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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岚观察】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逻辑性的一点理解(之四)

 昵称76478474 2021-08-05

【经岚观察】16088

供给侧改革应重视绿色发展

——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逻辑性的一点理解(之四)

文/李志青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顾名思义,是从供给侧出发,进行有所取舍的“结构性”改革。这里面必须厘清的问题在于,为什么要从供给侧出发,以及结构性地选取相应改革目标的内涵是什么,再者是,改革的标准是什么?作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绿色发展及其改革理应从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范畴(对此,可见笔者的另一篇文章),同样也得回答上面的这三个问题。

为什么要从供给侧出发?从供给侧出发,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区别于需求侧。

譬如在绿色发展上,需求是明确的,那就是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以及对环境认知的普及,各界普遍渴求更好的人居环境,有更好的空气,自来水和生活环境,这个需求是实实在在的,但却无法实现(在西方经济学理论里,这种需求会直接传导给供给,从而推动供给的转型)。因为,绿色发展的源头在于生产,以及与生产相配套的体制机制,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的模式不转变,即便有再高的需求意愿,却无法实现有效传导,无法改变绿色供给不足这个问题,依然只能是“非绿色”的增长和发展,结果是大量的可支配收入和高智力人才用脚投票,流向其他能够提供宜居环境的国家和地区。由此可见,绿色发展的症结在于供给,体现为生产,生活方式的供给侧。但是,仅仅区别于需求侧,这显然不是发展供给侧的主要目的,主要的目的在于解决供给侧里所发生的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呢?

绿色发展的供给侧改革过程中,最重要在于如何解决源头和末端两个问题。

一是环境污染的排放源头,主要就是制造业和能源产业的污染排放,以及这些产业里面排放大户,也就是所谓“落后产能”大户的污染排放,如钢铁业,煤炭业中的低端产能。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并非出在产业本身上,而是出在这些产业内部无法承担减排成本的“结构性”部分,这是最为主要的排放源。如果不解决这个排放源的问题,那就是无法真正地为绿色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撑和动力,也无法满足日益高涨的绿色需求。然而,为什么这些排放源头久治不愈呢?究其实质,是因为,一则它们无法承担这个逐渐显性化的环境社会成本,二则它们又无法退出这个市场。

其一,在传统的成本框架下,原先所有的企业都无需承担环境成本,也就是完全忽略了环境这个要素;其二,在新的成本框架下,环境要素纳入到企业成本结构中了,但假如市场仍处于供不应求的条件,那么企业完全有可能将这部分新增成本转嫁给下游的产业和消费者。

也就是说,成本和市场是两个重要的因素,时至今日,在经济下行,产能严重过剩的市场背景下,成本的转嫁已不可能,因此,无法承担起额外环境和其他成本的这部分“产能”不仅是落后的,而且就是过剩的了。

显然,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改掉这部分结构,但问题恰恰没有这么简单,仅就去产能而言,去除的其实不仅仅是产能,还有背后的就业,甚至是地方的整个经济,只要产能在,就业和经济都依然还在,一旦产能不在了,那就没有任何东山再起的机会。这个道理企业懂,地方政府也懂。因此,可以看到的是,即便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潮中,包括媒体和钢铁等污染密集型的产业(包括其中的过剩产能部分)也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全力“挣扎”,这意味着,如果不真正地从盘活经济的高度来审视结构性改革,去除各种体制和利益的障碍,那么,要从源头污染控制出发来推进绿色发展就变得非常困难。

二是环境污染的末端治理,主要是指利用制度和技术来减缓各种产业所排放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这个问题的前提是,环境已经受到污染和破坏了,如何才能尽最大可能地降低这种影响,以及通过激励机制的设计,让这种影响倒逼回去,使得企业少排。

那么,如何开展末端治理呢?最好的办法自然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提供环境公共产品(因为这是典型的公共品),但这个办法显然在很多地区行不通,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政府没有这个购买能力,这貌似是一个需求能力的问题,但实质上是一个供给水平的问题,供给什么?供给的是生产环境公共产品所需的“要素”、“效率”和“制度”,我们的市场缺乏这方面的造血机制,以至于市场基本上已经丧失公共品的主动供给能力,大部分的环保产业和企业都只有依靠政府的购买才能存活下去,一旦政府购买能力也受限,那么,如何面对新的PPP模式,如何重新在市场的基础上为公共品的供给提供资本,技术以及制度设计等等,就成为很大的挑战。

比如,服务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生态补偿机制,这就是末端治理上的供给侧制度改革问题,低水平的生态补偿机制设计只会带来更大的环境公共品供求缺口,就目前的情况看,仍然主要依靠的是政府干涉力量,而缺乏对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合理把握,其结果必然是给地区间的生态补偿带来过高的“交易成本”,包括协调成本和管理成本等,到最后,这样的模式必然是无以为继。

相反,如果我们能充分动员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引入生态资本的概念,再与货币资本相结合,大力发展配额市场和绿色金融,让市场来为生态补偿造血和供血,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大大降低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成本,而且还可以提高补偿的效率,从全社会来看,也就是从制度层面极大地降低了末端治理的成本,改善了环境公共品的供给水平。

就以上两方面的例子而言,在绿色发展领域,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上有这么几点值得探索。

第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去产能,但去的应该是不利于绿色发展的低效产能;如何甄别呢?还是要坚持有针对性的“去杠杆”。其实,长期以来,低效产能的存续是以大量的显性和隐性补贴为条件的,这些补贴好比是政府性的“加杠杆”,大大高估了相关产业和产品的影子价格,变相地降低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生存能力,但事实上,这些产业和企业的某些产能并不会产生预期的“外溢效应”,相反,他们在环境问题上有着很强的负外部性,其生产大大增加了社会的成本。因此,只要去掉这些“杠杆”,还原出真正的环境“效率”水平,这就是一种供给侧结构性意义上的变革,也是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变革。

第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降成本,但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降成本”,就绿色发展领域而言,是要在还原环境成本的基础上,提高成本-收益的性价比,通过绿色发展来赢得新的增长空间,通过绿色发展来促进行业和企业竞争力。

第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去杠杆,但去的是落后产能的杠杆,对于符合绿色发展标准的产能,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则是要想方设法予以“加杠杆”。尤其是,在绿色发展的初级阶段里,节能环保产业仍缺乏必要的盈利性,环保公共产品的供给也缺乏足够的社会支持,我们有必要通过各种方式,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全方位地服务绿色发展这个目标,最终实现为绿色发展“加杠杆”的目标。

第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补短板,尤其是补环保和绿色发展领域的短板,但却不是补政府干预这个短板,而是应该补市场经济这个短板,补 “良性政商”关系这个制度短板。绿色发展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长期地看,其实质就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是政商关系问题。市场失灵引发的环境问题,仍需要通过完善市场,以及去管制化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仅仅依靠政府自身来解决。对此,政府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职能转变,工作机制的转变,从更充分地服务好市场这个目标出发,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制度氛围。

总体上,如果说,绿色发展领域也有必要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那么,除了淘汰落后产能,提振绿色环保产业等之外,更为关键的就是,理顺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绿色发展的效率。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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