对应王弼版《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后两行对应王弼本第二章最后一句。本章文本以楚简《老子》为底本,但略去了其中“侯王能守之”一句。

本章是上一章的姊妹篇,上一章老子阐述了什么是“公平”,本章老子将阐述什么是“公正”。“公平”和“不公”,老子的表述分别是“无名”和“有名”。“无名”就是将万物无名化,或统一称为宇宙的“仆从”,恩泽均摊。“有名”就是公平分配遭到破坏,恩泽不再均摊,冒出了新贵,抢了众仆从的饭碗。

本章的主题是“道亘无为”,“无为”是指道维护“公正”所采取的行动。本章中老子第一次提到了“无为”,自然也要给“无为”一个明确的定义。“无为”就是道专门针对“有名”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将“有名”再次化为“无名”,令“不公”回归“公平”。简而言之,“无为”就是维护“公正”。

本章最后两行在王弼本《道德经》中是第二章的最后一段。王弼本第二章上段的主题是“有无相生”,阐述的是“对立面始终存在”,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不少人已注意到上下两段逻辑上无法承接,下段的主题实际上是对“无为而治”之“天下大治”的描述,展现了一片生机勃勃、生生不息的景象。而这恰恰是“道亘无为”的结论,故还原版将这段文字纳入了本章。

究竟什么是老子的“无为”?

维护“公正”不是有为吗?为什么老子又称之为“无为”呢?

人们这样理解是因为对“无为”形成了先入为主的误判,将“无”读成了“不”,从而赋予了“无为”以“不为”的内涵。其实,“无”老子最初写作“亡”,“亡”即丢失,如今的“亡羊补牢”仍保留了“亡”的这层含义。“亡为”指的是该做却没人去做的事,所以,“亡为”恰恰就是指必须要做的事,是必须做,别无选择,与“不”的含义刚好相反。

“自化”和“异化”也是一对正反,有万物的自化,就必然有自化中的异化。自化是指正常的演化,异化便是非正常的变化。正如人体基因的突变,是自化中的异化,不可避免。只见自化而不见异化,是没有形成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既然异化源于自化,就不能被自化所自正,于是,纠正异化必须有外力干预。

“无名”是自化,“有名”是异化,“有名”出自“无名”,“无名”无法自正“有名”,这是宇宙生态固有的缺陷,就像人无法改变自己的基因。

道在与宇宙的互动中只做了两件事:1)道创造了宇宙,宇宙不能自生;2)道要治理宇宙异化,宇宙无法自正。这两件事都是宇宙自身无法完成的,必须由道去完成,所以是“亡为”。除了这两件事,别的道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不用做。

老子的这一辩证逻辑战国后人就已经无法理解了,楚简《老子》中就已经出现了将“亡”字改作“無”字的章节。汉帛书中,虽然是“无”而非“無”,取代了“亡”字,但人们还是将“无”读作“無”,而非“亡”。

“亡”字的消失彻底误导了后人,使得“无为就是必须去做”逻辑上显得自相矛盾,反而使得“无为就是不去做”显得顺理成章,以至于后人不断地在“既在做又没在做”中构建逻辑诡辩,将老子理论变成了玄学。

事实上,“无为”与“不为”没有半毛关系。要保留“无”字的用法,我们就要在词典中增加一条注释:“无又作必须解,如无为指必须要做的事。”否则,我们最好将“无为”改回“亡为”,而不再被战国后人的愚钝所戏弄。

老子的“无为”不是什么顺其自然,恰恰相反,“无为”就是道绝不让“不公”肆意泛滥,对任何形式的“越位”或“缺位”彻底加以治理。道的“无为”又能顺谁的自然呢?道是终极主宰,再无公婆可以孝顺;若要顺万物的自然,自化又无法纠正异化,顺其自然,势必导致异化蔓延,病入膏肓。道岂不成了形同虚设?

道的纠错职能——“无为”

道创造了宇宙,万物将自化,若自化中不产生异化,道也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意义。道与宇宙互为对立面,对立面不再互动,对立也就不复存在,这也违背了“对立统一”原理。

因此,万物生生不息,是自化。有自化就必然产生异化,而异化又必然回归自化,这些都是“对立统一”原理所决定的。从异化回归自化,万物自生无法胜任,于是“无为”应运而生。

道亘无为,万物将自化。

亘道无为,万物将自生自化。

“道亘无为”是“亘道无为”的倒装,旨在强调道。“亘”意为“虚”,“虚”则不可见,不可闻。“无为”指道对异化的纠正,唯有纠错职能的保驾护航,自化才能得以健康发展。所以,“道亘无为”是“万物将自化”的前提条件,这是“而”字在句中的作用。

楚简此句作“道亘无为也, 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与前一章一样,这里再次出现了战国后人夹带的私货。上一章我们指出,价值观上,老子彻底否定殷周分封制,不可能为维护这一制度献计献策;文法上,老子从来不用侯王与万物対举,逻辑不成立;概念上,老子的圣人之道多言天下之主,对应的是天子而非一方诸侯,以侯王论天下与老子的整体看世界不相符。因此,“侯王若能守之”一句当为战国后人趋炎附势所加。

这里,“侯王能守之”句漏出了新的破绽。“守”楚简《老子》中往往写作“獸”,如“至虚,亘也。獸中,笃也。”而楚简这句的“守”却写成了“守”而非“獸”。有理由相信是后人在添加此句时忽略了这一细节。

楚简中老子原版的“守”字
楚简中疑为后人添加的“守”字

基于上述几点,还原版此处将“侯王能守之”从文中删除。

化而鹆作,夫亦将知,知足以滴。

自化导致异化,出现了僭越公平的情形,这将难逃道的法眼,因为道深知万物的每一根毫发。

“夫”代指道。“滴”,楚简作“帝”,“帝”通“渧”,“渧”是古文的“滴”字。“滴”象征细微,“知足以滴”比喻道能感知到万物的每一个细胞。

“鹆(yù)”,楚简作“左谷右隹(zhuī)”。“隹”的本意为短尾鸟,甲骨文的写法也酷似飞鸟,故“左谷右隹”是“鹆”的异体字。“鹆”指“鸲(qú)鹆”,俗称“八哥”。“鹆作”是老子在援引“鸲鹆来巢”的典故,以典故讲述的权臣自下居上之乱象,喻比宇宙生态遭到了破坏,个体逾越本位,以自生利益侵害了整体利益。

“鸲鹆”又名“鹳(guàn)鹆”。《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 有鹳鹆来巢。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禽也,宜穴又巢也。”意思是鸲鹆本是异国鸟,中原没有,现在跑到鲁国来,改变了原来的穴居为巢居。这些都是异象,文献中也从未有记载。鲁国大夫师己认为此乃不详之兆,号称先王时代曾有一首童谣提到过鸲鹆,说是只要这种鸟一出现,国君便会下野。果不其然,竟被应验。

当时的鲁国“三桓”把持朝政,国君王权旁落。鲁昭公是鲁桓公的第六世孙。所谓“三桓”就是鲁桓公另外三个儿子的子嗣所形成的三股贵族势力,分别是孟孙氏、叔孙氏和季氏,其中又以季氏最为强大。季平子时任鲁国正卿,相当于如今的总理。鲁昭公对三桓的专横早已不满,有心除之,却又缺乏政治谋略。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鲁昭公借机讨伐季平子,不料反被三桓联手赶出了鲁国,做了八年流亡国君,最终客死他乡。这期间鲁国居然也未再立新君,而任凭三桓分而治之,直到昭公死后,鲁国权贵们才另立昭公弟为新君,这就是鲁定公。“鸲鹆来巢”指的就是这段荒谬至极的传奇历史。

“化而鹆作”,这里的“鹆作”特指个体越位,破坏了系统平衡,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欲望。老子并非禁欲主义者,人的欲望不可能消除,但有个度,这条界限就是不对整体造成伤害,一旦伤害到整体,便被视为“化而鹆作”,于是要令其回归本位,这便是“贞之以无名之仆”。

夫将贞之以无名之仆,万物将自定。

此时,天将发威力克僭越妄为,使其重归于无名之仆;在道的精心守护下,万物将自正自定。

老子说,道一旦发现谁越位,将令其归位。道无所不能,将使“无名之仆”这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到万物的一举一动,如此万物将各就其位,各守其本,各尽其职。

“夫”,仍然代指道。“贞”,正也,意为拨乱反正。以,表示目的所在,指令其回归“无名之仆”的本位。

传世本这两句写作“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很明显,传世本的核心在“不欲以静”,通过教化百姓清心寡欲,无欲无求,已达到天下太平的御民目标。这种价值观不提公平合理,无视等级社会和王权专治对广大民众的不公,一味地让百姓接受现实,已达到维护王权的目的,迎合了两千年来主流意识形态的需求,与儒家的天命观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然而,老子的宇宙生态说首先是“公平公正”,万物平等,都是社会的公仆,享受同等待遇,谁破坏了这种平等,就是以个人利益损害了集体利益。于是,为了维护统治集团极少数人的利益而损害绝大多数民众的利益,自然就违背了老子的“公平公正”原则。

所以,从楚简《老子》逐渐演变成了传世本《道德经》,不光是文字释读有误那么简单,反复折射出的是价值观的取舍,这一段就是很好的例证。从文句上比较,楚简《老子》与传世本此段差异巨大,不可能是误读误抄所造成的,而显然是有计划有目的的系统性改写,是后人将自己的价值观融入了改写,以老子之名,兜售自己的王权理论。这一点与稷下黄老学派的作风非常相似。

万物作而弗殆,为而弗志,盛而弗居。 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万物茁壮成长而无危害,大有作为而无妄念,天下繁荣昌盛而永不停息。唯有永不停息,天下才能延绵不断,永无消亡。

这一段是老子对道“无为而治”的结果的描述。“无为”创造并维护了一个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因此万物生生不息,天下一片繁荣。“作”与“殆”、“为”与“志”、“盛”与“居”都是正反対举,“正”是道治理宇宙要实现的目标,“反”是宇宙在自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化,道“将贞之以无名之朴”而对此加以清除。

“作”,指万物生长;而“殆”则是指种种对健康生长的危害。“为”是指万物各有各的定位,在宇宙生态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而“志”则是指驱动“化而鹆作”的妄念,是个贬义词。老子特别指出,“强行者有志”,所谓“强行”就是违背道的规律而行事。“为而弗志”意思是不因有所作为而痴心妄想,想以此邀功,居人之上。

这段中“居”是个关键字,它的含义独特,是“休止”的意思,而不作“占踞”解。这是个古往今来一直在被人们误读的概念。“居”在《道德经》其他地方多作“占踞”解,如“圣人居无为之事”,这里的“居”有包揽的意思。但此处“居”是停息、休止的意思。《礼记·月令》:“季秋行春令,师兴不居。”孔颖达疏:“不居,不休止也。”

“盛而弗居”,意思是长盛不衰,与下文的“夫唯弗居,是以弗去”首尾呼应。正因为道的“无为”能及时消除种种潜在威胁,维护一个清正公平的生态环境,所以天下繁荣昌盛,经久不衰。“夫唯弗居,是以弗去”,表示生生不息,所以不会逝去。“去”,逝去。

“盛”,楚简《老子》、帛书《老子》、王弼本等个传世本均作“成”。然而“成”与“居”対举,文意上不如“盛”与“居”対举显得贴切,且“为而弗志”已经含有“成”的概念,此句再言“成”已是重复。“成”当为老子原文,但“成”是假借为“盛”,而非读作本字。还原版《道德经》“道生万物”章已经遇到过这一用法,“大盛若黜”楚简《老子》写作“大成若詘”,“詘”是“黜”的异体字。


本章勘正说明

  1. 1.  相关章节重组说明

本章由王弼本两个不同章节重组而成,前三行对应王弼版《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后两行对应王弼本第二章最后一句。

本章的主题是“道亘无为”,“万物作而弗殆,为而弗志,盛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弗去”则是对道“为无为”结果的描述,作为本章的结论,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而王弼本《道德经》第二章则分上下两段,上段的主题是“有无相生”,与下段的“无为而治”分属不同范畴,表现出明显的逻辑断裂,故还原版将两段文字各就各位,将下段纳入本章,作为“无为而治”之“治”的结论。

2. 版本对勘及关键字校订

以下选取了四个有代表性的版本与还原版作对比,以示版本之间的差异。

无为,万物将自化。(还原版)
无为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楚简本)
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帛书乙本)
无为而无不为。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王弼本)
无为而无不为。 王侯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傅奕本)

这一段个版本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是否有“而无不为”和是否有“侯王能守之”两处,后者有的版本将“侯王”作“王侯”,但不改文义。

第一句传世本多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但楚简本、帛书甲乙本及北大汉简本均无“而无不为”四字。从义理上分析,此处老子是在给“无为”下定义,扯上“无不为”实属多余,故传世本多出的四字当系衍文。

“也”、“而”二字唯楚简本有,其余版本无,疑为战国后人添加,还原版将其略去。

“化”,楚简作“上为下心”,当系“上为下䖵”之误;楚简写法“䖵”与“心”形近。“上为下心”楚简中另有用法,读作“伪”较恰当。“上为下䖵”有阴阳交合繁衍之意,“䖵”代表两个相同的动物,阴阳交配,“为”以示阴阳互动。

楚简中的“伪”字,作“上为下心”,此处误作“化”
楚简中的“化”字,作“上为下䖵”,“䖵”与“心”形近

此外,还原版删除了楚简中“侯王能守之”一句,理由上文已详细说明,此处不重复。

化而作,将之以无名之。(还原版)
化而作,将之以无名之。(楚简本)
化而作,之以无名之。(帛书乙本)
化而作,之以无名之。(王弼本)
化而作,之以无名之。(傅奕本)

此句的主要差异有“鹆”与“欲”之辨,“仆”与“朴”之辨,上文已详细说明,不重复。

化而作,夫亦将知,知足以滴。夫之以无名之仆,万物将自。(还原版)
化而作,将之以无名之。夫亦将知足以帝万物将自。(楚简本)
化而作,之以无名之阗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辱不辱以静天下将自。(帛书乙本)
化而作,之以无名之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王弼本)
化而作,之以无名之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靖天下将自。(傅奕本)

此段文字还原版与诸本最主要的差异是句子先后顺序。还原版将“将之以无名之仆”视作“万物将自定”的前提条件,故将句子顺序作了调整,并在句首“将”之前补添了主语“夫”,“夫”代指道。

“化而鹆作,夫亦将知,知足以滴。”

第一句“化而鹆作”,还原版与诸本的主要差异有“鹆”与“欲”之辨,“仆”与“朴”之辨,上文已详细说明,不重复。

“夫亦将知,知足以滴。”这两句还原版与楚简本没有差异,但与其他诸本在文字上的差异颇大,归纳起来,核心无非是“公平公正”与“清心寡欲”之争。老子的主旨是阐明“公平公正”原理的落实机制,是将“无名之朴”这一行为准则贯穿到每一个细节,深入骨髓,于是天下为公,其乐融融。而传世本则根本不理睬什么“公平公正”,抬出了“不欲以静”。“静”是目的,“静”则天下太平;“不欲”是前提,接受现实,与世无争,哪怕制度不平等,分配不合理,也淡然处置。

传世本将“知足”改为“不欲”,不是误读,是明显的篡改。又将“万物”改为“天下”,也不会是误读,而是为了将“道与万物”的対举偷换成“王与天下”的対举,是蓄意而为。

“帝”通“渧”,“渧”是“滴”的异体字。“知足以滴”,是说道的“公平公正”原则将贯穿到万物的一举一动,通过物最基本的存在形式发挥作用。还原版采纳的是基于“公平公正”原理的宇宙生态说,摒弃的是无视“公平公正”原则的“清心寡欲”说。

“夫将贞之以无名之仆,万物将自定。”

这里首先是“贞”、“阗”、“镇”之辨。“贞”作“正”解,意为纠正,内涵与老子本章义理相通。“阗”、“镇”二字是“真”的派生,而“真”又似是“貞”之误读。故还原版从楚简之“贞”字。

此外,传世本中的“吾”显然为衍文。后人多将“吾”读作“侯王”,“无名之朴”读作“道”,而将“化而欲作”指向百姓,“吾”很可能是后人为了区分句中“侯王”与“道”的关系而添加。而老子原文中只有“道”与“万物”的対举,即使没有主语也不会混淆两者的关系。故还原版保留了楚简的写法。

万物弗殆,为而弗志弗居弗居,是以去。(还原版)
万物弗怠也,为而弗志也弗居弗居也,是以。(楚简本)
万物弗始,为而弗侍也成功弗居也弗居,是以去。(帛书乙本)
万物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弗居弗居,是以去。(王弼本)
万物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不处不处,是以去。(傅奕本)

此段文字还原版与楚简本相近,与传世本差异较大。

还原版与楚简本的差异主要是“殆”、“盛”二字。“殆”,楚简本作“怠”,“怠”通“殆”,义为伤害。“盛”,老子原本当作“成”,“成”假借为“盛”。还原版《道德经》“道生万物”章有同样用法,“大盛若黜”,楚简本作“大成若詘”。这里,“居”作休止解,不是居处的意思。《礼记·月令》:“季秋行春令,师兴不居。”孔颖达疏:“不居,不休止也。”因“居”释为“止”,故“盛”、“居”対举优于“成”、“居”対举。

“殆”,帛书乙本与傅奕本作“始”,当因两者形近而误。王弼本“弗殆”作“不辞”,文义相近,但非老子原文。傅奕本“始”前衍“为”字,作“不为始”,亦非老子原文。

“志”,帛书乙本作“侍”,王弼本及傅奕本作“恃”,“侍”或假借为“恃”,而“恃”则系后人将此处文义与“玄德”相混而改“志”为“恃”。两字皆非老子原文。“为而弗志”言物,“为而不恃”言道,不适用于此。

“盛”,帛书乙本作“成功”,王弼本及傅奕本作“功成”,皆系读“成”为成功所至,而老子原文“成”通“盛”。

王弼本与傅奕本衍“生而不有”四字,古本无,当系后人与“玄德”的定义相混而妄增。“生而不有”主语为道,而此处主语则是万物,道与物不可混为一谈。

傅奕本“居”作“处”,系后人因曲解“居”的含义,将“居”误读为“居处”而擅自改动所至,故不可取。

此外,楚简本“夫”误作“天”,系抄误。帛书本“作”作“昔”文义难通,“昔”当为“作之误”。“弗”被后人改作“不”,但文义大致不失。诸本句末衍语气词“也”,系后人添加。


附一:王弼本《道德经》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附二:王弼本《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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